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知識庫」— 七出三不去
概述
「七出三不去」是《大戴禮記?本命》中關於男子單方面休妻的相關要求,是西周時期禮制在婚姻家庭領域的重要原則。其中貫穿著倫理、宗法的道德精神,維護著男尊女卑的等級社會秩序,也維護了夫權和倫理道德秩序,同時也基於對禮儀倫理的維護和道德規範對女性有一定保護。
「七出三不去」作為古代中國對婚姻關係解除的法定要求,是儒家思想影響離婚制度的重要體現。與此同時,中國的封建社會還存在著「義絕」、「和離」和「呈訴離婚」三種離婚制度,作為「七出三不去」制度的補充。
典籍原文
「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婦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出自《大戴禮記?本命》)
內涵解讀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禮制對婚姻關係解除的規定,是對於男子單方面解除與女子婚姻關係的相關要求。
「七出」是指周禮賦予夫家休妻的七個理由,具體內容是:
1、不順父母:即不孝順父母。《禮記》中記載「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按照周禮的規範,女子嫁入夫家就成為了夫家人,夫家父母的重要性高於母家父母。妻子不孝順父母,就違反了周禮對於孝德的要求,應該被休;
2、無子:即沒有為夫家生育子嗣。《禮記》中記載「無子,為其絕世也」,周禮認為無子屬於絕斷夫家子嗣的行為,應該被休;
3、淫:即與丈夫以外的男子淫亂。《禮記》中記載「淫,為其亂族也」,周禮認為淫亂是敗壞道德、宗族倫理的行為,會造成家族血脈的混亂,應該被休;
4、妒:即容易妒忌。《禮記》中記載「妒,為其亂家也」,女子容易妒忌會影響妯娌、妻妾、鄰里等關係,從而擾亂家族秩序,應該被休;
5、有惡疾:即有嚴重的疾病。《禮記》中記載「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粢盛」指供祭祀的穀物,此處代指祭祀。西周時期是一個禮制社會,參與祭祀是家族成員的重要責任,女子因嚴重的疾病而不能參加祭祀是很巨大的缺憾和失禮,應該被休;
6、多言:即愛說閑話、搬弄是非。《禮記》中記載「口多言,為其離親也」,周禮認為搬弄是非容易引起家庭糾紛,可能離間家庭,應該被休;
7、竊盜:即偷東西。《禮記》中記載「盜竊,為其反義也」,周禮認為偷盜是違反道義、規矩的行為,會危害社會秩序,應該被休。
「三不去」是指周禮對夫家休妻的三個限制條件,具體內容是:
1、「有所取無所歸,不去」:即女子被休後無家可歸,夫家不能休妻;
2、「與更三年喪,不去」:即女子為夫家父母養老送終並守孝三年,夫家不能休妻;
3、「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即女子與丈夫一起度過苦難歲月,後來夫家大富大貴,不能休妻;
歷史意義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時期的婚姻制度,貫穿著倫理、宗法的道德精神,維護著男尊女卑的等級社會秩序,也維護了夫權和倫理道德秩序,同時也基於對禮儀倫理的維護和道德規範對女性有一定保護。
總的來說,這一制度是西周以禮的規範作為社會生活指導的重要體現。
補充制度
除了「出妻」的離婚制度外,中國的封建社會還存在著「義絕」、「和離」和「呈訴離婚」三種離婚制度。
(1)義絕。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種獨特的強行離異制度。在漢代時,班昭曾在《女誡》上說過:「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恩義俱廢,夫婦離矣。」依據《唐律疏義》的註解,凡是夫妻間、夫妻雙方親屬間以及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出現毆打、謾罵、殺害、致傷、通姦等行為,發生其中任何一件事,在官府斷案後,夫妻的婚姻關係必須強行離異,否則將會以刑法論處。義絕中對於夫家的偏袒也是非常明顯的。
(2)和離,中國古代一種通過協議令夫妻離異的法律制度。《唐律·戶婚律》載:「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其意是指,如若夫妻感情不睦,可以兩方協調離婚,這可以不受任何處罰。不過這在封建社會之下,並無任何經濟依託,婦女在受著「三從四德」與貞操觀念束縛的情況下,根本就無法實現和離願望。所謂的「兩願離」,其實在實踐中主要取決於丈夫或夫家的。
(3)緣於特定理由的呈訴離婚。如男方有「妻背夫在逃」「男婦虛執翁奸」「妻殺妾子」等呈訴的理由時;妻子有「夫逃亡三年不還」「夫抑勒或縱容妻妾與人通姦」「夫典雇妻妾」「翁欺奸男婦」等緣由時。明清皆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受財典雇妻妾與人者,除處以刑罰外,並要求其離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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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訂內容公示:http://www.npc.gov.cn/npc/lfzt/rlyw/2016-07/01/content_1992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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