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會介意被貼罰單?
文 / 法律先生
這幾天,成都暴雨如注,我去市區辦個事情。怕停車遠了,走太遠被淋,就違規停在辦公樓路邊,5米就衝進了辦公樓。這樣大的雨,應該不會有事吧,但15分鐘出來後,我發現我錯了,罰單在雨中扎眼!
其實,我認為自己亂停車,被貼罰單是公正的,是應該的。我只是有一點點介意,而這一點點介意,也許還是理解法治的奧秘。
01
我們為何而耿耿?
其實這樣的罰單我遇到好多起,有一次,我去拿一個東西,往返3分鐘不到,就冒了一個罰單在車窗上。我們犯錯了,被處罰了,這是公正的,我們並不對此介意,而為什麼我們還會耿耿於懷呢?
其實,原因就是我們每一個細小的違法都會被無一例外地處罰,這給了我們對法律的信心與信念:
既然,我們這樣的錯誤都能被發現、都能被處罰,那說明我們的司法體系是嚴密而公正的。於是,我們對此就有了一個美好的預期,在這個預期下,我們就會認為,所有的惡、所有的錯誤都應被追究,也都會被追究。
當有孩子被拐賣,我們就會以為一定會被找回來的;有無良商家荼毒我們的健康,我們也會以為他們一定會被重罰的;當p2p被爆跑路時,我們就會以為他們都會被抓起來,我們會受到保護;當有執權者濫權的時候,也一樣會被發現並處罰……
既然,這樣的小事都會耗費這樣的時間與精力,甚至冒雨來辦,那我們的公正應該無處不在的。可是,當我們懷此美好期望,卻遭遇冰冷現實,我們就會感覺到失落!
02
正義,是否是被選擇的?
當然,司法部門的時間、精力、資源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巨細無遺,不可能是萬能的。問題是,這樣的資源是如何劃分重點,如何進行分布呢?
你總不能因為貼罰單很容易,就把貼罰單的事情做好;而拐賣兒童的事情很困難,就把困難的事情,暫且放一放吧?你總不能因為無良商家的手段卑劣而隱蔽,就覺得這樣太複雜了,暫時放一放吧?
我們不介意被公正,我們介意的這種公正是不是被選擇的!這才是我們介意的根本!眼看一波又一波的P2P揮刀割了苦難的韭菜,眼看無良商家漸漸肆虐,看眼我們被越來越多不被載入法典的權力所束縛了自由,我們會回頭一想,有那麼多重要的事情,為什麼卻耗費時間來盯著我的違章呢?
這就產生了疑惑,而疑惑產生了質疑,質疑呢,就產生了介意!我們不介意被處罰,我們只是介意被選擇!
03
被選擇的法治樣板
我們違章是錯誤的,但對法治最大的妨礙,其實是這種選擇:如何選擇將有限的司法資源,執法人員的時間、精力放在哪裡,這是關鍵。這種選擇,其實就是法治的選擇。
這種選擇的重點在哪裡?法治的方向就在哪裡!而這個時候中,人的尊嚴與自由其實也有賴於這種選擇。說一句非常專業的話:在現行的《刑法》繁密的條款關注下,很多人都有可能難逃刑罰的枷鎖。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商人如履薄冰的原因。如今的經濟形勢天意難測,流通性鎖定,韭菜一茬一茬的收割,而稅務機關開始重振旗鼓,準備大有作為:這時,這種法治的選擇,就變得十分要命。
至少,我們希望選擇是有跡可循的吧?!
別想多了,
我很老實地交了罰款。
我也並不對此懊惱,
我只是從此發現了法律的另外一面:
法律不僅僅是一系列的規則,
更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來運行這樣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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