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49)《成唯識論》的思想綜述(22)

1、佛果的四種特性

其一、不可思議。大涅磐和大菩提所證之佛果,超越一切言說,為佛內自證所行境界,不可思量,不可思議。

其二、善。大涅磐為清凈法界之真如實體,遠離一切生滅,故說為善。大菩提,普渡一切眾生,善巧方便救度眾生,故說為善。

其三、常。大涅磐為清凈法界的真如實體,不生不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大菩提,常住真如為其所依,雖有生滅,無有斷滅,故為常。大菩提,能夠度化有情,沒有止息,故說為常。

其四、安樂。大涅磐為清凈法界的真如實體,沒有苦痛,故為安樂。大菩提遠離一切惱害,故為安樂。

2、大涅磐

所謂大涅磐,指的是斷除煩惱障,所顯清凈法界的真如實體。由於真如實體被煩惱障所覆,凡夫無法證得。斷除煩惱障,顯出真如,故為涅磐。

涅磐有四,

其一、自性涅磐。由於真如實體遠離一切煩惱,本來清凈,本來涅磐。(空觀延伸出來)

其二、有餘涅磐。雖斷煩惱障,但是由於殘餘身體存在,這個身體是由於殘留業力所驅動而形成。

其三、無餘涅磐。當殘餘身體滅盡,個人身體灰飛煙滅,唯有真如實體存在,永存於自性清凈境界,為無餘涅磐。

其四、無住涅磐。斷除煩惱障,而起大悲心,願意普渡眾生,以般若智慧,不住於輪迴,也不住於涅磐。故為無住涅磐。

3、大菩提

斷除所知障而成,轉識成智。生起四種菩提智慧,

其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轉有漏第八識及其心所,攝持一切無漏種子,離一切雜染,純潔圓明。現佛果之正報(自身)和依報(外界)。能現能生自受用的佛身、佛土,及其餘三智的影像。無間無斷,窮未來際,猶如大圓鏡,能映現眾多的色像。

其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轉有漏第七識及其心所,捨棄染污第七識,以平等無漏智觀察諸法。經常和大慈大悲相應,隨十地菩薩所樂,示現他受用的佛身、佛土等影像。又是妙觀察智的不共所依。這個智周遍緣取一切真俗境界。

其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轉有漏第六意識及其心所,這個智善觀察一切諸法的自相及共相,無礙自在。又攝藏無量陀羅尼(總持)門、三摩地(定)門,及所發生的六度、三十七菩提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無量功德珍寶,在大眾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斷世間一切疑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這個智周遍觀察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皆無障礙,所以也是周遍緣取一切境界。

其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是轉有漏的眼等前五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是為想方便利樂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周遍在十方一切世界,示現種種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的變化身、土等三業,成就本願力所應作的八相成道等事。這個智也能周遍緣取一切境界,然而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緣二法,或緣多法。

4、三身

1、自性身:即法身。為一切清凈諸法所依的真如實體。

2、受用身:可分為二,

其一、自受用身:諸佛自己享受其悟境之樂。

其二、他受用身:由平等智所示現的微妙凈功德身,係為住十地菩薩所現之身。

3、變化身:隨機變化各種身體,由此度化眾生。

5、三土

1、法性土:為自性身之所依,為真如實性。亦如虛空,無礙不動,無所有等,同體義分。

2、受用土:

其一、自受用土:為自受用身的所依凈土,由大圓智鏡所變現。

其二、他受用土:由平等性智的大慈悲力隨緣所顯之凈土。

3、變化土:隨順而化之土。

6、意義

大乘佛教的唯識學的經歷,徹底為神學打開道路。

如果說,在原始佛教時期,佛陀沒有能力改變世界,他所告訴的教法,無非就是通過十二因緣來改變生命體。

到了唯識學之中,佛陀就進化為上帝的角色。佛陀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意志改變一切,並且在這個邏輯體系之下,並不妨礙佛教的因緣體系。

為什麼呢?因為佛教的因緣體系已經從小乘時期的客體的緣起,變成了主體認識論上的緣起。而這個理論如果超出哲學範疇,進入神學,就已經暗通基督教的道成肉身之說。

即,上帝說,要有光,便有了光。

這個話語體系下的緣起,便為神學大開道路。

大乘佛教,也就從唯識學的經院體系哲學,向世俗神學給出了一個理論體系。如果進一步發展,佛教就徹底和類似於一神論神學體系已經分不清了。

佛教就從無神論宗教演變了有神論宗教,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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