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結婚之前,一定要同居
01
我發現我身邊的朋友,有另一半的幾乎都已經進入同居生活。
在這個物慾橫流,一切都飛速發展的年代,婚前試愛已經司空見慣,有人說婚前同居=婚前性行為,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其實,婚前性行為,是在戀愛基礎上,或是其他基礎上的慾望釋放。
而婚前同居,不僅僅是性行為,還是預先體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結婚生活。
有人說談戀愛的時候千萬不要同居,否則對方的缺點暴露出來,會影響你的感情的美好憧憬。
盈盈和她男朋友大川在一起兩個月就同居了,現在已經同居了九個月。
原本在深圳這個城市,不月入八千日子過得是有點拘謹,一個月三千工資的大川因為經常遲到被公司開除,在家待業了兩個月,本來就沒有什麼存款,工作一丟,天天窩在家裡打遊戲,伸手管爸媽要錢。
盈盈說感覺自己很無奈,已經選擇住在一起了,分居太麻煩,重新找房子,還擔心遇到奇葩室友,又因為愛捨不得,無法分手,自己咬咬牙日子照樣過。
一旦雙方同居後不能很好地磨合,可卻因為付諸了時間、經歷、金錢,而為了暫時的減少損失便湊合著。
那我問你,這樣累不累呀?
02
婚前同居就像進入結婚實習期,能讓人體會到愛情和婚姻的區別。
連上班都有個實習期,更何況是結婚呢?
大學同學政寺像個受害者般的開始跟我講述,婚前同居是如何讓他不想結婚的。
他告訴我一開始的時候是激情,終於可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有一個自己的小天地。
你可以深入了解對方的為人處世,在生活上是否細心體貼,是否勤奮願意分擔家務。
但也有個弊端,每天睜眼閉眼都是對方,剛畢業心智不夠成熟,經濟也比較單薄,生活當中一旦只有對方,就容易堆積矛盾,引發爭吵。
其實青春是試錯的階段,同居也是婚姻試錯的時期,試過了才會有成長,這也慢慢轉為兩個人的感情基礎。
如果讓政寺再選擇一次是否同居,他表示很糾結,兩個人的城市總比一個人的城市要好。
電視劇《戀愛先生》裡面的女主羅玥以為遇到一生摯愛,在同居後才發現男朋友舉止奇怪,結果沒料想到對方早已結婚,自己被小三。
現實中也有這樣的例子,我堂姐就遇到了這樣的渣男,她的年紀算是到了剩女階段了,戀愛四年並未同居,好不容易下定決心和對方結婚,結果對方告訴她自己已婚,並且有孩子了。
這種傷害猶如將你從天空重重地摔在地上,令你荒謬可笑無處伸張。
試想一下,如果能夠共同生活起居,讓你看到在某一夜,另一半接到未知電話慌張掩飾的樣子,是不是就不會被欺騙。
03
人是會偽裝的,許多人談戀愛的時候,會把自己包裝起來,直到結婚後才把面具摘下來,畢竟用一輩子去偽裝自己太累了。

在約會的時候,對方衣服整潔大方,舉止得體,你覺得他很美好,像陽光一樣耀眼。
你們並不會為生活精打細算,彼此因為對方的優點在一起。
其實回家後穿著褲衩葛優癱在沙發上摳著腳丫,滿屋子亂丟的臟衣服,廁所邊上發黃的污垢......
我無法想像下去了。
如果你真的決定好和對方走下去,那你除了愛對方的優點,還得不介意對方的缺點。
為對方洗頭髮、洗腳、洗內褲襪子、上廁所的時候給對方遞紙、家務如何分配、石頭剪刀布輸了耍賴不願洗碗、睡覺打呼嚕在被窩裡放屁。
這些是同居可以體會的,也是婚後必定體會的。
還有各種因瑣碎的事情發脾氣,當你想起這些,你依然覺得有趣藏不住笑容,那麼我真心地祝你們幸福。
04
婚前同居造成感情滑鐵盧的也有,情侶間同居吃虧的多為女生。
看過《歡樂頌》的都知道,應勤發現邱瑩瑩不是處女後選擇分手,認為她已經不純潔。
雖然現在年輕人已經不想以前那麼保守,但在少數的傳統的人眼中,婚前同居會名譽受損,一旦意識到兩個人不合適分手,這比談戀愛的損失更大。
兩個人的共同投入努力的結果功虧一簣,受傷後再也沒有勇氣去開始新的感情。

最可怕的是意外懷孕,婚前同居難以避免性行為,如果保護措施不當,而你們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這對於雙方來說都是負擔,對於女性來說更是一種傷害。
猝不及防的懷孕對女孩來說,真的不太美好。
如果你們沒帶套,也沒懷孕,那可能不孕不育。
之前一個朋友意外懷孕,本想著要麼結婚生子吧,可惜在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說黃體不足,即使留著孩子也很大幾率流產。
經過內心掙扎鬥爭,決定打掉孩子。
我不反對婚前同居,重要的是雙方是否做好了的一起生活的準備。
對我來說,生孩子要產檢,造孩子要同房是一個道理。

其實呢
...
管你同不同居
記得帶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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