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到現在還在造人,但是每造出一個人就是罪人,所以上帝是在造罪人嗎?

若上帝已預先知道每個人的命運,那在造他已先,已知此人是否得救,又何必造出一個會下地獄的人呢?


平安,這個問題造成了一個大誤解,也讓我們在「浸宣」身上看到,對真理的似是而非會帶來多大的誤解。

首先,我們說,唯有亞當和夏娃是神親自造的,當神造人時,是沒有罪的,是完全的。並且上帝造人時,給了他們生養眾多的權柄。但亞當和夏娃的後代,出於亞當和夏娃,形象和樣式和他們相似,請注意,亞當和夏娃的孩子並不是之前是聖潔的,犯了罪以後形象和樣式才與他們父母相似,而是他們被生的形象和樣式,就和亞當夏娃相似,即有了罪。

在這點搞不明白的,其實是受佛教和理性的影響,換句話說,認為父母只生下孩子的身體,孩子的靈魂來自別的地方,來自上帝,來自陰間,或來自一個靈魂庫,但上帝賜給父母賜生命的能力,今天,一個人,包括人的身體和靈魂,都不直接來自上帝,而是來自人的父母,所以,人有罪就顯而易見了。

接著,說說你描述里的問題,其實受雙重預定論和有限揀選的影響很大,在那個框架里,就必會產生這樣的問題。我們看聖經怎麼說:

但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那麼,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而來的恩典中的賞賜,豈不加倍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而來的後果,也不如賞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羅馬書 5:15-17 和合本2010)

聖經說,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上帝願意所有人都得救,所以上帝賜下耶穌基督給所有人,赦免所有人的罪,上帝也賜下聖道,洗禮和聖餐呼召所有人悔改,使信的人不至滅亡,而不信的人因為自己拒絕上帝的恩典,就自取滅亡。

所以,總結一下,

1,上帝創造人是完美的,並賜人生養眾多的權柄

2,人犯了罪,不僅影響了自己,也影響了自己所有的後代

3,上帝愛所有人,為所有人死了

4,信的人得救,不信的人不得救

因此,揀選是上帝給基督徒的一個安慰,當基督徒懷疑上帝的愛時,上帝說,我知道你是罪人,我愛你,與你無關,因為我選擇了你。但是,上帝從沒說過,他沒有揀選誰,這是人基於自己的理性得來的一個荒唐的結論。


謝邀。

很多人以為神的創造就像魔法似的,沒有過程,沒有前因後果,DUANG~(此處加特技)的一下就冒出來了。於是,有人認為,現在的人不是上帝造的,只有亞當夏娃是上帝造的;有人認為,人懷孕生出一個個身體,神造出一個個靈魂放在身體里。這些理解都是錯誤的。

神做工的方式,是「萬事萬物相互效力」,形成特定的結果。人能想到的,稱為必然、科學;人想不到的,才稱為意外、神跡。然而,在客觀上,萬事萬物都是合邏輯的,都是「科學」的,也都是神跡。

例如以利亞使火從天降下燒掉祭物的「神跡」未必不可以用隕石來解釋,不是以利亞有什麼「神通」、「魔法」能召喚隕石,或是「預測」到這件事,而是他對神有信心。而神在創始之先就預先安排好了這個大小的隕石在這個時刻落在這個地方。

再例如陽光雨露,現代人以為「自己完全理解了,所以這些是科學,而不是神跡」。然而聖經里說:「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45 和合本)」。

那麼,回到造人的問題上。神既通過十月懷胎完成對人的身體的創造;也通過人從母腹中以來,環境對其對其大腦發育的影響,建立其記憶、知識體系、習慣、為人處事的方式等,創造這個人的價值觀(聖經里稱為「人的靈」,俗稱「靈魂」)。

人的價值觀是隨著他的遭遇、他對所遭遇的理解,而不斷改變的,其中越核心的地方越難改變。也就是說,只要人的大腦還能繼續發育(產生新的突觸),那麼神對人的價值觀(靈魂)的創造就不是「完成時」,而是「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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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什麼是罪人呢?就是有原罪的人。

原罪又稱罪性、罪母等,是所有罪行的共同原因。它本身不是罪行,也不是判刑的依據。

原罪的本質是人的價值觀核心與人的身體的不匹配。

最初的人的價值觀是潛移默化的學自於神的,而神的價值觀是基於其無限的,形成其對自身的絕對肯定。而人的身體卻是有限的(既不是零,也不是無限),這就與「對自身絕對肯定」的價值觀核心不匹配了。這種不匹配,體現在價值觀的實踐上,就有了各種(心理)痛苦、罪惡。

如果覺得上面所說的太過學術、難以理解的話,那麼簡單的說,原罪就是俗話說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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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救,就是價值觀核心的改變,改變成一種基於人和神的關係而匹配於有限的身體的價值觀。從原罪導致的那種「與神、與他人競爭誰才是絕對正確」的狀態,改變成耶穌那樣的,「不追求對自身的絕對肯定,而信任神對人的愛,因而活出對他人的愛」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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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有些人的價值觀核心最終也沒能改變、他們也不願意改變。那麼,當他們不需要為了生存而彼此妥協時,依他們行事為人的價值觀,他們不會是彼此相親相愛,而會是彼此看不起、彼此爭競,終日所思所行都是爭個我對你錯,永遠活在彼此的怒火中。聖經中對這樣的情形有很多比喻,其中有兩個比較有名。

一個是「欣嫩子谷」,它是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塊地方,以前是以色列人拜偶像(其他國家的神像)之地,後來成為了垃圾焚燒場。這個詞在某些中文譯本中為了便於中國人更直觀的理解,就翻譯成了「地獄」。

另一個是「燒著硫磺的火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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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些人就毫無用處了么?並不是。

第一,生命本就是寶貴的。他們雖活在彼此的爭競之中,但這一點和如今的區別並不是很大,他們也在彼此爭競的痛苦中自得其樂。

第二,他們的存在,就相當於用窮舉法證明了兩點:人無法靠人類自身解決原罪的問題;人類無法在不解決原罪問題的基礎上,通過規則、制度、政權等救贖以外的方式,解決罪惡和痛苦的問題。這就為「神以救贖的方式完成對人的創造」提供了其正當性的證明。

第三,萬事萬物都相互效力,最終實現了對一些人的救贖,將他們從原罪中拯救出來。而那些未接受救贖的人,同樣屬於萬事萬物之中。


上帝在造人的時候並不知道祂會選擇得救或者選擇下地獄,否則就不叫自由意志了。上帝能看到全息的未來,但是是基於你當下做出的決定,你的未來就有無數種可能,但是每一次決定就會散發出不同的未來的結局,就像奇異博士利用時間寶石看到的未來的和滅霸的戰爭。所以神才讓約拿去尼尼微勸那裡的人悔改,因為他們如果悔改就會有不同的未來,如果上帝早就知道尼尼微人不會悔改,那祂派約拿去不是多此一舉嗎?人的自由意志是神都無法控制的東西,這是神造人故意留下的「bug」,這樣人的真心敬拜神才能讓神喜悅。人從神而造也有一些神的性格,比如很多人喜歡貓勝過狗,因為貓比較獨立叛逆,他們覺得被貓喜歡親近的成就感比被狗喜歡要大。所以上帝並不知道自己造的人最後是否選擇信祂而得救還是悖逆不信最終失去永生,因為這個選擇的決定權在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在神。


先回答:是

首先糾正個錯誤,上帝的創造之工已經結束。所以上帝現在不創造人,現在是護理之工。

最近在看《理所當然的侍奉》里的上帝論里對上帝預旨的討論,就寫到上帝在創世之前就預定一部分人得也預定一部分人被棄絕,為什麼要這麼做內?使上帝得榮耀,使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

當然再細分下面就有很多種觀點,對於預定的範圍,有認為所有人得救(雖然這種完全是不可能的),也有認上帝給了所有人機會,人可以憑著自由意志去選擇相信或者不相信(自由意志),繼而付出的行動,還有種贊同作者的,在永恆的預旨中,上帝已經預定一部分人得救,一部分滅絕(工具和目的的關係)。


第一個人亞當是神造的,之後的是亞當生的,所以聖經只說亞當是神的兒子,並沒有說其他人是神的兒子,我們是亞當後裔,也有了亞當犯罪之後的罪性,懂性後必定犯罪。

神造的亞當原來沒有罪,但犯罪之後的亞當將罪帶到世界,所以神要藉耶穌清除一切的罪


如果試圖去建立一個人的模型,說明人的靈魂和身體是如何結合的,罪又是如何傳染和繼承的,會很困難。難免臆斷。

每個靈魂是神單獨造的,比靈魂是父母生的要靠譜些,也比靈魂先存後來被分配下來合理。

幾點要堅持的是,原罪是每個人從亞當繼承來的事實。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 5:12 和合本)

神不犯罪,也不產生罪。

 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約伯記 34:12 和合本)

有很多事我們不懂。也不懂為何神預定,維繫這個世界,人卻要負責。

正解是承認這些教訓。但是協調它們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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