亥:三個屬豬人的兩宋王朝之二
亥:三個屬豬人的兩宋王朝之二: 宋太宗趙光義

趙光義是宋太祖趙匡胤是同母弟,原名匡義,兄即位後因避諱改名光義。
976年(開寶九年),太祖病重,皇后派宦官王繼恩召次子德芳進宮。不料,王奉詔後並未去召德芳,卻直接通知了趙光義。正在府邸等候的趙光義立即進宮,不待通報便闖入寢殿。
皇后以為德芳來謁,卻見光義至矣,料事有變故,且已無以挽回,只得稱呼皇弟為「官家」(宋人對皇帝的尊稱),乞求道:「吾母子之命,皆托於官家」。光義答道:「共保富貴,勿憂也!」
「但遙見燭影下晉王(光義)時或離席」,又聞「拄斧戳地」聲,隨即傳來宋祖駕崩的訊息。
趙光義終於實現了蓄謀已久的計劃,從侄兒手中奪取了皇位!
即位後趙光義最在意的是奪位名不正言不順之事,遂為三弟廷美、太祖長子德昭、次子德芳加官晉爵。對太祖、廷美的兒女概稱皇子、皇女,以示一視同仁,又為宰相等大員加官晉爵以示安撫。
979年(太平興國四年)太宗親征北漢,消滅了最後一個地方割據政權,結束了五代十國的分裂局面,從而實現了太祖遺願,皇位也得以鞏固。
隨後發生的一件事徹底粉碎了趙光義良好的自我感覺。事件的原委是這樣的:979年七月,攻打遼國燕京一役,太宗中箭落荒逃逸,下落不明。一些將領謀立隨征的德昭為帝,「上(光義)聞不悅」。此事說明太宗雖已在位四年身邊仍有人居心叵測以謀皇位。

此次北征命德昭隨從,原意為安反側,誰承想自己失縱僅一天,便有將領謀立德昭為帝。所幸的是,太宗迅即趕上潰退宋軍,奪位一幕始未重演。
究竟哪些將領謀立德昭為帝?史籍無確切的記載,但因此次兵敗受責降處分的石守信等三人似嫌疑最大。此三將領當年與太祖關係密切,也有史家暗示三人受責罰與謀立一事有關。
謀立事件的發生,使太宗深感太祖諸子的存在對皇位終究是個威脅,進而認為三弟也是威脅,必欲除之而後安。據傳,趙光義曾留言:「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為之防。惟姦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焉!」可見,與太祖一樣,太宗也把主要精力放在防範內患之上。
同年八月,趙德昭見太宗還軍之後久不行賞,遂為將士請命,太宗勃然大怒:「待自為之,賞未為晚也!」德昭見狀自知大禍將臨,退朝回府後即自刎而亡。
981年三月,趙德芳病故。他原是太祖病危時準備繼位的首選,他一死消除了對趙光義最大的潛在威脅。剩下的威脅只有廷美弟了。
同年九月,太宗指使親信告發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次年五月,太宗將三弟貶官流放到房州(今湖北房縣)。984年終因「憂悸成疾而卒」。
據《宋史》記載,宋太祖傳位於趙光義的合法性根據是所謂的「金匱之盟」。
961年(建隆二年)六月杜太后病危,召太祖與光義入侍,問太祖道:「你可知道你是怎樣得天下的嗎?」
太祖未語,太后又道:「你乃得天下於孤兒寡母之手,若周有長君,你如何能得天下?你百歲之後當傳位於光義,光義傳光美(即廷美),光美傳德昭。夫四海至廣,能立長君,斯社稷之福也!」
太祖泣道:「敢不受命!」太后又顧命趙普記之,普即就榻前記下誓書,並在書尾寫上「臣普記」。然後把誓書放置金匱之中,令宮人嚴密掌管。
「金匱之盟」雖見諸正史,卻難逃事後編造之嫌疑。宋人關於盟文的記載有多種,可見當時便有種種猜疑。《宋史》為元代人編寫,事隔三百年,且倉促成書,難以考辨其真偽。
據鄧廣銘先生考證,太宗在懲處廷美之前,曾問計於賦閑多年的趙普。趙普說,「願備樞軸以察奸變」。意思是說,你讓我當宰相,我就出來處理此事。於是,趙普就為太宗編造了一個後世稱「金匱之盟」的故事。趙光義一聽茅塞頓開,困擾多年的繼位合法性問題一下子就解決了,便撿討自己說:
「朕不待五十,已盡知四十九年非矣!」
意思是說,當初若起用趙普為相,就不用為此事煩惱多年了!隨即任命普為宰相。(參見《鄧廣銘治史叢稿》)

一波甫平,一波又起。太宗長子元佐,「貌類太宗」而深受鍾愛。太宗貶廷美至房州,滿朝文武百官無一人敢出面求情,獨元佐一人申救之。984年廷美死後,元佐「發狂」成疾,持刀殺人,還縱火焚燒王宮,被太宗廢為庶人。次子元禧成了皇位繼承人,卻於992年猝然病故。於是,三子元侃得立為皇太子,改名恆。
然而,趙恆繼承皇位也是一波三折。
997年(至道三年)三月,太宗病危,皇后傾向於立元佐為帝,但又猶疑不決,遂命曾佐太宗奪位的宦官王繼恩召宰相呂端入宮,商議對策。呂端「知有變」,將王繼恩軟禁後始進宮。一番爭執之後,李皇后同意立太子恆為帝,是為真宗。但呂端仍不放心,真宗即位垂簾引見群臣時,他「平立殿下不拜,請捲簾,升殿審視,然後降階,率群臣拜呼萬歲。」
當初太宗任命呂端為宰相時,有人說他「為人糊塗」,太宗說:「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正是由於呂端臨大事有靜氣,才避免了一場宮廷政變。
再說趙光義採用宮廷政變方式入繼大統後,即傾全國之力滅了北漢,以成全先皇未竟之功。
北漢乃契丹之附庸。契丹947年改國號為遼。983-1066年復稱契丹。
宋太祖即位之初,正當契丹國勢強盛時,其疆域與勢力範圍都超過宋祖的治域,成為統治中國北方的一個大國。宋太祖曾兩度發兵討伐北漢,均被遼國援兵擊退,故不敢與遼啟釁,並存留北漢以為緩衝。
宋太宗滅北漢後,重開與遼戰端。宋欲乘勝北伐,收復燕雲十六州之地(今河北、山西北部一帶)。979年(太平興國四年)太宗親征伐遼。七月,宋軍與遼軍鏖戰高粱河(今北京市),宋軍大敗,陣亡萬人。太宗引軍南走,遼軍追擊至涿州,太宗倉皇逃脫。從此北邊戰事不絕。
980年三月,遼軍十萬進寇雁門關,被代州刺史楊業擊退。楊業一名繼業。原為後漢節度使劉崇的部將。劉崇建立北漢後,楊遂為北漢將領,作戰驍勇,屢破契丹,遼兵嘗望見其旌旗即走,號稱「楊無敵」。後隨主降宋。遼軍犯雁門時,楊業領數百騎抄小路繞至敵後,與潘美前後夾擊,大敗遼軍。
986年(雍熙三年)宋太宗以為遼主新亡、女主當國有隙可乘,分三路大舉北征,旨在繼承太祖遺志,收復被石敬塘割讓給遼的幽薊十六州。(宋代後習稱「燕雲十六州」)

東路兵出雄州,進取涿州(今河北涿縣);中路兵出飛狐口(今河北淶源北),西路令潘美、楊業出雁門(今山西代縣),意在以東路軍牽制遼軍主力,以西、中兩路兵馬乘隙攻取山後諸州,然後三路大軍合擊遼南京--幽州。
宋軍起初進展頗順利。西路軍攻下寰、朔、應、雲諸州。中路攻下飛狐、靈邱、蔚州。東路攻下涿州。當時遼之南京留守因兵少不敢出戰,令輕騎四齣抄掠,晝伏夜出,並以奇兵斷宋軍糧道。東路軍旬日食盡,撤至雄州以就糧援。及聞中西兩路皆捷,復裹糧前進。時方炎夏,軍渴乏井,士卒困殆。遼聖宗率軍南援涿州,東路宋軍被迫再次撤退,遼軍趁勢出擊,宋軍大敗潰逃,夜渡拒馬河,遼兵從後追擊,宋兵溺死河中不計其數。渡沙河時又死者過半。
時十萬遼軍反攻山西,大破宋軍於五台山,鋒芒直指蔚州。潘美率師往救為遼軍所敗,遼軍乘勝攻入寰州,一時收復之地又紛紛陷落。副將楊業奉命救護雲、應、寰、朔四州(均在今山西北部)吏民內徙,因遼軍勢盛,楊業提出一個可保萬全的作戰計劃,遭潘美的反對及誣衊,被迫冒險迎敵。臨行楊泣求潘在陳家谷口接應。不料潘美以為遼軍敗走,擅離谷口。楊業遭遼軍伏擊,孤軍拚死血戰,自日中至暮,輾轉退至陳家谷口。
再說潘美聽到楊業兵敗的消息,非但不前去援救,反而率兵逃跑。楊業見無援兵,再率部下力戰,受傷數十處,士卒也死傷殆盡,最後因坐騎重傷而被俘,絕食三日而死。北宋朝野為之震驚。部下感其恩義,一併戰死,無一生還。雲、應、朔諸城將吏聞楊業陣亡,皆棄城而走。西路軍幾沒。至此,三路宋軍除中路全師而還外,東西兩路幾乎全軍覆沒,損失異常慘重。
楊業勇而有謀,與士卒同甘苦,抗遼功績卓著。其子延昭、孫文廣等抵禦遼和西夏也多建戰功。楊家將事迹當時即被人傳述,後經評話、戲曲、小說的渲染烘托,逐漸形成了膾炙人口的楊家將傳說。

同年冬,遼聖宗大舉南寇瀛州,大敗宋軍,軍中大將皆戰死,兵無鬥志。遼軍乘勝長驅南下,攻陷深、邢、德三州,殺官吏,俘士民,輦金帛,呼嘯而去。河北百姓飽受塗炭。
此後遼軍連年入寇,宋朝北境邊患頻仍,宋軍無招架之力,充其力祗能自保。宋朝建國伊始,便遭受北方遼國的威脅。遼人盛時之疆域大過當時中國本土的任何一個國家。雖然北強於南,宋人常居於被壓迫的地位,但因契丹人的行事方式較後來的女真人為寬和,故宋朝尚未遭到過於嚴重的壓迫。
此前朝代外患常在西北方,自契丹興起乃轉移到東北方,且呈波浪式推進,愈北愈強後來居上。遼壓迫宋,金又壓迫遼,到蒙古崛起,乃以疾風掃落葉之勢一波接一波地南侵,直到滅南宋始告結束。
太宗在位23年,邊患頻起於外,內政則大體平穩,無甚大的變故與失誤,史稱「致治」。但太宗許多軍政措施與太祖出入很大。如太祖不輕啟邊釁,在西北邊境保留北漢,屯置重兵,太宗即位後即大舉北伐,滅掉北漢,繼之討伐契丹。
初即位時,太宗求治甚切。常詔群臣議事,尤能約束自身,也不乏善政:一是制定差役法,分諸州戶為九等,上四等充役,下五等免役。二是置三司使(戶部、度支、鹽鐵)主持國家財政,後又合三使為一「三司總計使」(亦稱三司使)綜理天下財賦。三是置審刑院,審核司法機構造成的錯案。四是置審官院與考課院,審核京師與地方的官吏。
但由於外患頻仍,不得不擴編軍隊,全國兵額由太祖開寶年間(968-975年)的三十餘萬增加到六十幾萬。養冗兵之外又養冗官,國家財政漸入不敷出。太宗早年的儉肅政風到晚年漸為奢侈成風。建造開寶寺塔用費以億計,逾八年始成。時人稱「塗膏釁血」。
總之,宋初政治,從太祖乾德、開寶之際(963-975年)到太宗淳化、至道之時(990-997年),已由嚴肅走向懈弛,由收斂走向放縱。其間不過三十餘年光景,趙宋王朝的衰象已見!

997年太宗去世,真宗即位。真宗是太宗的繼承者,亦是太宗遺囑的執行人。1004年簽訂的澶淵之盟,對北宋來說雖是屈辱性的,卻也表明宋遼力量的相對平衡。此後宋遼兩朝處於對峙狀態,宋方固然不敢再取攻勢,遼方亦無力滅宋。
宋遼澶淵盟約給兩國帶來了120年的和平。這是宋太宗留給後人的一份喜憂參半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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