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25)說一切有部思想(3)

說一切有部在探討色法的時候,專門提出極微說。、

所謂極微,指的是色法的最小單位,將色法不斷分割下去,最終無法分割的單位就是極微。

極微是不可見的,色法就是極微合聚而成。但是極微不屬於色法,他沒有質礙。

這裡的極微概念是不能等同於現代物理學的基本微粒。最起碼的是,現代科學的基本微粒並不是通過合聚來構成事物的。

這個極微概念仍屬於哲學概念,他是本體的概念。這裡注意一個很重要的一點,哲學和科學是不同的,哲學承擔了科學前瞻的功能,但是他畢竟不是科學。羅素說得好

「哲學乃是某種介乎於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一切確切的知識都屬於科學,一切涉及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於神學,但是介乎於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片無人之域就是哲學。

他們認為,以一個極微為中心,六個極微呈現上下左右前後排列,稱之為Anu(阿菟)。

這個單位,又稱之為一微。

謂七極微為一微量,積微至七為一金塵,積七金塵為水塵量,水塵 積至七為一兔毛塵(形容,並不是真兔毛大小),積兔毛塵至七為羊毛塵,積羊毛塵至七為牛毛塵,積牛毛塵至七為隙游塵,隙游塵為蟣(虱子卵),七蟣為一虱, 七虱為谷麥,七麥為一指節,三節為一指,世所極成。

極微這個概念,佛陀本人並沒有宣說。這個學說的來源是來自希臘哲學。

因為當時統治的大夏,本身具有濃厚的希臘色彩,印度人批判地接受了這些學說(如原子論),就轉化為所謂極微理論。而極微理論也是大乘佛教著力批判的理論。

問:彼極微量,復云何知?答:應知「極微是最細色」。

不可斷截、破壞、貫穿,不可取捨、乘履、摶掣;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非正不正,非高非下;無有細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見,不可聽聞,不可嗅嘗,不可摩觸,故說「極微是最細色」。

在極微之上,有部發展出了四大種理論。那麼我們首先要理解什麼是色法?

在五蘊中,、受、想、行、識。

在六塵中,、聲、香、味、觸、法

兩者都出現了色。但是同一個概念,其內涵是不同的。

五蘊本來是佛陀用來說明,人是什麼?人是肉體和精神的組合體,細分為五蘊。

後期,部派佛教擴展到整個宇宙。可類比為物質概念,一切與精神現象無關的,都是色法。他具備兩個特點

1、有質礙

2、可變壞

而六塵的色法,指的是眼睛所見到物體的顏色、形狀等等。他是指物體呈現出來的屬性。

這兩個概念,五蘊的色可以囊括六塵的色。

這裡的色法,指的是五蘊的色。也就是一切物質現象。

而極微構成的現象則是色、香、味、觸四塵,這四塵具有四種特性。稱之為四大種。

分別是,地水火風。其中對應堅硬性,濕潤性,暖性,動性。

1、地:指的是堅硬的力量,有保持的作用,象徵聚合力

2、水:濕潤的元素,就涵蓋,涉集的作用,象徵向下的柔力。

3、火:是溫度的元素,能量的代表,有成熟的作用,象徵向上變化的力量。

4、風:是指動態的事物,有生長流動的作用,象徵運動流動的力量。

這四種特性互相和合,而成一切現象。

這裡理解的難點,在於互相邏輯交叉。我們一層層來說,

最大的概念是色蘊,泛指一切物質現象,無論你看得見,看不見。

那麼色蘊怎麼產生的呢?

他是由四大種所造,四大種通過聚合,形成種種宏觀上的物質現象。

那麼四大種的承擔者是誰呢?也就是這種特性的承擔者,是極微。

因此,極微本身物質現象的最小單位,合聚為色、香、味、觸四塵,這四塵本身承擔著四大種的特性,進一步而形成種種現象。也就是

極微-----四塵----四大種----物質現象。

極微合成具體物質的時候,至少須具足地、水、火、風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塵(四微)始能形成,不能缺一,故稱『八事俱生』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有部提出了核心思想,即人空法有論。所謂人空法有論。

原始佛教最核心的宗旨,就是無我論。也就是生命輪轉,變化之中,並不存在一個實體去承擔變化。這個實體,或者稱之為主體,需要符合下面幾個特點

1、常一不變

2、主宰自身

那麼緣起說,就否定了二者。那麼問題是,構成人體的五蘊他是不是實有的呢?

有部給出的答案是,實有,因為被自性所攝。那麼如何知道,一個事物是不是實有呢?

他們舉了個例子,例如說瓶子。

瓶子破了,他還能說是瓶子嗎?不能。

因此,瓶子這個概念是假有的。

相反色法,無論如何分割,他的最小單位,他還是色法,我們對他的感覺和概念認知是一致的。比如說,受蘊,分割到最後一剎那,他還是受蘊。

若彼物覺, 彼破便無, 彼物應知名世俗諦。如瓶被破為碎凡時瓶覺則無, 衣等亦爾。又若有物以慧析余, 彼覺便無, 亦是世俗。如水, 被慧析色等時, 水覺則無。火等亦爾。即於彼物未破析時, 以世想名施設為彼, 施設有故, 名為世俗。依世俗理, 說有瓶等, 是實非虛, 名世俗諦。若物異此名, 勝義諦。謂彼物覺, 彼破不無, 及慧析余, 彼覺仍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諦。如色等物, 碎至極微, 或以勝慧析除味等, 彼覺恆有。受等亦然。

如果思維足夠好的人,足以看出有部所謂的自性和實有,是明顯的唯心主義的思維。

他是明顯把概念獨立在事物之前,以概念認為是本體。那概念當然如何劃分,他都是一樣的。

所以他是表面上是唯物論,實際上是唯理論。

而所謂的極微,實際上是精神現象的一個體現,如果真的存在這麼一個存在物。他首先不可見,既然不可見,實際上你就無法判斷他是假有還是實有。因此你所立的極微,並不證明如你所說的實有。

再看有部的三世實有,也是很明顯體現這種思維特點。他們說,

諸法的性質,我們以時間去考察。如果以時空為衡量的尺度,然後物體在這個尺度下,不斷劃分,可以發現,在每一剎那,法體都是存在的。因此,法體是永恆存在的。

當有部認為,三世實有,依作用說有說無。問題在於,作用和法體的關係是怎麼樣的?法體既然是實有,為什麼作用會有生滅?法體既然是實有的,為什麼作用不會一直存在,而是會有「有無」。

核心問題還是物和心的關係,搞不清楚。法體是唯心的,而作用是唯物的。而任何唯心主義理論,最難說明的就是心如何派生出物。其次,法體若是恆有,何以是有為法?也就是心無法說明自身的來由和規定性。

說一切有部對於佛陀的態度較為保守,據記載說

非如來語皆為轉法輪。非佛一音能說一切法。世尊亦有不如義言。佛所說經非皆了義。佛自說有不了義經。

他們認為,佛陀所說佛法,並不是都是了義,也有非了義。這裡的了義,就是所說的法,是否直接抵達涅磐。比如佛陀對阿難說,希望他打點水過來。這肯定不了義,這和佛法無關。

只有佛陀言說佛法的時候,才能說是否了義。

佛慈悲等不緣有情。執有有情。不得解脫

指的是佛陀慈悲而度眾生,心中沒有對眾生的執著。這和《金剛經》的理論是一致的。

猶是異生。諸結未斷若未已入正性離生。於異生地未名超越。

他們認為佛陀本人身體還是有漏的。因為佛陀三十五歲證道是有餘涅磐,還需要受到果報,而佛陀在未證道的時候的菩薩身體是有漏的,他還是凡夫,所以佛陀證道以後的身體還是有漏。所以還需要從有餘轉化為無餘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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