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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十種魔業(圖)—道德真源

來源:道德真源網《聖賢法語》欄目681篇

摘自:《華嚴經·離世間品》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何等為十?所謂:

  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

  噁心布施,瞋心持戒,舍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為魔業;

  於甚深法心生慳吝,有堪化者而不為說,若得財利恭敬供養,雖非法器而強為說,是為魔業;

不樂聽聞諸波羅蜜(不樂意聽聞出離生死輪迴的法義),假使聞說而不修行,雖亦修行多生懈怠,以懈怠故,志意狹劣(心胸狹窄,鼠目寸光,品性低劣,只知貪求今生的利樂,惟願聽聞如何獲得福報、如何發財、如何好病、如何家庭和睦等種種的世間法),不求無上大菩提法,是為魔業;

遠善知識,近惡知識,樂求二乘,不樂受生(真正的修行,應該是看破生死、苦樂的假相,做到輪涅不二、生死如一,而不是悲觀厭世,一心嚮往所謂的「西方極樂世界」),志尚涅槃離欲寂靜(詳見東方陽熹心語集《為什麼說「唯愛涅槃」是邪教?》一文),是為魔業;

於菩薩所起瞋恚心,惡眼視之,求其罪釁(出於嫉妒和嗔恨心,想方設法尋釁菩薩的過失),說其過惡,斷彼所有財利供養(說菩薩的過失,阻攔和斷絕他人對菩薩的財利供養),是為魔業;

誹謗正法不樂聽聞,假使得聞便生毀呰(呰:詆毀),見人說法不生尊重,言自說是,余說悉非,是為魔業;

樂學世論巧述文詞,開闡二乘,隱覆深法(故意隱瞞佛法的究竟義,以世間法、二乘教法掩蓋勝義諦的理論),或以妙義授非其人,遠離菩提住於邪道,是為魔業;

已得解脫、已安隱者常樂親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脫、未安隱者不肯親近亦不教化,是為魔業(用現在話講,這種人就是勢利眼。例如,一些人對所謂的「大師」、「大德」一捐就是上千萬,而對自己周邊有困難、急需救助者卻置若罔聞,一文都不肯舍。因為這種人不具有真正的慈悲心、菩提心,故稱其「魔業」);

增長我慢,無有恭敬,於諸眾生多行惱害,不求正法真實智慧,其心弊惡(弊惡:卑鄙、惡劣)難可開悟,是為魔業。

  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速遠離,勤求佛業。

  註:括弧內為東方陽熹的注釋。

上傳日期:201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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