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游泳教練打著「義工」的名義,性侵多名女童……

這一天,一位媽媽在一個游泳群里說了一句,「不要帶小孩到這裡游泳了,尤其是女孩」,群上一些家長聽出來了話裡有話,於是趕緊問這位媽媽怎麼回事?這位媽媽說,聽小孩說教練摸她隱私的地方,但她去質問教練,教練不承認。

有其他家長聽了後趕緊問自己的小孩,果然也反映教練有類似的問題。於是,有家長帶著孩子到了派出所報警。

警方介入後,查明的情況比家長們意想的,要讓人憤怒得多。

這個五十多歲的林某,是一位游泳愛好者,以「義工」的名義,在深圳這家游泳館,聲稱免費教小孩游泳,而孩子們稱為「爺爺」的他,實則藉機對前來學游泳的女童進行姦淫和猥褻。

在那幾個月時間裡,林某不僅在教女童游泳過程中公然猥褻,還將女童帶到男沖涼房,或將一些相熟的女童帶到自己的住處,進行性侵。有時林某還給女童播放淫穢視頻,甚至將自己性侵女童的過程錄成視頻,存在自己的電腦里。而這些被猥褻、被性侵的女童,最大的才11歲,最小的才6歲!

辦案檢察官捧著案卷都非常憤怒,特別是看到有的女童還受到了嚴重的心理創傷,更深感林某之惡行令人髮指!

對女童,本身就應予以特殊保護,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明確的是,堅持對侵犯未成年人權利最低限度容忍、最大限度保護,對於性侵兒童的惡行,我們依法嚴懲決不手軟!

經深檢君提起公訴,法院經不公開開庭審理認為,雖然林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多次姦淫幼女多人,多次猥褻兒童多人,並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情節惡劣,因而於2017年底判決其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林某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目前,二審法院已裁定維持原判。

等待林某的,將是漫長的鐵窗生涯。

在辦案過程中,深檢君的檢察官,還對涉案女童及其家庭成員進行多次的心理輔導,並在半年內持續跟蹤。目前,被害女童均已經走出性侵害事件造成的身心傷害,恢復了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狀態。

法律有懲處的功能、有撫慰的功能、有預防的功能,在辦案的過程中,深檢君的辦案檢察官更是深深的覺得,這個案子留得我們更多的警醒。

在林某這宗案件中,如果那位媽媽沒有那麼敏銳和較真,如果對孩子順口的一句話也沒什麼在意,如果不是去尋求法律途徑,則林某很難受到法律應有的懲處,甚至很可能還會有更多的女童受害。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在教導孩子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更應該和孩子多些陪伴、多些溝通,成為孩子的知心人,並關心孩子成長中的細節,無論多忙都要細心觀察孩子的異常反應。

我們需要給孩子們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深檢君願意與您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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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作者: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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