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凡吸毒被抓,為什麼只是行政拘留?

近日,媒體爆料陳羽凡吸毒,已經被石錘了。

曾經也是聽他的歌長大的,雖然他是明星,但也絕不可能是法外之魚,明星吸毒的太多了,每次被抓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哭訴自己是多麼多麼不容易,我個人對這些事情都是嗤之以鼻。現在人對毒品的認知還少嗎?血淋淋的例子還少嗎?

人民日報也發布了,陳羽凡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或許大家會感到奇怪,為何也聽說媒體報道其他的明星吸毒被抓被判刑的,但是陳羽凡只是被行政拘留呢?都是涉毒,什麼時候構成犯罪,什麼時候不構成犯罪?

這裡夏天帶大家普及下吸毒的法律知識:按我國刑法的規定,吸毒本身不是犯罪非法持有毒品達到一定數量才構成犯罪。從常見的毒品來看「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才構成犯罪。

那麼在陳羽凡那查到了多少毒品呢?公安說「現場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 甲基苯丙胺就是冰毒,不知道是不是陳羽凡接受過這方面普法,他持有的數量不到能定罪的10克,還差2.04克。而大麻屬於「其它毒品類」,按規定非法持有「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以上才構成犯罪。

反正小編不清楚陳羽凡是不是真的清楚法律,這次發生的事也沒有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當初吸毒的房祖名家裡被搜出來一百多克大麻也並不算非法持有毒品罪,只是按照容留他人吸毒罪判的,和陳羽凡一起被抓的還有個何某某,那陳羽凡是不是反了容留他人吸毒最罪呢?

目前看也不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立案標準如下

只有唏噓……

吸毒、逃稅、陰陽合同、婚內出軌、醜聞不斷……從來沒有這麼深地感覺到,做個普通人真好!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吸毒沒有好下場,最後只有落得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的地步,從眾多明星的事例中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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