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題:道德發展理論(皮亞傑與科爾伯格)

簡單題:道德發展理論(皮亞傑與科爾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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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嘍大家好!

今天我們更新學習的是道德發展理論(兩個)

這個是今年下半年簡答題可能考察的一個熱點之一。

要求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可以用自己的話描述即可。

(1)皮亞傑的道德發展理論:

皮亞傑認為,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一個由他律逐步向自律、由客觀責任感逐步向主觀責任感的轉化過程。根據公正觀念的發展水平,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道德階段(1-2 歲):兒童處於感覺運動時期,行為多與生理本能的滿足有關,無任何規則意識,因而談不上任何道德觀念發展。

第二階段:他律道德階段(2-8 歲):兒童主要表現為以服從成人為主要特徵的他律道德,故又稱為服從的階段。

此階段又分兩個階段:(1)自我中心階段(2-5 歲):這一階段兒童處於前運算思維階段。其特點是單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義,片面強調個人存在及個人的意見和要求。

(2)權威階段(5-8 歲):思維正由前運算思維向具體運算思維過渡,以表象思維為主,但仍不具備可逆性和守恆性。因此,這一時期兒童的道德判斷是以他律的、絕對的規則及對權威的絕對服從和崇拜為特徵。他們了解規則對行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義。他們常以表面的、實際的結果來判斷行為的好壞。認為服從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觀念,服從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

第三階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階段(8-11、12 歲):兒童思維已達到具有可逆性的具體運算,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從」為特徵,而是以「平等」的觀念為主要特徵,逐漸代替了前一階段服從成人權威的支配地位。意識到準則是一種保證共同利益、契約性的、自願接受的行為準則,並表現出合作互惠的精神。開始以動機作為道德判斷的依據,認為公平的行為都是好的。關於懲罰,認為只有回報的懲罰才是合理的。

第四階段:公正道德階段(11、12 歲以後):這時兒童的思維廣度、深度及靈活性都有了質的飛躍,此時才真正到了自律階段。這一階段的兒童開始出現了利他主義。他們基於公正感作出的判斷已經不再是平等基礎上的法定關係,而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將規則同整個社會和人類利益聯繫起來,形成具有人類關心和同情心的深層品質。

(2)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理論:(三水平六階段)

柯爾伯格將品德發展劃分成三種水平:前習俗水平,習俗水平和後習俗水平。

前習俗水平,道德的價值是由外在的要求而定。前習俗水平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服從與懲罰的定向。

第二階段:樸素的利己主義定向。

習俗水平,道德的價值在於符合別人的期待和保持傳統的秩序。它也分為兩個階段。

第三階段:使他人愉快和幫助他人的定向(也叫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階段)。

第四階段:盡義務、重權威和維持現有社會秩序的定向。

後習俗水平,自覺地遵守公共規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被認為具有道德價值。這也有兩個階段

第五階段:遵守法規和契約的定向。

第六階段:良心或原則的定向。

用圖表概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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