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案:翻竄於樓宇窗檯間的殺人奸屍者

一千零一夜·一夜一案·第十七夜

序:

夜雨敲窗,引無妄之災。

赤裸女屍,訴深夜凄悲。

窗檯黑影,即殺人淫魔。

●罪之錄

2006年7月13日,浙江德清發生了一起惡劣的入室殺人奸屍案。

2006年7月13日早上,因為遲遲和女友許麗麗(化名,女,24歲)聯繫不上的劉澤超(男,28歲)給女友單位打了電話,卻被告知其今天未來上班,於是劉澤超立刻趕到女友獨居的出租屋,卻發現女友雙腿分開、頭破血流的躺在床上,已經死了。

警方介入後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現場血跡主要分布在枕頭、床單、床頭邊的牆壁上,這些地方都有大量的噴濺狀血跡。

死者仰卧床上,頭面部血肉模糊,全身赤裸,地板上有血衣及內褲。

經過屍檢,警方確定了死者系死於昨夜2~3點,直接死因為鈍器擊打頭部造成的顱部粉碎性骨折,全身無抵抗傷,至於兇器則很可能是床邊帶血的小花瓶,而且從死者下體的情況來看,其死後遭到了性侵犯,在陰道內提取到了精液。

綜合現場痕迹,當晚的情況應該是兇手將其打死後又將其全身衣物脫去,實施了奸屍行為。

從入室的情況考慮,門鎖完好,但死者的床距離窗檯很近,且無窗欄,雖然沒有發現完整的足跡物證,但警方認為兇手很可能就是從這裡入室的。

屋內財物沒有損失,死者又是某名牌大學的優秀畢業生,剛就職於當地的銀行,社會關係不複雜,平日里沒有與人結仇,仇殺和財殺基本都可以排除。

也就是說,本案兇手大概率和受害人素不相識,這是一起半夜入室,兇器選擇隨機,由變態性需求支配下的殺人奸屍案。

考慮到這類犯罪人很可能有過前科,警方將死者體內提取的精液DNA和當地有過性犯罪前科的犯罪人進行了比對排查,包括那些離得比較近的男性住戶都進行了排查,但都一無所獲,案件調查陷入了困境。

隨後,警方又用了很多時間對附近的住戶進行了比較詳細深入的走訪,竟然意外了解到了兩起之前發生的隱藏案件

去年夏天的一個晚上,位於本案犯罪現場旁的另外一個單元樓的居民羅麗麗(化名,女,23歲)凌晨被異響驚醒睜開眼睛就看到一個穿內褲、上身赤裸的男子從窗子跳入她的屋裡,羅麗麗馬上朝著這個裸男大聲喊叫並向家人求救,不料這個男子馬上從窗檯角落撿起一個石頭就向受害人扔去,然後迅速的翻到屋頂逃走,待家人起床到房間內時這人已經不知去向。

今年五月份的一個晚上,一隻穿內褲的裸男用繩將自己下放到位於另一單元樓的張麗麗(女,28歲)窗外,攀窗入室,壓在睡夢中的張麗麗身上想要扒下其褲子與之發生性關係,張麗麗被驚醒後馬上大喊求救,入室男子迅速爬繩上屋頂逃走。

······

越來越多的隱藏案件開始出現,很多的潛在受害人都只是不好意思說出這樣的經歷。

警方見狀暗中在走訪中告誡居民兇手危險係數很高,很可能繼續作案,於是陸陸續續有更多女士站出來提供線索,其中不少女士都表示經常在晚上會看到有男人光著上身在對面的樓頂走動,被人發現後就會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各種信息來看,警方認為犯罪者很可能就是犯罪現場單元樓或者附近單元樓的居民,理由是:

1·對於犯罪現場很熟悉

2·兩名入室施暴未遂案都是光著腳、只穿內褲,很可能是性慾發作時立刻從家裡跑出來作案

意識到這一點,警方再次調整偵查策略,一方面對附近的男性居民進行更加徹底的排查,一方面考慮到性犯罪人一定會呈現出周期性犯罪的特點,決定在現場居民樓附近安插更多暗哨,守株待兔。

在11月6日晚上11點左右,便衣在樓頂水塔附近看到一個體貌特徵和目擊者描述很像的男子——丁華 (男,27歲)。

經過取證和比對,其DNA與死者體內精液DNA比對一致——此人就是7·13殺人奸屍案的真正兇手。

但警方一直以來的排查為什麼沒有調查到他的身上呢?

因為此人的確不是這裡的居民,甚至不是本省人,他只是偶爾會來這裡投宿他的後媽。

每逢住在這裡,他就會趁夜深人靜的時候帶著工具爬到樓頂,將樓頂作為他挑選目標的場所。

他偷偷用望遠鏡觀察那些沒有窗欄、易攀爬入室的住戶,又因為戶型的原因,一些沒拉窗帘的住戶很容易被看得一清二楚。

7月13日當天,因為許麗麗睡前沒拉窗帘,丁華看到其沒穿睡褲、只穿了內褲,淫心頓起,又因為前幾次入室強姦失敗的原因,所以他決定將其殺死後奸屍。

●罪之心

·案件綜合定性:

一起以入室殺人為基本手法,以滿足內在不正常的性需求慾望為根源性動機的殺人奸屍案。

·簡要剖析

此案有一個很容易出錯的地方,比如肯定有人會想說丁華是戀屍癖個體,其實不是。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

——是不是奸屍的,都是戀屍癖?

當然不一定。

奸屍有兩個基本滿足點

——性交對象是屍體

——可以滿足性需求

只要需求其中任意一個的,都可能出現奸屍行為,但不一定是戀屍癖。

對於丁華來說,他奸了屍,滿足了性需求,但這種滿足方式他很不喜歡,據其供訴奸屍後「吐了好幾天」。

也就是說,他真正想要的是入室強姦受害人,但因為幾次沒有得逞後只能退而求其次,奸屍來得到滿足。

就其本質而言,他討厭奸屍,討厭屍體,他缺乏戀屍癖的重要特徵之一——戀屍定向。

像我今天剛講過的楊新海,以及以前的林過雲、羅樹標,這些人奸屍根本不會覺得噁心,而是反覆重複這個基本行為,這才是真正的戀屍癖殺手。

換句話說:

奸屍行為和戀物癖的關係(From Moriarty K)

有奸屍行為不一定就是戀屍癖,但因為能夠感知奸屍帶來的離奇快感而重複奸屍行為這種慾望的,就是戀屍癖。

所以,真正支配丁華行為的不是戀屍癖,而是不正常的性需求滿足途徑——帶有攻擊性動機的極端性慾。

這種心理成分支配下的犯罪人以使用帶有攻擊色彩的暴力方式以達到強暴犯罪人,從而滿足需求的目的。

與正常人不同,他們的性需求最大化的滿足途徑很簡單,就是強姦被害人。

附·相關知識點複習鏈接:

Moriarty K:探案所第二十四案:香港「雨夜屠夫」——林過雲連環殺人案(紀實篇)

2·Moriarty K:探案所第二十四案:林過雲系列殺人案(犯罪心理篇)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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