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究竟在講什麼之個人意見(一)

作者:Zachar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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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回應聖經究竟在講什麼之個人意見,然而寫得太長,分了幾篇回應,這是第一篇回應內容)

這是本人對聖經的看法:

眾所周知聖經以耶穌為界分了新約和舊約。所為約Covenant,就是合約,承諾下白紙黑字的契約。那究竟是什麼的約定?

在舊約聖經開始,透過創世記交代了立約的背景,包括世界的創造、人的出現、神和人的關係為何由親密轉變為疏離,神的失望引致以來的審判,在失望下揀選了亞伯蘭(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到我指示你的地方去。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 賜福給你, 使你的名為大, 你也必使別人得福, 給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創世記 12:1?-3 CNV

這是神跟亞伯拉罕的約定。

揀選後,神又跟亞伯拉罕立了口頭的約定:

羅得離開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舉目,從你所在的地方向東南西北觀看。 你看見的地方,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我要使你的後裔好像地上灰塵那麼多;若能數算地上的灰塵,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創世記 13:14?-?17 CNV

然而亞伯拉罕年紀老邁一直沒子,所以很困惑,故此神就跟他正式立約:

於是領他到外面去,說:「你向天觀看,數點眾星,看你能不能把它們數得清楚。」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眾多。」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了。 耶和華又對亞伯蘭說:「我是耶和華,曾經把你從迦勒底的吾珥領出來,為要把這地賜給你作產業。」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憑甚麼能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 耶和華對他說:「你給我拿一頭三歲的母牛犢,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 亞伯蘭就把這一切拿了來,每樣都從當中劈開,一半一半相對擺列;只是鳥卻沒有劈開。

創世記 15:5?-?10 CNV

*為什麼每樣都從當中劈開,一半一半相對擺列? 因為這是說如果誰不守此約,就跟這動物下場一樣。這是神想說,祂是守約者。

不久亞伯拉罕老來得子,然後聖經就繼續講述立約後的事,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直到出埃及的事。

在出埃及記中,第十九章,神吩咐摩西提醒以色列人有關約的事:

摩西上到 神那裡去,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吩咐以色列人說: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你們都看見了;也看見了我怎樣像鷹一樣把你們背在翅膀上,帶領你們到我這裡來。 現在你們若是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你們就必在萬民中作屬我的產業,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你們要歸我作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都要對以色列人說。」

出埃及記 19:3?-?6 CNV

這時還沒有十誡等律法(第二十章才有),神只是叫他們聽神的話,遵守(相信)我的約。

不過當時以色列的回答,引致出現大家都聽過的摩西十誡律法:

摩西去把人民的長老召了來,把耶和華吩咐他的這一切話都擺在他們面前。 人民都一致地回答,說:「凡是耶和華吩咐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去把人民的話回覆耶和華。

出埃及記 19:7?-?8 CNV

可能是翻譯的問題,其實這裡以色列的回覆是這樣的「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做得到」

The people all responded together, 「We will do everything the Lord has said.」 So Moses brought their answer back to the Lord .

Exodus 19:8 NIV

不過神只是說:

Now if you obey me fully and keep my covenant, then out of all nations you will be my treasured possession. Although the whole earth is mine,

Exodus 19:5 NIV

簡單說:聽話就好了,但以色列人就自大的說你說什麼我們都能做到的。

為什麼他們可以自大的說?因為在出埃及的過程中,他們如何罵神如何不滿神,神是因為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而沒有擊剎他們。到最後大家都可以看到神只跟以色列人說聽話,沒有想擊殺他們的想法。

由於以色列人說「We will do everything the Lord has said」,所以神就成全他們,給了他們律法:可參考出埃及記二十章開始的東西(由於太長就不節錄了)

神給了他們律法,如果做得好就賞,做得不好就罰(可能是死)。

這是舊約裡面的第二個約,立約的證物,十誡法版。在摩西去找神時,以色列人就立即犯了律法中的條例,他們拜金牛犢(所謂的偶像),這次他們就死了三千人。參考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然後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以至後來的歷史書、詩歌、先知書等 都是講述以色列人在律法之約下的生活。

*有一點要留意,就是立約是需要血來立的,誰的血立,誰有子孫就有關係。可參考出埃及記二十四章之內容。

所以現今很多華人信徒說要守十誡,其實十誡跟他們沒有關係,因為他們祖宗的血沒有立這個約,所以守了也不會陞官發財,破了也不會給神罰。

就好像A跟B結婚,約定是A不可以有小三,否則B就要罰A。那如果C有小三,那B會罰C嗎?

上面的是舊約部份的事,都是圍繞著約定而出現的歷史,至於新約就之後看你們想不想看再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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