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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怎樣寫成的?

一、聖經是怎樣寫成的?

談起聖經是怎樣寫成的,一般人一定說:「聖經還不只是本書,總要有人去寫嘛!所以聖經寫的方法,還不就是文人文筆的展現,依靠的靈感,也不外乎就是一般文人的靈感。」

嗯,說的好。雖然聖經自稱是神自己寫的,但實際上還是人寫的。但如果聖經就單是一般的靈感,基督徒為什麼這麼推崇聖經?當然有他們的原因。由於用我們自己的理性無法思考其中的原因,所以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基督徒的觀點:

他們承認聖經里有一般文人的靈感,但這種靈感也有神獨特的工作在其中。使得這種靈感,和一般文學作品不同。

就拿路加福音來說吧!路加是個醫生,讀過不少書,文筆真是不錯。你看他寫的路加福音2:13天使唱的歌:「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不論翻譯翻得怎樣荒腔走版,連翻得不怎麼樣的這一句中文聖經,你都可以看出其中對句的工整。第一個詞是至高之處。下一句對的是地上。前一句是榮耀,下一句對的是平安。前一句是神,後一句是人。這是中國唐宋時的對句。可見路加文筆的工整。

但是話說回來。聖經的作者並不都是大文豪,大作家。約翰就是一個魚夫。你能指望一個魚夫寫出怎樣的文字來?所以約翰福音每一句,差不多都是很簡單的文法。模式是:主詞-動詞-受詞。個例來說吧:第一章一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件不是藉著他造的。」

分析這一節聖經,你發現這種簡單的文法:「太初有道。」這句是主詞-動詞-受詞。「道與神同在」中文雖然把同在這個動詞放在最後,其實這句話仍然是主詞-動詞受詞。「道就是神」又回來了,主詞-動詞-受詞。像約翰這樣的一個魚夫,要寫出暢銷書,真是難。但是約翰簡單的文筆,寫出了最深奧的約翰福音。許多人看約翰福音,都要費盡心思去思考:他到底在說什麼?當然,有時我們要承認,難懂的原故,多少是因為約翰文筆不好。但是他卻表達了最深奧的真理。雖然有些難懂,真理到頭來仍然傳給我們了。

基督徒是怎麼看「聖經是神的啟示」呢?

容我先簡單把幾種提綱挈領的提一提,再仔細進到裡面說清楚。

(1)機械默示論:

有些人認為聖經一字一句都是神的啟示,一點錯誤也沒有。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作者只是台機器,神要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些什麼。

(2)字句感應說:

認為聖經是一句一字由聖靈向作者默示,作者在寫作時雖然仍然神智清析,卻已經清楚知道所寫的是神的啟示。

(3)默感說:

認神安排環境,運用作者的心智判斷力,由聖靈向作者顯示神的啟示。聖靈及神的全能,保證全部聖經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神的啟示。

我們現在深入介紹這三種理論的內容:

(一)機械默示說:

有些基督徒相信,聖經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直接由神挑選,作者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夾在其中。因此聖經一點錯誤也沒有。

我可以從聖經里看見一些經文,作者確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例如舊約的詩篇廿二篇。詩篇是許多不同的詩人的作品彙集而成。詩篇廿二篇的作者是以色列的第二任國王大衛。他在22:1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這話明顯是大衛在遭難的時候寫的。大衛的詩後來被以色列人傳,成為他們的"律法和先知",也就是現在基督徒的舊約聖經。到耶穌的時候,"律法和先知"己經被猶太人公認是神的啟示。

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說了這麼一句話:"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 "記載在馬可福音15:34 作者還加上了註腳說:"翻出來就是: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麼離棄我 "寫到這裡,我們要知道舊約聖經是用以色列人的語言希伯來文寫成的。新約聖經是用當時官方的語言希臘文寫成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是在背誦希伯來文的聖經詩篇22:1 所以才需要馬可把這話翻成希臘文。

耶穌為什麼要在十字架上背誦聖經呢?有兩種原因:第一、他想到自己受難,覺得神離棄他。這節聖經最恰當的說中了他的心意,所以他背誦經文來安慰自己。第二、他不只想到這節聖經,他還想到整篇詩篇廿二篇的內容,都是他在十字架上受難的預言。

讓我們繼續看詩篇22:8:"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

任何一個受難的基督徒,人都用這句話諷刺譏笑。耶穌當時在十字架上,也有人這麼笑他。馬太福音27:43就提到猶太人的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說過這話:"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所以耶穌成了一切受難的人的模式,每一個為真理受苦的人,都經歷這種悲傷。

然而詩篇22篇不只有這種每一個人都經歷的痛苦,請看22:14的話:"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融化。"

如果這話是大衛的作品,我可以了解。每一個受到打擊的人,都有這種感覺。在形容那"我心如水被倒出來。"的感覺,大衛可以有這種感覺,但是他絕對想不到這樣的事,發生在一千年之後耶穌的身上。

請看約翰福音19:34:"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約翰這話就有點奇怪了。他說他看見耶穌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並且說這話可以叫人信。約翰為什麼這麼說呢?看見耶穌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為什麼叫人信呢?

原來當年釘十字架是很普遍的刑罰。每次羅馬政府要釘囚犯,一定召集全城的居民來看,好殺雞警猴。大家看釘十字架看得多了,對釘十字架的人死的時候有什麼反應都十分清楚。每一個人死在十字架上,羅馬兵都要用槍刺肋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死透了。還沒死的人,就掙扎。己經死了的人,就有血流出來,但是只有耶穌一槍扎進去,有血"和水"流出來。我們都受過傷,幾時有人切菜的時候,一刀切下去,有水和血流出來?

而耶穌之前一千多年的大衛卻寫著"我心如水被倒出來",當年的基督徒,看了這段舊約聖經的記載,就覺得非常神奇。還不只如此。再看詩篇22:16說:"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

大衛在世是國王,從來沒有受過傷,更從來沒有被人脫光衣服,讓人看見他混身的骨頭。可是釘十字架的耶穌,卻正好是扎了手、扎了腳。

並且因為羅馬人要羞辱犯人,特別把他全身都脫光了,讓他臨死還讓大眾看他赤裸裸的樣子耶穌的門徒看了詩篇22:16,再想起耶穌釘十字架的情形,就更加覺得神奇了。神的預言真是準確,絲毫不爽啊!誰想到數骨頭也按照聖經的預言應驗呢?

再看詩篇22:18:"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簽。"大衛寫這種話,應該是說別人對待他真是太過分了,不但拿走外衣,連里內衣也不放過還要抽籤分一分,誰想到這事竟然一字一句的應在耶穌身上。請看約翰福音19:23-24:"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簽,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簽,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從詩篇22:1開始,我們就看出大衛並不知道自己的痛苦,竟然成為耶穌十字架苦難的預言。但是神的靈使用他的話,使他的話成了預言的一部份。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從詩篇廿二篇在耶穌身上應驗的事,我們看出一個聖經作者,得到神的感動,把自己的感觸寫下來,卻完全無心的成全了神的旨意。

因此他們認為,神確實使用這種機械默示的方法,把他的心意告訴後人。

(一)字句感應說:

有些基督徒,為了要肯定聖經一字一句都不錯,是神百分之百的啟示,就認為聖經是一句一字由聖靈向作者默示。作者在寫作時神智清析,卻清楚知道所寫的是神的啟示。例如啟示錄10:2:"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10:8-10說:"我先前從天上所聽見的那聲音,又吩咐我說: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我就走到天使那裡,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這裡說到天使手中有一個小書卷。作者約翰拿過來,就吃盡了。這"吃盡了"的意思,就是一口吞下肚子的意思。這種吃法,像極了今天我們吃藥的法子。並且聖經也說他吃在口裡其甜如蜜,吞下肚去,卻又令他發苦了。這不是我們吃糖衣藥丸的反應嗎?因此很多基督徒確實相信這是神賜下來的一顆知識的書卷。約翰吃了,就說出許多複雜的啟示來。

約翰原來是個漁夫,他的文筆不好。但是啟示錄寫得非常複雜。如果仔細分析起來,卻又條理分明。如果不是神賜給他特別的智慧,約翰怎麼寫得出這種東西?有些人因此判斷啟示錄不是約翰的作品。

聖經里有這種經驗的作者,不只是約翰一個人。在約翰之前大約七百年,先知以西結也有相似的經驗。請看以西結書3:1-3:"他對我說: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於是我開口,他就使我吃這書卷。又對我說:人子阿,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覺得其甜如蜜。

他對我說:人子阿,你往以色列家那裡去,將我的話對他們講說。"許多解經學者認為,這是說到以西結領受神的話,起初聽在耳中,覺得十分甜蜜,但是實踐起來,卻發現引起許多生活中的困難。

(二)默感說:

這種說法,接受神在環境里向作者啟示。也承認作者自己的心智判斷力,在寫作過程中,仍然參與寫作。這一來,就等於承認作者個人的軟弱,也表現在聖經里。許多人覺得,這一來,聖經就失掉了準確性了。然而我卻從後來聖經的編輯,看見聖靈的工作在整個過程中,保證聖經的正確性。神的啟示並不受到個人軟弱的影響。

例如有一個翻譯,他有一個毛病,無論什麼名詞,他都加上"S"。大家也都聽慣了,從來沒有人因為他翻譯錯誤,而對原意誤解。而有時中國的演講家必須用英文演講,他們的英文自然不是絕對不犯錯。但是美國人如果想了解他的意思,他們仍然能從他的破英文里,找出正確的意思來。

這叫文以載道。文字語言,是為了要表現真理或事實。文字本身所負的責任,並不是絕對重要的。當然,相對來說,一篇寫得好的文章,真理比較容易表現出來,這也是一種天賦。所以基督徒認為,真理仍然要靠聖靈及神的全能,保證全部聖經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神的啟示。

現在可以用幾段聖經,作為佐證。證明神確實使用環境和作者的心智判斷力參與聖經的寫作。請看哥林多前書1:11:"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這句話說:作者保羅知道哥林多人之間有紛爭,是從革來氏那裡聽來的。並不是神給了他特別的啟示。也不是他自己發夢。而是實實在在的一個人,從革來氏家來到他面前,把哥林多人分爭的情況告訴他。

那麼從哥林多前書1:11,就得到一個結論:神可以差派任何一個和信仰完全不相干的人,把他的啟示賜給一個人。然而作者怎麼知道一件事是不是神的旨意呢?這就需要作者的領悟力了。

我們可以從哥林多前書里,找到許多這種作者自己領悟的過程。請看哥林多前書7:10:"至於那己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這一節聖經,是討論妻子先信了耶穌,丈夫還不是基督徒。妻子可不可以因為丈夫還不相信,就離婚呢?我從來沒有聽說有任何一個牧師或基督徒,帶領了一個妻子信耶穌,就要那個做妻子的和丈夫離婚的。這種道理,是想當然耳。所以保羅說:"我"吩咐他們。但是我的重點不在看妻子應不應該離婚。我的重點,在看保羅心裡把他自己的吩咐,和"主"的吩咐,非常清楚的分開來。在這一節聖經里,剛好主的吩咐和他自己的意思一致。但是下面讓我們再看一節聖經,保羅就表現出他的個性了。

請看哥林多前書7: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這句話,其實是前面一節的反面話。只是前一節是對妻子。這一節是對先信主的丈夫說的。然而這一節話里,保羅表現出他個性的大膽。他說:這話是"我"說的。不是"主"說的。既然是保羅說的,我們還要聽不要聽呢?現在我們都聽。當年也聽,只是聽得有些勉強。因為那時的丈夫,原來對妻子有絕對的權力。妻子怎麼可以不聽他的話,竟敢不跟著他一起上教堂?然而保羅卻自作主張,說丈夫不要因為妻子不信,就離婚。我們現在看這節經文,覺得理所當然。既然基督徒妻子不可離開還沒有信耶穌的丈夫,那有基督徒丈夫就因妻子不相信而離婚的?時間證明,保羅的話是合神心意的。當年保羅卻仍然沒有百之百的把握。所以他說:"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 我們從保羅的這句話,看出保羅在追尋神的意思的過程中,有時並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從這種分歧,我們看出保羅在接受神的啟示的時候,是有一個過程的。在這種過程里,他從「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最後發展到「清楚知道神的意思是什麼」。

讓我們再看一節聖經,這是說到寡婦守寡。請看哥林多前書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已是被神的靈感動了。"什麼叫:我也"想"自已是被神靈感動了?這"想"字大有學問。

"想"的意思是說,保羅自已並沒有十足的把握。這樣看來,保羅在寫聖經的時候,有時有十足的把握,有時沒有十足的把握。但是他憑著聖靈的感動,有把握、沒把握的,都寫出來。並且有把握的,他就說有把握。沒有把握的,他也明白說他沒有把握。

因此,我們看聖經的時候,就必須要用自已的思想加以分辨了。我們可不能囫圇吞棗,照單全收。好像有一次我看電視,有一個專訪是訪問一個十多歲的美國男子,討論他為什麼多妻。他理直氣壯的說:"因為我是基督徒。"主持人問他:"美國那麼多教,沒有一個基督徒說:因為他信耶穌,所以主張多妻。你怎麼想要多妻呢?"這個人說:"我是學舊約的名人。雅各不是娶了個太太?大衛先娶了米甲。後來又娶了亞希暖和亞比該。後來又娶了拔示巴。晚年又有亞比煞和他同床。所羅門更有一千個嬪妃。所以我是學習舊約的偉人。"

看聖經,按字面曲解意思的人,實在太多了。那專按字面意思去了解聖經的人,最容易犯這個毛病。或許有人有這個問題,既然聖經是人寫的,又有那麼多人曲解經文,跟從聖經的教訓,不是很危險?然而事實上,只要一個人相信了耶穌,全心全意願意跟從他。神就賜給他聖靈。聖靈在人心裡告訴人,是非對錯。那故意曲解經文意思的人,他們心裡也自已有數。只是不願承認而已。

因為聖經不只是作者有神奇妙的同在,還有幾千年信徒跟從實踐。並且聖經的編輯和寫作,一樣有神奇妙的帶領。

二、舊約聖經的流傳與定典

(一)舊約的原稿

舊約的三十九卷中,最古老的應該是摩西五經,寫於主前約一千五百年。是真的「寫」嗎?當時有文字嗎?不是口傳嗎?這是一般人的懷疑。從古文字學的研究,摩西寫五經是不容置疑的。早在公元前三千年,蘇美人(Sumerian)、古埃及人、阿卡德人(Akkadian)已經開始使用象形文字,日後又簡化成楔形文字。他們利用葦莖做成的筆,寫在粘土板上,等待晒乾或烘乾之後,就可以留存於後世。今天我們還可以在博物院看到以楔形文字刻在一黑色玄武岩圓柱上的漢摩拉比王法典(公元前1700年)。到摩西的時候,文字已經演變成整套字母(alphabet),腓尼基文字(Phoenician)就是一例。摩西既然「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使七:22),他應該是一個書寫的能手,何況聖經也的確記載了上帝吩咐摩西要把他的話寫下。(出三十四:27,二十四:4,申三十一:9)從摩西五經的寫作到瑪拉基書的完成,所涵蓋的時間約有一千年(主前一千四百年至四百年),由二十五至三十位不同背景的作者合作寫成。除了一小部分以外,主要是用希伯來文寫成。中間由於希伯來文法經過演變(在主前1350年),舊的書卷都已被改寫,現在舊約里的希伯來文法都是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舊約原稿的希伯來文都只有子音(consonant),母音(vowel)是以後才加進去。

很多證據顯示舊約的經卷開始時是用腓尼基式希伯來字體寫的(Paleo-Hebrew),後來才改用Aramaic square希伯來正方字體。馬太福音五:18說的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耶穌指的一點(yod)就是希伯來正方字體的一個字母。

(三)舊約抄本

舊約原稿當然已失傳,但抄本卻一代代的流傳下來,直到印刷術的發明。(十五世紀。第一本舊約是在1488年在義大利印刷的。)在古代的著作中,保存得最好,當推舊約聖經了。

究其原因,是因為猶太人對耶和華的敬虔,以致他們尊重自己的手抄經卷,近乎迷信程度。如果不是猶太人保存聖經,聖經便絕跡了。他們抄寫時,每抄到「神」字,要把筆尖洗凈一次,抄到「耶和華」,必須先沐浴,抄的時候先大聲把一個一個字母讀出。抄寫的人都是文士,如果有一個字母寫錯,就把全張燒掉,連一點一畫也不敢脫落。凡是神在聖經上咒詛猶太人的話,他們都一字一字地寫上;凡是說到猶太人家中淫亂可恥的事,也一件一件地抄下,不敢更動。猶太人員恨惡外邦人,但是神說外邦人也要得救,他們就不敢刪去。他們對聖經的保管,也非常小心,把它放在至聖所裡面神的約櫃旁邊,把它看為和神的約櫃同樣重要。

在主前三百年之前,手抄本都是寫在蒲草紙上(另有些在羊皮上),為方便閱讀起見,大都是把約十寸寬的草紙,粘成一卷,約三十長。每卷足以容納以賽亞全書。這也是為什麼摩西五經剛好是五卷之長。希伯來聖經里的撒母耳記、列王記和歷代志都是一卷長,所以沒有分上下兩本。

從公元後一百三十五至一千年,舊約聖經開始有分節,分段和分章,以方便讀者的閱讀。這時候,在以色列加利利湖西岸的一個城(Tiberian),有一馬所拉家族(Masoretes),他們對舊約聖經作了最大的貢獻。這個家族從八世紀至十世紀的兩百年之間,首先設計了一個拼音系統,將母音(vowel)放在希伯來文里,幫助讀者朗讀。他們也在經卷旁加插了一些註腳(Masorah parva and Masorah magna),對以後的經文研究有很大的幫助。現存的年代最久的馬索拉版本Codex Cairensis(AD 895)是出自這個家族的成員Moses ben Asher,裡面有約書亞書、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和許多先知書。另一本留存下來的是Aleppo Codex(AD 925)。公元後兩百年之後,舊約開始以Codex(抄本)的形式出現,但在猶太人的會堂里,他們還是用捲軸(scroll)。

公元後一千年至今,有超過3000 件各式各樣的手抄本存留。最著名的是Leningrad Codex(1008),也是馬索拉版本,整本舊約完好無損,現藏在列寧格勒的公眾圖書館。現在我們常用的希伯來聖經 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簡稱BHS) 就是根據這個版本編輯的。公元後1450年印刷術發明之後,第一本舊約聖經是在1488年完成。

(四)舊約的定典(Canon)

定典就是鑒定某書卷是上帝所默示的聖經。單有上帝的默示,並不足夠。大體來說,上帝也賜人屬靈的智慧,分辨上帝所默示的真跡。人在聖靈的帶領下,知道何者是須摒棄的偽書。與新約定典的過程比較,舊約定典的過程反而沒有什麼特別波折,雖然在主前幾百年,撒瑪利亞人拒絕承認舊約所有的經卷,除了摩西五經;主前兩百年,許多偽經和次經出現;公元後的拉比著作里,也有對以西結書、箴言、雅歌、傳道書和以斯帖記的定典質疑。

在新、舊約的間隔期,還有其他一些猶太著作流傳。《偽經》是一些從公元前兩百年到公元後兩百年猶太著作的通稱。其中一些著作是冒亞當、以諾、摩西和以斯拉等人的名寫的,故稱之為《偽經》。《偽經》以傳統故事、啟示性的異象、異夢等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要幫助正經歷異常困苦的猶太人堅守信仰。由於其所記載的事有的怪誕離奇,有的有明顯錯誤的教義,所以猶太人拒絕將它們收入舊約正典之中。除《偽經》外,當時流傳的還有十四、五卷《旁經》或《次經》,寫於公元前兩百年到公元後一百年,大體上準確地反映了兩約之間的宗教、政治和社會情況,並有不少真實而有價值的教訓。由於其中有真理上的錯誤,如准許人自殺、為死人祈禱,及歷史的錯誤,同時,它們本身也沒有宣稱是神所默示的,所以猶太教和基督教(作為一個整體)不接受旁經為正典。但天主教會將大部分旁經納入其正典之中。

總之,舊約定典似乎在以色列的歷史中逐漸形成。肯定的是,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摩西五經早已定型被接納。來到耶穌時,舊約聖經已經分成三組:

律法書(Torah):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明記。

先知書(Nebhiim):

A。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

B。後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聖卷(Kethubhim)

A。詩歌書:詩篇、箴言、約伯記。

B。五書卷(Megilloth):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

C。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 尼希米記、歷代志。

歷代志是最後的書卷,這是為什麼耶穌在路十一:51 說,「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亞伯是創世記第一個殉道者,撒迦利亞是歷代志里最後一個殉道者。(代下二十四:20-21)

在耶穌時代,次經(Apocrypha)已經大行其道。但從新約的引用舊約經文來看,這些次經都不被接納。猶大書是惟一的書卷引用次經《摩西升天記》(The Assumption of Moses)(猶9)和《以諾書》(Enoch)(猶14)。但這並不表示這些次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正如保羅引用希臘詩人的詞句一樣。(徒十七:28,林前十五:33,多一:12)

至於基督教,則把舊約聖經分成四組,以別於希伯來聖經的三組。四組的分法是根據武加大拉丁文譯本(Latin Vulgate,約公元後383 - 405 年)的編法。武加大譯本則取法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律法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明記。

歷史書: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記上、列王記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詩歌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

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十二小先知書。

舊約聖經從上帝到我們的手中,走了一條漫長的道路,其中另我們震驚的是,除了翻譯不同之外,我們手上的聖經,與作者當日寫成的,基本上是沒有分別。

三、新約聖經的誕生、流傳和定典

(一)新約聖經的原稿

新約聖經有二十七卷經文。若把原典形成的過程,按事情發生的先後作排列,可粗略的分作四個階段:

(1)最先的是耶穌在世上所宣講和所行的事迹。

(2)接著便是五旬節之後,門徒在一起過著教會生活之自然產品。這包括了使徒對外宣揚,對內的教導及聚在一起之敬拜。

(3)當教會漸漸擴展,使徒出傳福音建立教會,因而開始寫下書信。

(4)再後才有福音書把耶穌的事迹筆錄下來。

如此看來,新約原稿是來自以上(3)和(4)的時期。換言之,有關(1)和(2)的記載,並不是在事情發生之時的即時筆錄,反之,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口傳,才成為新約中筆錄的文獻。從口傳傳統到筆錄成書,直至被納入正典(Canon)是一個漫長且複雜的過程。

根據新約學者A.T. Robertson,新約各捲成書的日期約略如下:

原稿是寫在什麼材料上的呢?是寫在蒲草紙或皮紙上。蒲草紙製造業在埃及很發達,尼羅河淺水三角洲中,生長了許多蒲草。這個材料的韌度在當時可算為好紙,但至今已變得極脆弱,有時一碰就變成粉末。這是為什麼新約的原稿難存到今天的緣故。皮紙或精皮紙是牛、綿羊、山羊、羚羊的皮作的。先去皮,再洗清、軟化、磨光、最後塗一層白堊(白色土)就成了。新約原稿是將寫好的蒲草紙或皮紙,做成捲軸。這是把蒲草紙邊與邊相粘,成一長張,再把這一長張繞在軸上,就是一卷書了。每卷通常不會超過三十五尺長。新約兩本最長的書,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可以各用三十一尺或三十二尺的蒲草紙寫完。捲軸上的文字是一列一列地寫,每列二、三寸寬,與軸平行,高度當然視蒲草紙而定。(抄本codex 形式的出現要在第二世紀初才有。)

原稿是用什麼文字寫成的?是希臘文。在耶穌時代,巴勒斯坦的日常用語有兩種:一是亞蘭文(Aramaic),這大概是有史以來最「長命」的一種語文,從族長時期到今日都有人應用。有人稱它為 a cousin of Hebrew,因為它們都屬於閃語(Semetic)西北的一支。自猶太人流放巴比倫後,亞蘭文就逐漸滲透巴勒斯坦,在波斯、希臘和羅馬時期廣為應用。在新約里,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亞蘭文的名字,如巴多羅買、巴拿巴等。耶穌和他的門徒操亞蘭語,這是學者們公認的事實,儘管有部分人認為,他們在猶太巴勒斯坦是說希臘語的。另一是流行在羅馬帝國(包括巴勒斯坦)的通俗希臘文,Koine Greek,不是主前四、五世紀的古典希臘文。這種希臘文,流行於公元前三世紀初至公元六世紀,是古典阿提喀(Attic)希臘文發展至現代希臘文的過渡語文。新約書卷是用通俗的希臘文寫成的 ,偶爾摻雜了一些亞蘭文字句的經文,如可五:41,十四:36,十五:34,羅八:15,林前十六:22,加四:6等,以及使徒行傳中保羅以希伯來語(即亞蘭語)向耶路撒冷群眾講話的經文(徒二十一:40,二十二:2);字體大概是大楷體(uncials),寫的時候特別工整、仔細,每個字母分開,像英文的大寫一樣。

(五)新約的抄本

原典當然已經失傳,抄本流傳下來的卻成千上萬。抄本(Codex)又稱翻頁書,是把一張或幾張蒲草紙對摺,中間用針縫起來。這種形式比捲軸好多了,因為

(1)四福音書或所有保羅的書信都可以訂為一冊;

(2)校勘方便;

(3)便於兩面書寫,成本降低。

皮紙比蒲草紙宜於制書,因為它堅韌,比脆弱的蒲草紙耐用,而且兩面書寫毫無困難。在第二世紀初,教會中廣泛地使用抄本,開始時都是基督徒個人自製的,為了讓自己或是教會有幾卷新約書卷可用。到了第四世紀,政府正式寬容基督徒,商業制書廠,或稱抄經所,也開始作新約抄本。一群訓練有素的文士,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坐在抄經所;一位朗誦者,手持範本,高聲慢讀,文士們拿皮紙、筆、墨水聽寫。這樣子,可以同時抄好些抄本,但不難想像,依此複製,一定會產生錯誤。

1. 希臘字體中的大楷體與小草體

在早期,手寫的希臘字體是大楷體(uncials),到第九世紀初,開始有書法改革,用的是小草體(minuscules)來書寫。小草體的優點很明顯,正如其名,它占的空間比大楷體少,所以寫時用的皮紙較少,書價因之降低。新約抄本中,小草體的數量比大楷體多十倍以上,大楷體的歷史雖長(在動亂中損失也多),但因小草體的書,抄寫方便,所以兩者存留懸殊。

1. 新約抄本的分類代號

按著瑞士衛斯坦(J.J Wettstein, 1751)的系統,歷史最久的大楷體抄本都用拉丁、希臘的大寫字母及一個希伯來字母(aleph)為分類的代號。

不過以知的大楷體抄本數量比拉丁、希臘、希伯來字母的總和還多,所以就把每本大楷體編上一個以零為首的阿拉伯數字。目前有二百五十本大楷體抄本已分類編好。至於小草體抄本則純用阿拉伯數字編,目前有二千六百四十六本。蒲草紙抄本(Papyri)的斷簡殘片是在數字前加上一個p來編號。(如p46)

在我們手上最早的新約蒲草紙抄本是代號P46(又名Chester Beatty Papyrus II),共為86頁,長11寸,寬6.5寸,本來有104頁,是保羅的十封書信。有的新約專家把它的年代定為第一世紀的後期,也就是保羅完成書信後的二、三十年。另一代號P52的蒲草紙抄本的殘簡,長2寸半,寬三寸半,只含約翰福音小部分(約十八:31 - 33, 37 - 38)。根據字體的形狀,年代是公元後110 - 125。

2. 著名的幾種大楷體抄本

(1)西乃抄本(aleph,希伯來文的第一字母)(Codex Sinaiticus)(成書於AD350):是替申多夫(Tischendorf)在十九世紀中葉於西乃山的聖卡瑟琳修道院發現的。它包括了全部聖經,是用大楷體書寫,每頁四列,長15寸,寬十三 1/2寸。現在舊約已經毀損了部分,幸好新約完整無缺,事實上,西乃抄本是已知希臘文新約大楷體抄本中,惟一完整的。

(2)亞歷山太抄本(A)(Codex Alexandrinus)(成書於第五世紀):除了幾處地方受損外,舊約都完全,新約馬太福音一直到二十五章6節都遺失了。

(3)梵諦崗抄本(B)(Codex Vaticanus)(成書於第四世紀中葉):這是新約學者認為最可靠準確的抄本。

(4)以法蓮抄本(C)(Codex Ephraemi)(成書於第五世紀):一般學者認為它的經文不是很可靠。除了帖撒羅尼迦後書及約翰貳書外,新約每卷書都全。

(5)伯撒抄本(D)(Codex Bezae)(成書於第五或第六世紀):這抄本跟別的抄本出入最大。它包含了大部分四福音及使徒行傳。

3. 新約抄本的分類

根據抄本源自何處,抄寫者的背景,新約抄本被分為三大經文類別:

(1)西方式(Western text,又稱Popular text):盛行於第二、三世紀,是不大可靠的抄本。經文的特色是抄寫者喜好改寫:字、字句,甚至整個句子都任意改變、增刪,只要修改者認為那樣作,可以使經文更有力而肯定些。為了使經文豐富,它不惜犧牲純粹的原文,而根據傳統,甚至次經或外典更改或增加一些資料。伯撒抄本是屬於這種經文類別。

(2)亞歷山太式(Alexandria text)或中性經文(Neutral text):這是從第二世紀開始,在亞歷山太富有抄寫古籍訓練的文士所抄寫的。這類經文最少受到後來脫漏及混雜的影響,而最接近原典。最好的代表是梵諦崗抄本(B),其次是西乃抄本(aleph)。

(3)敘利亞式或拜占庭式(Byzantine text):這是最晚的混合式的經文,四世紀有一位或多位編輯,為寫一種通順、簡單、完整的經文,便修正以往抄本而得的。這種融合經文抄本與原典相距最大,傳到君士坦丁堡,自被廣佈於拜占庭帝國。最佳的代表是亞歷山太抄本(A)(福音書部分,而非使徒行傳和書信),後期的大楷體抄本及許多小草體抄本。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是敘利亞經文最後的代表。

4. 新約聖經的初次發行

印刷術發明後,在1488年,全部希伯來文舊約,由倫巴地(Lombardy)的宋西諾出版社(Soncino press)印行。新約希臘文聖經直到1514年才問世,那是由西班牙紅衣主教西曼乃斯(Ximenes)策劃的康普路屯聖經(Complutensian Polyglot)。

但在市場上賣的第一本希臘文聖經卻是荷蘭的伊拉斯姆(Erasmus)整編的,他找不到完整的希臘文新約,就東拼西揍一番。多數的經文是根據欠佳的晚期小草體抄本,大概是十二世紀。這本聖經在1516年完工,出版後反應是毀譽參半,但銷路很好。這版本被後人修訂過,但拙劣的經文卻大體未變。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KJV)也是以此為藍本。

1881年印刷界有驚人的事件發生,原來英國學者出版了有始以來最出色的鑒別版希臘文新約。經過二十八年的工作,學者魏斯科(Westcott)和霍爾特(Hott)根據中性經文的梵諦崗抄本修訂了新約希臘文聖經。現在通用的希臘文聖經是Nestle - Aland編的,其經文是比較替申多夫、魏斯科及霍爾特以及魏伯納的經文而來的。這是最接近原典的經文。

順便一提,希臘文聖經的分章是十三世紀的朗登(Stephen Langton)所作的。至於分節,則是十六世紀,由一個巴黎的印工司提法納(Stephanus)所作的。

(六)新約聖經的定典(Canon):

「新約」(New Testament)這個詞是第三世紀的基督教學者特土良(Tertullian)所開始用的。比起舊約聖經,新約聖經的定典過程反而複雜得多。

公元一百四十年左右,馬吉安(Marcion)開始散布異端,寫成一套所謂的新約正典。這啟發教會應確立正統的新約正典,以抵制馬氏的影響。再者,東方許多教會陸續開始運用一些來源不正的經卷,因此,確立新約正典的範圍也日趨必要。到公元三百零三年,羅馬大帝戴克理仙(Diocletian)下詔摧毀所有基督教的經書。在如此險惡的環境中,信徒需要知道哪些書卷是值得捨命保存的新約經卷。

到了第四世紀,教會史學家Eusebius在他的《教會歷史》(公元後315年)說:

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包括希伯來書,雖然作者不能決定)、彼前、約壹、啟示錄 - 正典的地位已被公認。雅各書、彼後、約貳、約叄、猶大書 - 大部分的人,包括Eusebius 自己都接納為正典,但有小部分的教會反對。像保羅行傳、Shepherd of Hermas 等書則被列為假造的書。

由於這些原因,促使人們編輯新約正典。雖然對是否應把〈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啟示錄〉等列入正典頗有爭議,亞歷山太的主教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一封公開信中把我們現在的新約27卷書列入新約正典。三八二年在以耶柔米(Jerome)為主要人物的羅馬的大馬新(Damasine)會議上及三九七年的加太基(Carthage)會議上(奧古斯丁是主要人物)都一致承認這二十七卷經書。從此,羅馬及非洲兩大教區對新約正典應有的書卷不再有爭議,新約正典終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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