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離苦得樂,該怎樣理解。

所謂苦是情不自禁,是不得已,是非要怎樣怎樣才行,是心念和情緒的不自在。比如一個人總是這樣:我非要做某件事情,不然很難開心。我非要不做這件事情,不然很難不痛苦。那麼他的心念和情緒自然就等於受制於他非要做的這件事。也就不會自在。比如,常人總是想要身體健康,合家美滿,財富充足。那麼自然他的心念和情緒,便總是圍繞著這些事情進行運作,受這些事情牽扯。那麼,反之,常人總是不想要身體傷病,家破人亡,傾家蕩產等,那麼同樣那麼自然他的心念和情緒,便總是圍繞著避免這些事情進行運作,受這些事情牽扯。

我們先不說,人們該不該為了前者的發生而努力,為了後者的避免而努力。無論,該不該,事實是,這些事情的發生,雖然可以被人的努力所左右,然而,卻並非完全受人的掌握。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可以保證自己想要的事情一直發生,而自己不想要的事情,從來就不會發生。這就導致了另一個很悲催的事情,那就是不但人的心念和情緒在被這些事情牽扯,而且由於這些事情本身的發生不能被人完全掌控,所以,這些事情的發生與否本身就是不穩定的,從而導致了人的心念和情緒,同樣也是不穩定的。於是,一旦被這些不穩定的事情牽扯,人的心念和情緒就會被動的一會兒高興,一會兒痛苦,一會兒平靜,就如牽線木偶一般。

有人會說,無所謂,反正人死如燈滅,這種被動或情不自禁也不過是被動幾十年或頂多一百年左右。然而,他真的能保證自己死亡後什麼都不剩下嗎?先不說,一個人全面的觀察和思維當下的共性,就能發現死後不會斷滅的必然,就從是否有人可以真正證明人死如燈滅的角度來說好了。

誰能真正不作任何世界觀的預設,就能推測出人死必然如燈滅呢?也就是說,誰能證明,不需要任何生命意識的參與,那麼無生命就可以隨機變成生命體呢?這個證明有兩個難點,第一,是沒有任何生命意識參與。而一個東西是否有意識,並沒有絕對的分辨方法。人只能知道自己是否算有意識,卻無法說別的東西是否有意識。第二,隨機。事物是否真的絕對隨機,也沒有絕對的判定方法。因為所謂的隨機,都只是人類在沒有找到所謂的規律解釋下的一種說辭,除非人類能達到全知,不然,這個說辭的嫌疑是永遠排除不了的,而人類目前為止明顯並不全知。所以,所謂的人死如燈滅,只能是某種世界觀,比如唯物世界觀預設下的想當然推論而已,並不能被真正的證明。這也就留下一個不能被否定的可能,那就是人死後並非斷滅。

而一旦,人死後並非斷滅,那麼也就無法排除,人會繼續被動下去,且自己不擺脫這種被動,就永遠會被動下去的可能,而這個可能一旦成立,也就是所謂的牽線木偶就會永遠繼續下去,單單的這種牽線木偶,已經不能說不是一種被事情奴役的苦了,而一旦牽扯到永遠的被牽線下去,自然便是苦上加苦。

正因為如此,佛法首先就是要擺脫這種被各種事情奴役的被動,或說情不自禁,並以這種擺脫後而出現的心念自在為樂,而這樣對於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因為無論如何,哪怕僅僅是今生擺脫這種奴役,死後什麼都沒有,那麼也可以說今生真正的達到了心念和情緒的自由,也就是快樂不再由任何事情說的算,而是自己全全做主的,所以,何來害呢?

更何況,這種擺脫根本上,只是把錯誤的認知事物的方式,糾正成正確的而已,也就是認清事物的本來面目罷了: 因為世間一切東西都是在生滅(不斷的變化)啊,而且是以剎那這樣一個極快的速度不斷的同步生滅,所以,一者什麼東西都不可能抓住,二者什麼東西都不可以真正困住自己,因此,還擔心什麼,還恐懼什麼?還貪求什麼?這是在人類認知下本來就在發生的事情,只是人類被各種假想事物是穩定不變的先入為主所困住,所以忽略了這個本來就在發生的事實。所以,才會為躲避或追求各種自己假想中所謂穩定不變的事物,而在學佛者看來,正是這種妄自的躲避或追求,讓人與原本就在的自由失之交臂。

而這種假想已經到了人類的意識深處,所以產生各種躲避或追求事物的情不自禁,比如,拿到燙的東西,會情不自禁的縮手,看到美食,會情不自禁的分泌唾液,這種情不自禁多了去了。而如果意識深處是明了所謂的燙是在不斷的生滅,根本不需要躲,所謂的美食也是在不斷的變化著,根本半點都不持久,還會有這種情不自禁嗎?所以,一旦徹底認清事物本來的剎那生滅,從而不再有任何情不自禁。真正的做到,想用就用,不用就不用,也就是說可以自設目的去拿起滾燙的東西,而不再縮手,可以看到任何所謂的美食,美色不再被吸引,同時,也可以像一個普通人那樣生活,也就是不會總是去觸碰滾燙的東西,也不會總是去躲開所有的美食和美色,這才叫真正的自由。即如何對生活中的事物做出怎樣的行為,完全由自己決定,不再受環境影響。而在這個情況下,認清事物本來面目的人,就不會因為所謂的情不自禁的追求或躲避做任何事情。要做事情,完全只是出於自己是否想要做而已,和那樣會獲得什麼,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當下自由。

而這就是離苦得樂的樂,也就是離開因為自己意識假想而導致心念被各種事物的奴役,獲得認清事物本來面目,去掉意識中的假想而發現的心念本具的自由。

而從這個角度說,也會發現苦的不值得啊,因為所謂的苦不過是因為自己意識中的假想,而導致了自己的心被奴役,而並非心原本就只能這樣。所以。這有任何值得保留的嗎?而此時,若拿這種假想,讓自己以為事物有所謂天然的苦樂屬性,難道不傻嗎?而如果明明知道自己在拿假想,還認為這種假想值得保留,不該去除,不是傻上加傻?所以,從這個角度說,哪怕人死如燈滅,當一輩子傻子值得嗎?所以,佛法講的是智慧,所以,佛說眾生愚痴,所以,佛悲眾生。因為明明眾生可以不傻,卻偏偏很多願意當傻子,還有很多不知道自己在當傻子,有什麼比這個更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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