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經重複過很多遍了,不過這裡再解釋一下。名色是我們能夠感受到的各種各樣的事物(色聲香味觸法);(入)進入到我們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識)時;(觸)它就形成了接觸;(受)接觸之後就產生了感受,而這個感受我們會區分好受與難受;(愛)好受的會愛,難受的會厭;(取)愛的會貪,會想要,厭的會離,會不想要;(有)有貪的想法的,就會指導貪的行為,有離的想法的,就會指導離的行為;(生、名色)而因為有行為,這個事物本身就會發生改變。
而在這個過程中,從外到內的邊界處,「識」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第一次起作用是在形成感受的時候,我們要拿感受跟我們歷史感受的經驗去進行比較:去比一比,是好受還是難受?或者比一比,它是符合我認識的,還是不符合我認識的?比較之後,我們內心會有這種感受:是愉快還是不愉快?是愛還是厭?而這種感受我們會記下來,會更新我們的知識,會更新我們的認識。有了這個想法之後,我們會指導行為。而具體的行為來自於哪裡?也是來自於我們的知識庫。有了行為之後發生改變,我們去檢驗,檢驗一下這個行為:比如說我們想要的行為,是不是實現了我的想要?如果實現了,我們就記下來,這是我們的經驗;如果沒有實現,我們也會記下來,這是我們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