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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親債主如何害人?》

冤親債主如何害人?

《溫馨提示:本文並非說鬼神、怪力神亂。讀者不必帶著有色眼鏡,如未經細閱而胡亂舉報此文章者,難以得逞,建議勿浪費時間》

人類透過六種感官感知後,各人所介懷之領域也不同~(滯留點),說到底就是人心所提取之觀念也盡不相同,由於在帶著各個也不同之主觀來待人接物,人與人之間「所言、所行、所想」之互動便容易產生矛盾與碰撞。

  • 稱合個人心意,就容易產生「感激、認同」。
  • 不稱合個人心意,就容易產生「怨恨、排斥」。

感激、認同、怨恨、排斥,就是現代語所說的「恩怨情仇」。

換言之,報恩、報怨、討債、還債也只是人心締造的投影而已,並無客觀性可言。

(按:舉例,因果而言,A殺B是眼前現象,但B並不看見自己過去曾經殺A的劇情。故此,因果並無對錯可言,法庭只是運用權力來界定對錯,但對錯只是人心)

  • 佛法經文內所指之所謂「冤親債主」,其實就是指透過曾經跟自己「結下過矛盾」之無形無相記憶累積,「矛盾記憶累積」通過思想言行之「信息干擾」來製造現象,使當事人迷惑、受騙,做出很多能夠激發「執著心」的言行,使其人充滿波折,從而達到報仇雪恨的效果。

  • 冤親債主並非指局限在什麼「邪惡鬼靈」,而只是眾生的「心靈」推動思想言行。

  • 冤親債主能否發揮「負面影響力」,取決於被害者的人心如何,並非單方面可以做到。關鍵在於「被害者欠缺對世事原貌的正確理解~邪見」,其人心通常便會懷著「兩個極端」之思路做人而受到負面影響,亦即是容易連結了報仇雪恨的機會。

  • 如果自心愿意偏離正確見解做人,一切自作自受,「護法神靈」也保護不了多少。

冤冤相報何時了?世間最愚蠢及毒的是仇恨,仇恨使別人或自己永遠感到有緣無份。

讀者聽得明我說什麼嗎?

~輕心

輕心修行話

當如果大家發現自己懷著「極度極端」的思想,於一剎那就要使自己馬上迴向,因為你的思維正正可能受到冤親債主訊息干擾,否則你將會做出不是損害自己,就是損害別人的事情。

當面對極端的思想時候,你就要馬上「破兩邊」的態度面對,超度自心的執著。

只要一破兩邊極端,就會產生無量功德,然後將那份放下的功德向冤親債主祈禱迴向,將你我業障連根拔起,所有執著心就會得到凈化,把矛盾連結之業障消除,波折就會得到轉化。

~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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