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餌殺人狂:年紀輕輕殺了四個女孩,全靠他長得太好看丨尋兇手記07

大家好,我是陳拙。

好久不見。春節期間我歇了歇,從這周開始,繼續給你們帶來好故事。

以後每周三、周五18點整,我都會更新專欄,偶爾周末有加更。記得準時來看我,也歡迎催更。

開年第一篇,給你們來點不一樣的。

一說審訊罪犯,很多國產連續劇都是這麼演的:燈光昏暗,經過一系列心理戰,罪犯直接認慫。

這些編劇一定存在某些誤解。現實生活中真要碰上個硬茬,哪能那麼簡單。

前陣子我看到一起台灣走私案,被告人法庭抗辯,說海盜不僅搶走他的漁獲,還往他船上丟了1000盒香煙。這話的意思是,煙是被人硬塞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

最後,因為無法證明這個理由不存在,法院判被告人無罪。這種抗辯被叫做「幽靈抗辯」。

今天的故事,就和幽靈抗辯有關。警察們手握一份資料,裡面是虐殺4名女子的全過程。兇手就被拷在眼前,但他死活不認,還把大部分罪名推到一個「虛無縹緲」的同謀身上。

當年趕鵝還是辦案民警中最年輕的,碰到這傢伙直接懵了。他甚至懷疑,那個所謂的同謀,到底是不是真實存在。

事件名稱:殺人回憶

事件編號:尋兇手記07

親歷者:趙趕鵝

事件時間:2012年2月-2012年3月

記錄時間:2018年12月

殺人回憶

趙趕鵝/文

齊家村坐落於城市西北郊的山區,這裡的空氣清澈而乾燥,當地人講著村裡的土話,管去市區叫「進城」。

村莊南部,流淌著一條渾濁的小河。

2012年2月,一輛破普桑巡邏車沿著小河緩緩駛入村裡。車上有兩名派出所的老民警,穿著便衣,神態輕鬆,連個本子都沒拿。

他們今天是帶著任務來的。

一個月以後,城市要召開每年一度的盛會,分局要求對所有登記在冊的前科犯、吸毒人員和重點人口摸底教育,「敲山震虎」,進一步降低發案率。

兩位老民警轄區內的齊家村,全村幾百男女老少,只有一名前科犯需要「教育」。

他叫李新楊。家境貧寒,不過眉清目秀,鼻樑高挺,酷似蔡國慶。

3年前,年僅23歲的他騎著「狗騎兔子」(帶棚三輪摩托)拉黑活,有個客人把裝著15萬現金的黑皮包落在車上。客人剛下車就發覺了,追著三輪車大喊半天。近在咫尺的李新楊充耳不聞,一腳油門,直奔城外。

20天後,警察把李新楊抓起來時,跟著他的眼神,在枕頭裡搜到了兩根金條。李新楊嘴裡大喊冤枉:「我當時真沒聽見他喊我!不然我能不還錢嗎?!」

最終,他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服刑兩年,去年年底出獄。如今在家幫老娘賣豆腐。

兩位老民警來到李新楊家裡時,他剛給滿滿一鍋豆腐點完鹵,準備上屜。

瞅著他那張臉,比鍋里的豆腐還要白幾分。

李新楊看到警察來了,表情極不自然,像是放鬆,又有點難過。

沒等民警開口「教育」,他就深深嘆了口氣,說:「這鍋豆腐算是糟蹋了,我爸也吃不上了。」

民警感覺有事,立刻想到的是最近電動自行車系列盜竊案。他倆把李新楊叫到裡屋,說了很多類似於「知道我們怎麼找到你的嗎?」「自己琢磨琢磨吧」之類虛張聲勢的話。

李新楊的腦袋越垂越低。

「不用我們說了吧?你自己交代。」民警漫不經心地把玩著手裡的工作證。

李新楊抬起頭,看了民警一眼,輕聲說出了幾個字。

「大點聲!在那偷著放屁呢啊!」民警一拍桌子。李新楊肩膀跟著一抖。

他抿住了鮮紅的雙唇,兩隻手用力地搓臉,大聲重複了一次——

「我殺人了。」

屋裡死一般寂靜。

訊問室鐵門緊閉,煙味熏人,李新楊開始接受他的第一次訊問。

兩個派出所老民警不動聲色地看著他。

李新楊的神情倒很放鬆,就像拋下了心裡的一塊大石頭。很快,他源源不絕地敘述一名男子夥同自己,殺害四名女子並分屍的前前後後。

民警打算先讓李新楊把殺害四名女子的大概經過敘述一下,再從中摳細節。李新楊講完一多半,打報告說,我要上廁所。

迄今為止,他都很配合,似乎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老民警帶李新楊走進廁所,正當他小便時,旁邊一個年輕的民警湊過來,戲謔地問老民警:「這傻貨犯什麼事了?」

話音剛落,不知怎麼,李新楊突然如夢方醒。

等再次回到訊問室,他立刻翻供:「我剛才說的都是胡話。我沒殺人。那都是做夢夢到的。」

他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十分鐘之前,這間訊問室還瀰漫著淡淡的血腥意味,而此刻,彷彿成了個荒誕的玩笑。

審不下去了,案子就被移交到我所在的分局。因為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身份已被核實,屬於我所管界。

當地刑警隊隊長拿著那份尚未簽字的筆錄和訊問錄像,對我們滿臉歉意,還抱怨著說:如果早到派出所20分鐘就解決問題了。

重案隊隊長老關拿到筆錄,細細看了一遍,不置可否。

如果我從馬後炮的角度來分析,當時還有一個更好的訊問方向——先問清楚屍體在哪。

只要有了屍體,案件就破了一半。

沒有屍體,案件就等於沒發生過。

再次提訊了李新楊。

別看他懦弱膽小,卻是一個字都不肯說了。又提訊了幾次,逼急了他就撂一句:「那幾天我洗衣服,水都是紅的。」但也僅限於此。

案件進展到這一步,我們警隊面臨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

好消息是在李新楊家中搜到他本人的三封密信,提到和他一起作案的那個同夥綽號「老虎」,兩人曾是獄友。

壞消息則是他在被移交過來之前,已經被刑事拘留了9天,然而我們連一具屍體也沒找到。

留給我們的時間很少了。

從李新楊家搜出的3封密信展在我們面前。

逮捕李新楊的那一天,他回答問題時都沒看眼前的民警,反而一直盯著旁邊的小書桌。

這張書桌,是他上初中時,父親親手用三個晚上製成的。書桌上貼著他的三好學生獎狀,那也是他人生中唯一值得誇耀的證明。

獎狀之下,抽屜里,有三封沒寄出的密信。

那是李新楊在上個月親筆寫的。信封上的收件人是「市公安局」。至於他是否真的想過要寄出這封信,只有天知道。

字體雖然歪斜,但力透紙背。上面講述了兩個農村男人,用鐵絲絞,用刀捅,用胳膊勒等等方法,殘忍虐殺四個「城裡」陌生女人的經過。

而電影的男一號「老虎」,仍在逍遙法外——或者說,是不是存在這個同夥?是不是真的與李新楊一起作案?甚至到底是誰夥同的誰?我們其實都還不知道。

不過,基於這三封密信,加上那7、8頁筆錄和訊問錄像,我們在腦子裡反覆描畫著案件的輪廓,甚至已經填進了很多細節。

那是一場充滿了墮落、酷刑的恐怖電影。

信件開頭標註著時間,那是去年8月。

這個8月,李新楊剛出獄沒幾天,就有一個叫「老虎」的獄友找上門來。兩人一起到火鍋店喝酒。

老虎出獄後幹了黑車司機,李新楊在做小攤販,兩人錢少活累,都覺得不順心。酒桌上互倒苦水。

老虎是個夜貓子,專挑半夜做生意,多在南城一條國道上拉送歌廳小姐。

就在前兩天,有個滿身酒味的歌廳小姐,大半夜穿著「露出半拉屁股」的超短牛仔褲上了他的車,結果吐了一車廂。

吐完,還沒等老虎說話,小姐就不耐煩地從挎包里拿出一沓鈔票,扔在老虎的大腿上。老虎和李新楊說起這件事來恨得牙痒痒。

「世道是真他X的變了,她們怎麼就能掙這麼多?穿的那麼騷,不如讓咱哥倆弄了。咱倆年輕,沒病,也讓她們長長記性,省的哪天讓有病的弄了。」

早在監獄裡,老虎就總說「社會不公平,再出獄要弄死幾個」。

這話在監獄裡當不得真,通常都是犯人們故作兇狠,李新楊每天能聽一籮筐。

李新楊沒想到,老虎現在可不是說說而已,他真要動手了。

酒過三巡,李新楊還是非常顧慮,老虎對他再三保證,肯定出不了什麼事。最終兩人決定找歌廳小姐收點「保護費」。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老虎戴著口罩,開著他的灰色捷達,帶李新楊在南城一條國道輔路邊上轉悠。

凌晨三點多,歌廳最後一波客人散去,小姐們換上便服,紛紛離開霓虹燈火,走進黑暗。

李新楊在老虎的吩咐下藏進後備箱,等待著信號。

不一會,李新楊感覺到有人上了車。隨後車身開始顛簸,一路能隱隱聽見老虎和女子調笑的聲音。

「我當時都氣壞了,到底還動不動手?都準備搶劫了你還和這女人逗悶子,真有病!」

過了會兒,車停了,李新楊聽見三聲喇叭響。黑暗中,後備箱被打開,眼前是準備動手的老虎。

李新楊用絲襪套住頭,跳出後備箱,他和老虎把女孩扔到後車座上。

李新楊很生氣,因為老虎並未按照約定蒙住臉,戴上帽子遮住禿頭。供述錄像中,李新楊回憶起當時,覺得自己戴著絲襪像個傻X。

他還記得那女孩是南方人。「五官很大,兩個眼睛距離略微有些寬,頭髮很濃密,很漂亮」。

老虎是個「上輩子」(監獄裡管進監獄之前叫上輩子)「練過」的人。平時看著笑眯眯,胖的像個彌勒佛,但綳起胳膊來,肌肉有豆腐塊那麼大。

上車後,李新楊開車,老虎在后座上用胳膊夾住女孩的脖子。

女孩幾乎要窒息過去。

「我們剛從裡面出來,你就當做善事,給我們捐點錢,幫我們泄泄火」。隨後,就在逼仄的后座上,老虎強姦了女孩,還逼迫女孩抬起頭看著他的臉。

李新楊在信里寫道:「我特瞧不起老虎。一個老爺們管不住下半身就是廢物。」

兩人翻女孩皮包,拿走了2000多塊。李新楊提議,把人扔到郊外去。這句話誤導了可憐巴巴的女孩,讓她以為這倆人要弄死自己,把屍體扔掉。

她可憐巴巴地說自己的銀行卡上還有錢,只要留她一條命,就把錢都交給他們。

老虎於是提出把人先帶回他的住處,多弄點錢。

李新楊在供述中說自己當時有些不情願,但還是被迫同意了。

三人一起在回到了老虎在東部郊區的一處平房。天太黑,心情又亂,李新楊說自己記不得在什麼位置。

在這個陌生封閉的空間里,一個痛哭流涕,不斷哀求的女孩,激起了兩個社會渣滓最大的惡性。他們似乎在虐待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感,而忘記了最初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錢。

二人用女孩的胸衣,麻繩,長筒襪將女孩綁在牆角蹲著。老虎用煙頭燙她的胳膊,用打火機油燒她的後背,還逼著她喝一瓶二鍋頭。

女孩早早說出了自己的銀行卡密碼,但李新楊和老虎都沒有去取錢的膽量。

他們只是變本加厲地折磨著她。

喝了酒,兩人更是亢奮。他們逼女孩做出各種動作取悅自己。在監獄裡規規矩矩任人擺布的二人,驟然找到了擺布他人的快感。

在第一次供述錄像中,李新楊還在為自己辯解。他說酒醒後,看到女孩滿身的傷痕,陷入深深的後悔和懼怕,但又怕放了女孩,她會去報警。

老虎逼著女孩給老闆和家人打了幾個電話報平安。女孩又被留了兩天。

她身體越來越虛弱,多次哀求看起來善良點兒的李新楊去買點「止疼片」,或者給她來上一根煙。

「我保證不報警,只要你們放我回去,我什麼都能幹。」女孩苦苦哀求,她身上的部分傷口開始化膿,散發出腐肉味。

這時女孩還有對生的希望,直到她不經意間看到老虎用她的手機,給她的父母發了簡訊。簡訊寫著「我要去離家很遠的地方,讓誰都找不到我」。

女孩失聲痛哭。老虎拿著拖鞋抽了她兩個耳光。「閉上你的臭嘴,再出聲就把你扔到大河裡。」

李新楊說自己不敢再走進那間屋子。老虎也討厭那裡的味道。

兩個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僵持了兩天,各自動著心眼。

老虎要李新楊去把女孩弄死。李新楊在供述里則說寧可自己死也不敢動手。

那天夜裡,李新楊躺在炕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老虎就在身邊張著大嘴,發出巨大的呼嚕聲。

女孩痛得受不了,偷偷在隔壁房間里低哼。

痛苦的呻吟聲吵醒了老虎。

老虎拉著李新楊的脖領子,走到房間門口,用血紅的眼睛盯著李新楊:「你記住,就這一次」。

說完,他走進去用胳膊在女孩脖子上勒了一會,女孩就沒氣了。

沒過十幾分鐘,老虎很快就找來了弓形鋸和大鐵盆,斧子。李新楊說突然覺得,自己被算計了。

門外,老虎的工具不時發出惱人的嘎吱聲,偶爾夾雜著老虎對死屍難以肢解的怒吼。

「完了。完了。完了。」李新楊躺在炕上,一夜未眠,心裡就想著這三個字。

快到凌晨時,他才迷迷糊糊地睡著。

第二天清早,他被老虎叫醒,一睜眼,是死去女孩的臉。

老虎正在用女孩的頭顱碰觸自己。

恐懼帶來了巨大的憤怒,李新楊從床上彈起來,被老虎迎面一巴掌又扇倒在床。

老虎嬉皮笑臉地壓住他的身體:「你看你看,跟你開個玩笑。我特么昨晚上忙了一宿,你睡的倒是挺香。」

「老虎就是這樣,讓我一下緊張,一下放鬆,不停消耗我的精力,最後怎麼都服了他。」

事後老虎拉著他,拿著十幾個裝有屍塊的塑料袋去拋屍。起初老虎非要把屍體全部扔到南城一個高檔小區的門口,說要嚇唬嚇唬人,李新楊誓死不從。

最後兩個人上了高速路,隔幾十公里扔一個,一直扔到了山西五台山。

先前在審訊室里,李新楊告訴老警察,他一路扔,一路發抖。老虎還對他說:「他X的這都跨了幾個省市了你還害怕?還能十多個市公安局一起立案啊?總不能胳膊立個案,腿立個案吧?」

但李新楊的這些供詞,我們只信一半。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老虎就是主犯。

可當我們問起這個主犯在哪,李新楊直接站起身來,緊張的褲子都濕透了,緊緊嵌出屁股溝里:「你們把老虎抓進來,我才能徹底放心說。」

還有疑點。我們問他老虎在哪間屋子殺人的,他作為一個本地人,連去過的地方都認不出來。

在信件後邊的內容里,他還頻繁提到另一個地點——歌廳。

至於那家歌廳的位置,李新楊同樣隻字未提。這更讓人疑惑。

拋屍後的兩天里,老虎每天盯著李新楊,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洗澡。到了晚上,老虎突然提出要帶李新楊去「耍耍」。

於是,他們兩個人,拿從歌廳小姐手裡搶的錢,去找歌廳小姐消費。

老虎挑了家小歌廳,隔音效果特別差,也沒什麼人是真正奔著唱歌去的。

老虎先挑了一個小姐,李新楊挑了半天也不滿意。直到又一排女孩進來,老虎一眼相中了個穿著包臀裙,桃花眼,嘴巴略大的女孩,非要替李新楊挑了。

李新楊能感受到老虎對自己身邊女孩灼熱的目光。老虎不斷調戲著這個愛笑的少女,說她長的像前女友。

這個女孩則有點害怕老虎,她縮到李新楊的另一側,低聲地問李新楊,為什麼老虎那雙紅紅的眼睛,不停在她的脖子和胳膊上面掃來掃去。

李新楊沒敢吭聲。自從老虎分過屍體以後,就一直這麼看人。

老虎不顧李新楊的反對,起身唱了一首劉歡的《少年壯志不言愁》,唱到金色盾牌,熱血鑄就時,屏幕上出現了一位穿著灰色襯衫的警察。

李新楊說自己當時心裡又悶又火,不知道老虎為什麼非在這個時候來這麼一首歌。

老虎則是唱得眉飛色舞,還不時回過頭來看著李新楊,臉上笑眯眯的。

李新楊明白了,老虎就是為了看他焦躁又不敢發作的樣子。

酒過三巡,女孩對英俊的李新楊明顯有了好感。老虎提出要帶女孩出台。李新楊百般阻撓,他知道老虎想幹什麼。

女孩還是「出台了」。她同意了老虎「800元包夜」的報價,跟著他們出了歌廳,去了老虎的平房。

李新楊和女孩睡在卧室,老虎在客廳。

半夜三點,老虎輕輕敲門,讓李新楊出去。

「我當時就求老虎,把女孩給放了。他說我要是不敢幹就滾開,然後就衝進房間了。」

女孩剛睜開雙眼,就被老虎壓上床去。

不過沒想到的是,女孩全程冷冰冰地一聲不吭。

事後不管老虎怎麼咆哮,她都不假辭色。「我他媽給你錢?錢真給了你,那我還有命在嗎?」女孩想的很明白。

李新楊在門外聽到心驚肉跳,進來給女孩求情。老虎索性把李新楊也扔到了床上,掏出刀來指著倆人鼻子,告訴女孩,要麼給錢,要麼倆人一塊死。

李新楊這樣描述當時的情形。說嚇得呆了,他分不清老虎當時是不是真的動了殺心。

女孩一時糊塗,交出了銀行卡和密碼。

老虎拽著李新楊來到大街上,此時天色大亮,老虎找來街邊烤冷麵的一個大爺,取出了銀行卡里的3萬多塊。大爺收下400,樂呵呵地走了。

回到家裡,女孩仍不屈服。老虎似乎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玩的玩具。他拿起女孩的手機,裝作打電話的樣子,不停給女孩報著假消息:「哎,你爹好像出車禍了。哎,你媽好像生病住院了。」

善良天真的女孩一次次擔心,她用哀求的目光看著李新楊。

李新楊突然就來了勇氣,他挺起胸膛站得筆直,讓老虎把人放了。

老虎笑眯眯拿出手機來,按下110,說要帶著李新楊自首。

李新楊一開始並不相信他是真的要打電話,只是冷笑,直到電話那頭響起了女接線員的聲音:「您好,請問您要報警嗎?」

李新楊崩潰了,他搶過電話。按掉。

老虎詭秘一笑,湊到李新楊的耳邊微微低語,熱氣搔的他耳朵痒痒的:「今天這個,你動手。不然,咱倆就一塊進去。」

他又補了一句:「不過進去之前,我要殺你全家。」

話音剛落,老虎把刀放在了李新楊的手心裡,緩緩幫他握緊。

李新楊流著眼淚,走到女孩身前,顫悠悠地舉起刀。

女孩哭的一塌糊塗。她說:「大哥,我平時不出台,今天都是沖你來的。」

李新楊抖了一下,一刀插了過去,刀從女孩的肚子里被拔出來時,發出怪異的嗤響。「我當時莫名其妙,好生氣,就捅人的這個動作,重複了十多下。」

「這才是我兄弟!」老虎小心翼翼從他手裡拿過刀,笑著摟著他的肩膀,拍拍他胸口,一會拿毛巾給他擦臉,一會又端盆收拾血跡。

李新楊麻木地轉身回到床上躺著,「我就在想,自己為什麼不能和老虎一樣什麼都不在乎呢?」

第二天早上李新楊起床,發現屋裡乾乾淨淨,屍體不見蹤影。他問老虎把屍體放哪了,老虎冷笑,說這就不要問了,「反正你別忘了,人是咱哥倆一塊辦的」。

李新楊知道,老虎不相信他。

李新楊在床上癱了兩天,直到天上下起小雨。

他走到門口,發現門前的小泥溝里全是泥水,他覺得自己變成一條狗,趴在地上沖著小泥溝子爬過去,喝了一嘴泥湯子。

老虎在身後冷笑,說要死就把臉埋進去,別出來。

李新楊心想,反正都這樣了,干吧。

那天夜裡,他們再次出來逛歌廳,利用李新楊的俊臉又勾上了孫燕。

剛到家,老虎就忍不住對孫燕拳打腳踢,但孫燕還在外面養著小鴨子,身上一共就幾百塊。李新楊提議讓她再約一個過來。

孫燕顫抖著拿起電話,以2000元的價格,約了莎莎到這裡來。

老虎讓李新楊把孫燕幹掉,因為家裡同時裝兩個女人不好收拾。

李新楊說這回該你動手了,老虎說他還要負責分屍。兩人爭執不下,僵持半天,最後拿出一條方案,他們分別拿著鐵絲的一端,絞死了孫燕。

「這回算咱倆合資的。」老虎怪笑。

沒成想,孫燕的手機響了,老虎接起電話,莎莎說路太遠,不過來了。老虎假意問她在哪,要去接她。莎莎說在某某大樓這呢。

老虎拉著李新楊出去找莎莎,李新楊不停埋怨老虎這事乾的太瘋。

老虎聽煩了,指著路邊一個走夜路的紅衣女人,說我他X的看那個就是莎莎。老虎猛地一打方向盤,車身微微一抖,女人飛出了幾米遠。鮮血漸漸從女人身下湧出,小區近在咫尺,她發出微弱的叫喊聲,輕輕伸出手,似乎想要觸碰眼前的光芒。

李新楊之前的筆錄和錄像記錄就到此為止。他再不說話了。

警察們皺起了眉頭。眼前這個李新楊,一股腦把所有罪行推給了老虎。

最難纏的,就是這種「幽靈抗辯」。同案犯里被逮捕的第一個犯人,將罪名推到未被逮捕的同謀身上。

關鍵是兩個證據:逮到老虎,還有找到屍體。在這之前,我們毫無頭緒,甚至都無法確定所謂的老虎是否存在。

為了證實這些口供,我們找遍了轄區的歌廳。結果見過李新楊的人說,這孫子在歌廳里很活躍,能喝能唱能耍,而且總是仗著張俊臉主動約小姐出去。

回到辦公室,一個預審的老民警揉了揉太陽穴,笑說大傢伙別太發愁,沒準李新楊腦子有毛病,胡編亂造等著出名呢。幾個年紀小的民警在旁邊附和了兩聲。

負責訊問李新楊的民警不樂意聽了,從卷宗裡面把筆錄抽了出來,說:「這分屍,殺人,有鼻子有眼的能是編的?」

老法醫眯著眼聽一會兒,直起身來說:「絕不可能是編的。筆錄里有好多細節,沒殺過人,沒分過屍體的絕對說不出來。」

幾個年輕人沒話了。

不一會兒,圍繞「老虎」的真偽,我們又陷入激辯。

比如,兩個人朝夕相處那麼長時間,李新楊連老虎真名都不知道?還是不願說?

筆錄里李新楊描述的老虎確實也不太像真人。殺人、碎屍,能有一種無師自通的純熟?聽起來就像是編的。

但李新楊也犯不上拿殺人這種事開玩笑。

也許,殺人是真的,但老虎是李新楊拿出來玩弄公安局的呢?

漸漸地,大家心裡裝著的事越來越多,也就都不說話了。會議室內燈火通明,窗外是更深更黑的夜。

幾天後,我們再次提迅李新楊。

他有氣無力地將腦袋搭在椅子上,瘦骨嶙峋,只有偶爾轉動的眼睛證明這人還活著。

畏罪心理過於嚴重的他,已經絕食5天。刑警隊給他買了豆奶和粥,他一口不吃。雖然目前還沒有生命危險,但已經送往公安醫院做鼻飼和靜脈補液。

旁邊有兩名民警長期看護他,給他放郭德綱相聲,還得用好煙供著,他沒煙抽就把食物往外吐,「我餓死了,家裡人就知道我是冤枉的,等著他們來找你們吧。」李新楊這樣對民警說。

偵查員對他講事實擺道理,你說之前的供述是自己編的,是覺得我們找不到老虎嗎?你非得等到我們抓住老虎,你們哥倆一塊進來才說是吧?!

李新楊竟然微微點點頭,有氣無力地說:「等你們找到老虎再說吧。」

偵查員怒不可遏,好不容易冷靜下來,又重新一點點和李新楊聊。

這個李新楊除了畏罪,心裡還有對尚未被捕的老虎的顧忌。

這個餓的奄奄一息,口唇生瘡的人,竟然還在惦記著老虎曾經的那句威脅。有一天,他突然對警察說——

「他說過,會殺我全家的。」

趕鵝奔赴哈爾濱抓捕嫌犯之前,把這篇故事當面交給我。

他點上煙,說這還只是一半,然後又快速吸上幾口。

我頭一次見他如此急躁。一種很重要的事兒沒做完的那種急躁。

急的可不只是他。

李新楊到底有沒有說謊,那三封信又是幾分真假,警方下一步又要從哪裡找到突破口?

所有疑問最終都指向同一個問題——「老虎」這個人,真的存在嗎?又真是主謀嗎?

關注我的專欄,明晚18點,尋兇手記07(下篇)會和你們見面,一切都會得到解答。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插圖:@Leon_Lee李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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