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後的康復

西方醫學認為:「經中風恢復期(6個月)治療,癥狀、體征不見恢復,即轉入後遺症期,後遺症的特徵是病情穩定,失去的功能不再有明顯好轉;醫療方法主要為功能鍛煉和必要的護理。」為什麼有中風後遺症診斷呢?是由於在這個時期西方沒有確切有效治療藥物,功能鍛煉效果不顯著,所以解釋為這些癥狀消退緩慢,甚至終生不能消退。後遺症的診斷給患者和家屬帶來嚴重的心理障礙,束縛著病人治療的信心和毅力。使病人中風殘疾愈來愈重。 但是「後遺症」概念不會永遠束縛著人們,大量研究表明,中樞神經系統具有極大的可塑性,腦組織在結構功能上有修改自身以適應改變了的環境的能力即代償功能。主要表現在:

1、 腦對於其支配的器官有雙側支配的形態學基礎,多數神經功能由雙側腦半球共同承擔完成。例如腦額葉即是這樣,一側額葉損傷後,健側額葉可擔負起病側功能。

2、 神經軸突發芽,神經軸突在一定條件下「發芽」,向受累區生長,長到原來已喪失功能的區域,新芽能建立起有功能的突觸聯繫,使受累區功能恢復。

3、 神經細胞功能轉移:不同區域的腦功能系統,都是由不同結構細胞組成,正常情況下有相當數量腦細胞處於休眠狀態,某處腦損傷,在一定條件下可使正常不承擔某種功能的腦細胞承擔起這種功能。如正常右手工作為主(右利手)的人,其語言中樞在左半球,右半球不承擔語言功能,左半球受損後通過有效積極治療和鍛煉,可使右半球完成語言功能。

4、 代償功能開通或脫抑制,是指主要通路受損傷後在一定條件下,正常機體休眠狀態下的一些通路,取代已被破壞的通路功能,使已喪失的腦功能重現。 既然腦組織有這麼多代償功能,為什麼大部分中風患者仍留有殘疾?主要是由於目前的治療尚不能充分調動腦代償功能。 如何充分調動腦代償功能?需先了解中風偏癱恢復過程。

瑞典專家Brunnstrom將偏癱恢復過程分為六個階段,這六個階段是:

1、 弛緩期:發病後數日至2周,患肢肌肉呈馳緩狀態,肌張力與腱反射均降低,無隨意運動。

2、 聯合反應期:發病2周後,肢體近端可有少數隨意運動,可出現輕度痙攣,肌張力高或腱反射亢進或出現聯合反應,即患肢尚無隨意運動,由腱肢的運動引起患肢肌肉收縮的行為,稱為聯合反應。

3、 共同運動:由部分隨意運動引起的只能按一定模式進行的運動,稱共同運動。偏癱上肢呈屈肌痙攣模式和下肢伸肌痙攣模式,痙攣達高峰,此時病人呈現「挎籃樣」動作,下肢僵硬如柱,步行時呈特有的「畫圈」步態。

4、 出現脫離運動活動,近端大關節有較獨立的屈伸活動,痙攣開始減輕。

5、 分離運動:痙攣明顯減輕,諸關節的獨立運動更加充分。

6、 近於正常的協調與技巧運動。 偏癱後遺症患者患肢主要停留在第三階段,呈現上肢呈屈肌運動模式,下肢呈伸肌運動模式、肌痙攣達高峰。過高肌痙攣是偏癱患者不能向恢復過程前進的主要矛盾,如何使肌痙攣緩解是解決後遺症的關鍵。肌痙攣是如何產生的?它主要是高級神經中樞受損傷失去控制低級中樞的結果,肌痙攣就是低級中樞原始反射活動。所以病症在肢體,病根在腦,健全高級神經中樞正常功能,恢復對低級中樞的抑制,肌痙攣也就得以緩解。如何使損傷的腦功能恢復,對病程較長的後遺症患者,主要是動員腦的代償機制。長期以來沒有有效的西藥,主要靠訓練或鍛煉,其效果是低的,則認為後遺症期患者失去的功能不再有明顯好轉,事實上是在這個時期醫學對這些殘疾無能為力。但是醫學是不斷進展的,過去很多不能解決的醫學難題,逐漸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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