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之家讓老年人遊玩之路平安順遂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報,2014年至2018年,全院共審理老年人旅遊人身損害案件27件,約佔侵權類案件的0.8%,主要集中在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3個案由。案件數量不大,但侵權後果較重,其中,老年人旅遊途中死亡案件佔7.4%,途中受傷致殘疾案件佔25.9%(10月17日《法制日報》)。

很多老年人年輕時候因為家庭、經濟等客觀原因,沒有時間和資金去飽覽祖國的大好河山,更別說是走出國門看世界了。現在不少老年人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退休之後擁有了充裕的時間,外出旅遊就成為他們豐富日常生活的主要選擇。然而遊山玩水對老年人來說並非全部是歡聲笑語、身心愉悅,從北京二中院的通報看,老年人在旅途中致殘甚至死亡的案例時有發生,也就是說老年人的遊玩之路有時候也是危機四伏。

老年人因為特殊的身體狀況,對於旅途的顛簸和景區特殊的自然環境都可能引起不適,甚至引誘疾病發作,其中景區人群密集、氣候狀況、地形地貌都可能給老人帶來傷害。有些老年人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和法律風險意識,甚至倚仗自己年齡大不遵守景區的秩序要求,自信能夠保障人身安全。還有的老人不顧自己身體實際,經不起朋友的勸說冒險外出遊玩,這種逞強式的旅遊自然會給自身的健康安全埋下隱患。有些老年人貪圖便宜且法律意識淡薄,盲目選擇那些不合理的低價游項目,如果提供低價游的旅行社未能招徠足夠的人數,就會將遊客進行層層轉包埋下隱患。例如報道中提到的案例,某位老人參加的旅行團因成團人數未達到45人,A旅行社將旅遊團委託給B旅行社,B旅行社又委託給C旅行社,C旅行社則委託給D旅行社接待。也就是說簽合同的旅行社並非最終提供服務的旅行社,況且老年遊客難以辨別旅遊合同當中的陷阱或不合理條款。

保護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既是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又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賦予的義務,老年人自身、老人的成年子女、各類旅遊服務機構都應該高度關注旅途安全問題。

有幸之家是國內知名養老服務企業,針對老人在旅遊中的健康問題創造性地在旅途中配備了擁有急救知識和康復護理知識的專業人員,以防老人在旅途中發生身體意外傷害、旅行疾病等,同時在旅途中也配備了常用的救生藥品等,保障了老年人旅行中的安全。有幸之家,服務到家,您晚年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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