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弒母,壞孩子的惡遠超你的想像

前一陣子,一則12歲男孩弒母的新聞震驚網路,引發了社會的強烈討論。

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將母親用刀殺死。但因未滿14周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在殺害母親9天後被警方釋放。而事發後吳某的家人甚至希望將他送回學校繼續上學。

不僅如此,這個年僅12歲的男孩在案發後更是說出了「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這樣讓人脊背發涼的話。母親在他眼裡是什麼?弒母也能如此雲淡風輕?

與此同時,從媒體的相關採訪視頻來看,男孩的父親及奶奶面對鏡頭時並沒有對此事表現的有多麼難以接受和痛苦。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如此殘暴的少年自身反社會人格的背後,家庭教育是否對其弒母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呢?

近年來,隨著網路媒體的日益發達,未成年違法犯罪案件得到了大量的曝光。這些異常暴力的未成年罪犯若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那他們無疑將會是社會上的一顆顆定時炸彈。

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這部電影,講述的就是一個恐怖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故事——

《伊甸湖》

故事開始在一個美好的周末。史蒂夫決定帶著自己的女友珍妮來到美麗的伊甸湖邊露營,並計劃利用這個大好時機向珍妮求婚。

良辰美景又有佳人作伴,這本應該是一個美好愜意的旅行。然而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美好的一切都會因為一群壞孩子而改變。

在湖邊安營紮寨準備享受美好時光的兩個人卻不時被旁邊的一群熊孩子影響,他們的音樂聲音開得特別大,還故意放狗過來騷擾他們。

兩人不堪其擾,史蒂夫決定找熊孩子們理論一番。但是和熊孩子哪有什麼道理可講,不但理論不成史蒂文還被他們嘲笑了回來。

心有不甘但是和幾個孩子也沒有必要動手,珍妮勸史蒂文忍一忍就過去了。果然在這群孩子走後,世界瞬間安靜了不少,二人晚上在湖邊點起了篝火,準備度過這愜意的一晚。

可是第二天,他們的車胎被人用玻璃瓶子扎破了。

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昨天那群和自己發生口角的熊孩子們乾的。

沒辦法,吃了啞巴虧的史蒂夫只能自己換了備胎,雖然這些事讓史蒂夫越想越氣,但是他們還是選擇了忍讓。畢竟成年人,誰還能和一群孩子較勁呢?

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這群孩子的惡,遠遠超過了自己的想像。

果然不出意外,回到湖邊繼續享受二人世界的史蒂夫和珍妮,在湖裡游完泳上岸之後,卻發現行李和包都不見了,鑰匙和手機等重要物品全部丟失,就連自己的車也被人開走了。

顯然還是這群孩子乾的好事。史蒂夫和珍妮不得不得到其他地方尋找自己的車。

就在這時,這群熊孩子突然開著車向他們駛來,還差點撞到他們,而且極度囂張熊孩子們還衝著他們做出不雅的挑釁手勢。

這接二連三的事讓史蒂夫忍無可忍。於是他決定好好教訓一次這群熊孩子並要回自己的車。

可是讓史蒂夫沒有想到的是,熊孩子們帶著刀,雙方混亂的撕扯中,刀不小心刺到了之前騷擾過他們的狗身上,狗被刀扎死,這徹底激怒了這幫壞孩子。

拿過車鑰匙的史蒂夫和珍妮試圖開車趕快逃離,但熊孩子們卻窮追不捨,還用石頭砸他們的車窗。黑燈瞎火的野外,史蒂夫駕車不慎撞到了樹榦上,自己也因此身受重傷。

情急之中,被困在車裡動彈不得的史蒂夫讓珍妮先跑,去鎮上尋求幫助。而自己卻只能束手就擒。

被熊孩子們抓住的史蒂夫受盡折磨,他們用帶刺的鐵絲把史蒂夫綁在樹上,還打得他滿臉是血。

這群孩子中最憤怒的就屬被刺死的狗的主人了,他要求在場的每個人必須插史蒂夫一刀,誰都不能跑。於是就這樣,史蒂夫被一刀刀折磨致死。

另一邊,慌忙逃生的珍妮可謂是九死一生。快速的奔跑讓她不能看輕腳下的路,腳也被地上的鐵釘貫穿扎過。她也因此再次被壞孩子們抓了回去。

找到珍妮和已經死去的史蒂夫後,壞孩子們決定把他們倆綁在一起用汽油燒死。

又是混亂之中火燒斷了綁住珍妮的繩子,她得以再次逃生。

就在珍妮成功逃出樹林後,他來到了一戶正在開party的人家,這一刻珍妮認為自己終於得救了。

但是令珍妮絕望的是,拚死逃生的她卻跑到了殺死史蒂夫的熊孩子家裡,為了幫自己的孩子擺脫殺人罪證,熊孩子家長們決定殺掉珍妮。

之後,他們刪掉了珍妮手機里的信息,抹掉了所有證據。於是,珍妮和史蒂夫好像從來沒有來過伊甸湖一樣,人間蒸發了。

電影結束。

《伊甸湖》的故事並沒有向觀眾想像的方向發展。原本以為珍妮會得救,壞孩子和壞家長們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可是電影就是以這樣一種方式結束了。再回想這個發生在伊甸湖邊的故事,不免讓人後背發涼,感到深入骨髓的恐懼。

其實不然,近年來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屢見不鮮:

「初一男生遭6名同校學生以扇耳光、摔打、腳踢等方式毆打」

「雲南15歲少年姦殺同學母親後在現場悠然抽煙」

「15歲少女被6同齡人殺害」

……

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新聞標題背後,是一起起血淋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這其中一部分少年罪犯在《未成年保護法》的庇護下逃脫了本應該承受的刑罰。

就像我們上面講到的「12歲少年弒母」案件一樣,通過媒體的後續報道得知,12月13日弒母男孩已被送往長沙某收容所開始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

這樣一個12歲弒母並且說出「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如此讓人瞠目結舌後背發涼的言論的少年,是否能夠通過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改邪歸正呢?而又如何保證他在管束教育結束後不做出危害社會的事情呢?

犯罪就是犯罪,即使是未成年人也應該追加其應負的法律責任。

只有這樣才能將他們再次犯罪危害社會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不得不說《未成年保護法》是對未成年人的有力保護,是社會法制進步的體現。

但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屢見不鮮的如今,如何避免讓它淪為少年犯們的保護傘,是一個值得我們持續深思和討論的話題。

推薦閱讀:

TAG:電影 | 未成年人犯罪 | 熊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