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反家暴法:同居暴力行為也是「家庭暴力」!

近日,寧夏、山東各個地區分別建立了反家暴公益維權服務站,是一種由司法局牽頭、律所作為基地成立免費為公眾提供服務的民間機構,而實際上,家庭暴力這種惡性行為,一直都存在於我們的生活當中,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有關家暴的一些事。

首先,家庭暴力是什麼?哪些情節屬於家暴?

首先,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另外,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等也屬家庭暴力「成員」。

此外,在反家暴法附則中還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意味著有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

其次,遭受家庭暴力後應該怎麼做?

遭受暴力侵害後,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家裡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並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

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家庭暴力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希望以上內容能為大家提供幫助,希望大家能遠離這種惡性行為,共築和諧社會!

文:北京金誠同達(成都)律師事務所 魏嘉輝


推薦閱讀:

TAG: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