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身經歷告訴你,面對種族歧視,做「道德婊」很好用

「中國遊客」的確製造了一種在全世界都不太好的名聲,而名聲這種東西就是第一印象。

出國旅遊的遊客是感受不到留學生和華僑的愛國心的。

遊客走了,這種壞印象留下的不舒服就由長期在這裡的其他中國人承擔了

先說我身邊人或聽來的真實例子。

對黑人不準用N字已經是被所有人接受認同的規則了,但是有些地區的華人還是會被人用「chink」(中國佬,蔑稱)。英國很多華人小孩還是較多跟其他華人一起玩,他們會覺得很難融入英國社會,特別是白人的圈子。

我有個95後的朋友,在中國也算家境不錯的小少爺,中學在英國讀了兩年就輟學了,那兩年的經歷他一點都不快樂,那些外國同學也是年少氣盛的年紀,歧視不僅僅體現在語言,直接挑釁或者動手是常事,他那兩年基本上是打架挨揍渡過的。

英國的成人社會的歧視表現不一樣,固有的假客氣傳統不會有很多直接對抗,有的是只可意會的厭惡眼神,有的則是一種優越的禮貌,還有一種是無視的冷漠,像很多華人的抗議和要求不拒絕也不接受,就吊在那兒,比如說之前倫敦有個圖書館的唯一中國僱員被解僱,很多人寫信抗議也沒有迴音。

華人警察梁彼得成為第一個被判刑的美國警察,美國華人認為這是讓華人為長期美國白人警察留下的仇恨背鍋。

接下來,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雖然沒有那種赤裸裸的對抗,但是多數英國人,甚至我們同齡人內心仍舊住著一個丘吉爾,民族自豪感通過鄙夷其他民族來獲得,尤其是那些曾被大英帝國佔領的殖民地。

有回上課,我們討論的是聯合國的保護責任制,一個英國白人同學反駁我的時候用的是香港作為例子,他說中國對香港的政策不尊重民主,還說香港曾經作為英國的殖民地,英國有責任保護香港社會的民主權利,並在國際社會譴責中國的人權問題。

面對這種虛偽的人權道德聖父婊,我沒外交部的好脾氣,跟只炸毛了的雞一樣。

我說香港那是你搶的(robbed),你丫的民主,你大英帝國統治了香港150年,最後在1997年回歸前兩年才搞了一次民選,誰不知道是做樣子(posturing),你這麼民主怎麼不尊重蘇格蘭人的意願再搞次獨立公投,你看他們走不走?

我站在台上唇槍舌劍,他旁邊還有些小聖母婊幫他,雖然我旁邊就一個中國同學幫我懟了兩句,其他同胞的默不作聲讓我有點不爽。

可越是這種時候,就越興奮,這種時候沒有同學情面,只有用雄辯征服他。我義憤填膺地說完以上那番話對方已經啞口無言,最後趁坐下我說:殖民地無論何時何地都是罪惡,更罪惡的是今天還有人proud of it (為他驕傲)。

在出去之前有學長再三告誡我們不要討論政治問題,我理解學長講的道理,埋頭學習,學成歸國建設國家,不爭論那些口頭的東西。

之前是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現在能很明確的說我不同意,那些我們不在乎的「口頭爭執」形成的是一種語言習慣,語言習慣反射的就是觀念,觀念決定了別人對我們態度。

借用福柯的話:話語及權利。

然而我們的文化里習慣性地低估一切不能切實衡量的東西,比如認為語言是「虛」的,像我媽總說:不就是一句話,有那麼大關係嗎

這個問題引起的注意並不多,加上我們民族內向性格和不喜與人起衝突的傳統。語言的碰撞從來都被視為不禮貌的。

但我接觸過很多學者對我們如今講話方式的嚴謹已經到了很高的程度。

有次我說:我喜歡和gay做朋友,他們太有趣了。

他說我並沒有很平等的看待這個群體,像是fetish(戀物癖),因為打扮和舉止而喜歡他們就像商場里的東西一樣。

我反駁到這種指控也太過敏感了,他告訴我說他們研究這個就是要改變人們對某些語言的使用從而影響觀念。

這個我是同意的,在關於民族的語言戰場上,我從來都是聖鬥士,雖然有人會認為女孩子這樣不夠可愛,太咄咄逼人。

但我不覺得我有問題,也不認為這是激進,我只是不逃避,不因別人無根據的指責就害羞自己的文化認同。

但這種反抗有時候也不一定都是直接的。

我經常做的事情是確認他們的疑問和偏見,然後當他們看到現實的時候,就會覺得那種偏見很可笑。

像有的同學說你們能出國留學的一定都是家裡很有錢的,我在電視里看的中國孩子很窮衣服很破,要走很遠去上學。

我認真的說:我就是你們說的這種孩子,我小時候得放羊幹活養家,但我不向命運低頭,經常在羊群里讀書,偷偷抄書帶回去看,我家還算好,我能騎家裡的那頭小騾子上學,我同學就沒那麼幸運了,都是用走的,後來有對有錢的夫妻來我們村子資助我上大學,直到今天出國,但也不是無償的,我回國要嫁給他們家的傻兒子,幫他繼承家業,鄧文迪你們知道嗎?她是我偶像。

編故事的毛病犯了,集合語文書上的勵志楷模,我越說越過癮。他們聽的是全神貫注,對我佩服得五體投地,深信我是下一個鄧文迪。

如果說這種無意識或者不了解造成的歧視,用幽默可以化解的話,那赤裸裸的歧視就要赤裸裸地對抗了。

接下來這個故事就很直接了,

那會兒我剛畢業朋友Z幫我搬行李一起去倫敦,我們搭的是Megabus,我倆的票是分開的,沒能坐一起。一路上我打著瞌睡,快到倫敦的時候,Z跟我發消息說他被后座的人罵了,原因是太陽太大他拉了一下窗帘,他聽到後面的女的說: Fuxxing Chinese student。

我當瞌睡一下就醒了,很久前就看過郁達夫魯迅先生的書里曾經如何面對外族侮辱,看的時候就演繹過無數次這個事情要被我撞見我是不會屈服作罷的。

我發消息給Z說計劃是下車我先走去拿行李,然後在車門口等Z,Z就攔住那一男一女,我們找他們對峙。

可Z不同意,還要我別鬧事,這是在國外,萬一起衝突不好,也打不過。我說反正我們是有理的一方,要打就打,這種打挨了還光榮。

我有些興奮,感覺這是一場拖欠已久的反抗。

可我下車等了半天也不見Z下來,他故意拖著最後下車然後假裝沒事一樣說他們走了。我當時就怒了,在那兒很兇地吼他,他覺得我聲音大引起別人關注丟人,我說:這你覺得丟人,罵你就不丟人!你不警告他,下回他們還這樣無理由地侮辱任何一個亞洲臉的學生!

他安撫著我說知道了,就在我以為可能真的就這麼放走他們的時候,Z終於出息了,在前面跟我揮手:他們在那兒!

我承認有點緊張有點興奮,畢竟當面質問別人:「我聽見你剛剛罵我了」是要有點危險的。

我們過去叫住他們: (excuse me)打擾一下

他們反頭,我說:我朋友剛剛坐你前面,他拉個窗帘你不爽,你就罵他說 fuxxing Chinese student,你這是種族歧視(Racism).

不知道他是沒反應過來還是裝傻,說:sorry?

我又一字一句地重複了一次,那女的一臉無辜不承認。

我說:我跟你又不認識,不存在冤枉你,那4字詞全世界誰不知道?而且Chinese這個單詞他英文再差也不可能聽錯,就跟叫你名字一樣,你能聽錯?

旁邊那男的一邊吐著電子煙,一邊幫著說:我可以跟你保證她不是種族歧視主義者,她就不是那種人。

Z在旁邊把事情有點激動地又說了一邊,表示自己不可能聽錯,可那女的還是否認自己有做過。還說:我有很多中國朋友,我室友是香港的,我不歧視任何人。

這邏輯也是低級,我說:這我沒辦法知道,我只知道你說了,我朋友聽見了,所以我們找你對峙,你要道歉。

僵持了半天,看我們一點要走的樣子都沒有,那女的放棄了:我是的確不記得我有說過,但是如果你真的覺得我講的話有冒犯你的地方,對不起。

雖然說不上誠意滿滿,還找假設借口,但是這種事情差不多就行了,我也不是那樣咄咄逼人,外交有時候就是點到為止不撕得太破。

我說:Anyway, 要說的我們也說了,也希望你以後不要對其他任何人說這樣的話。

估計他們心裡跟吃了屎一樣憋,但是再不爽也知道我們不是好惹的,你敢罵我我就敢找你麻煩。

我曾在黑人奴隸博物館看到一句話:自由的歷史就是反抗的歷史。

黑人即便今天仍然說唱著歷史的屈辱,但是黑人在英國或者美國得到的尊重遠比亞洲人要多,不僅僅因為反抗歧視,還因為反抗行為本身增強了社會的融合度,參與越多才越有發言權。

今天文明社會的好處就是,不管國家力量的強弱,在尊嚴的平等性上是能夠讓每個民族「苛刻」地追求平等的,因為這是全球化文明社會的基石。

而且Racism是個很嚴重的詞,就像在抗日時期做叛徒一樣。

我不對你可以說我,但不能歧視我,甚至泛化到整個民族。

雖然事情發生在英國,但也是因為在英國這個社會,有這樣的環境和氛圍讓每個人覺得自己能夠安全地站出來為自己說話。

有個流行詞叫道德婊,說的是站在道德高點去指責別人,裝模作樣的聖人,通常是令人討厭的,但是在面對歧視的時候,道德婊實在太好用了。

這種觀念就是:無論來自多窮的地方,你都不能看看不起人,也不能讓別人感覺你在看不起他,

這是一種普世的道德觀念,放到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一樣。

種族歧視是罪,是文明社會的罪,即便心裡想的不一樣,面上都得認可「各民族尊嚴平等」的原則。

所以,我一點都不怕就找這些人的麻煩,有一點不公平我都能很龜毛,反正一條道理用到底,不服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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