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把不告密當道德底線,吳曉求是解惑還是造惑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在人大財政金融學院畢業典禮上的致辭在網路走紅。這篇致辭所體現的眼界和學識令人敬佩,但其中把不告密當作道德底線的要求,我認為是值得討論的。儘管這種要求由來已久,且獲得許多人的贊同,但我仍然認為有討論的必要。

說實話,我也不喜歡有人告密,甚至在內心也巴不得把一些告密者拉出去槍斃。比方說,當年因為叛徒告密,結果導致抗日英雄楊靖宇陷入絕境;又比如說,「文革」期間,由於告密成風,結果導致人人自危,大量人員無辜受到迫害。這些都可看作是告密造成的惡果。

如果告密只是指上面所說的這些惡行,對告密零容忍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告密本身是個很模糊的詞語。從字面上看,告密可理解為將只有小部分人知道的秘密告訴給對這小部分人有影響力的人。按照這個理解,告密就是一種信息傳遞,這種信息傳遞本身是沒有善惡之分的,如果說有惡意的告密,那麼理論上就也有善意的告密,檢舉、揭發、舉報等就有很多是出於善意的。生活中,告密有偏貶的含義,作為專家、學者和老師,吳曉求可以將告密定義為專指惡意的告密,但你的這個定義管不了普通群眾。普通群眾沒有吳曉求這麼高的學問,他們只會從字面去理解告密,並根據自己的價值判斷來決定自己的行為。把不告密當作道德底線來要求,就可能導致阻止人們實施善意的告密、讓實施了善意告密行為的人產生負罪感的效果。

不告密跟吳曉求提出的其他底線要求有時是相衝突的。吳曉求在致詞中提到了法律的底線,並說這是每一個公民都必須堅守的,但法律有時是鼓勵人們告密的。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依反恐怖主義法規定,該告密不告密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吳曉求不會說這些都是惡法吧?吳曉求的致辭中還說到不撒謊,說「撒謊屏蔽透明度」,但在現實生活中,不告密有時就等同於撒謊。比方說,在吳曉求精通的金融領域就存在著不少黑幕,公眾渴望知道真相,圈內人士都可以以公眾未問到自己為由不說話,這表面上是沉默,實質上就是集體撒謊,因為本質上和撒謊一樣侵犯公眾知情權、「屏蔽透明度」。

社會生活是紛繁複雜的,每個人在其中的角色、地位和命運是不相同的,向社會提道德要求必須充分考慮到社會的複雜性,以較為寬容的態度設身處地地理解各種不同處境的人的不同言行,如果只從某一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那我們制定出來的道德標準就很可能是蠻橫的、霸道的,就可能將好人污名化、妖魔化。我想問問吳老師,在中小學「校園霸凌」現象難以杜絕的條件下,如果說打小報告是可恥的,那麼受到傷害的同學怎麼做才是高尚的?他們的心裡那種無助的感覺吳老師能體會到嗎?傳銷組織的成員良心發現而向公安機關告發,或者陷入傳銷陷阱的人想擺脫困境而向公安機關告發,他們的告密在吳老師眼裡真的突破了道德底線嗎?依我看,告密行為客觀上還承擔著某種積極的功能,它讓許多惡行不至於完全被掩蓋,也讓許多惡行有所顧忌而不至於做得太誇張。

告密涉及價值衝突,許多人告密是為了出賣他人利益以求自己前程,這是人們痛恨告密的原因之所在。但現實生活中的告密要複雜得多,涉及個人、他人、親人、小團體、社會、國家等多種價值的碰撞,許多人在面對這個問題時往往要經過反覆考慮,內心要經歷激烈的思想鬥爭,這說明社會在這個問題上還面臨著不少困惑。韓愈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在學生畢業的時候,吳曉求作為一名老師,他應該做的是解惑,讓學生懷揣著明白走向社會,他本來的意思應該是要求學生不能損他人以肥自己,但他把它說成了不告密,這就不是解惑,而是製造困惑。

推薦閱讀:

TAG: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