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現代使用類似古代誅九族的法律,世間會更安全嗎?

最近總是聽見某人報復社會,殺害了無辜人士。某人做毒作坊,毒害了無辜人士。公安系統,抓住某人後,只是某人受到懲罰。如果使用類似誅九族的懲罰,就是說,如果某人犯法,然後他的所有家人親人,都會受到一定的懲罰,各位是一定的懲罰,不一定是死刑,那這個這麼嚴重的後果會使這些某人收斂一點嗎?這個嚴重的後果會讓某人的家人更加認真的教育某人嗎?

更新,持續關注,類似報復社會,害人不利己,死不悔改案件。

1.某人,報復社會,砍死兩名學生。

2.某人,因為車價砸死一對母女。抓捕後,死不悔改,還說這對母女該死。

3.2012年7月2日,一犯罪嫌疑人持刀進入貴州師範大學,致兩名上前制止的學校保安死亡,一名保安重傷。

4.2018年7月12日上午,該醫院47歲醫生趙軍艷在出診時被3名歹徒刺中數刀後身亡。


只會出現一人犯罪,全家造反……


只會造成犯罪者全家幫助他包庇、掩蓋罪行。

法的威嚴在於其必然性,而非嚴酷性。司法要做的是讓每一個觸犯法律的人都能受到制裁,而不是十個人犯法,跑了九個,捉住一個往死里整。

另外,「寧可錯放有罪之人,不可使無辜者蒙冤」,這是自羅馬時代繼承的法律原則。法律是維護正義的,當它開始向無辜者亮出獠牙那刻起,法就喪失了正義性。沒有正義性的法,造不出正義的社會。


那大概就別談法了吧。


首先,反對株連。

然後闡述問題。題主大概是因為部分案件的暴虐性而想到加大罪犯的犯罪成本,進而想到了這個開歷史倒車的主意吧?

類似株連九族的辦法中的類似,大概指的就是將一定的懲罰加強與罪犯的家人,親屬,以達到家庭教育的加強和對待犯罪者的震懾。

這個估計是行不通的。

株連的產生,一開始是對於逃兵……後來是對於謀反之類的特定政治犯罪,即使是刑罰最過分的明朝,也是對於少數大罪的懲罰,最廣泛清朝,也莫過於此。唯一例外應該是商鞅時期……法家的心思倒是和題主很相像。就像已經比較先進的現代社會,對於以上犯罪,也是有政審的,你懂的。

法律說透了,就是國家和個人間強制籤訂的一份合同。合同的條款不管由誰來提出,誰來擬定。只要誰負責當甲方,那就認定是誰的意見,甲方負一切責任。

個人作為乙方,因為各種原因在出生時,就需要強制籤下這個合同。但現代社會讓你以後有機會找其他合作方簽訂新的合同。這就是法律。

如果,對於刑事案件,採用株連……陳勝吳廣就是用這個脅迫了一幫人……我到現在還在懷疑,這倆心機婊,到底是真下雨路滑了,還是故意拖延的……前者好說,萬一是後者,底下那幫得有多無辜,趕路,說你不聽指揮,罪。不趕路,遲到,罪。起義,謀逆,大罪。不起義,先不說已經遲到了,光看到別人造反,無動於衷還是罪……

尤其現代社會,心機婊比那年代多多了……刑事犯罪用株連制度……想想都可怕。到時候,證明你爸不是你爸,肯定不會比現在證明你爸是你爸簡單。這種合同規定下,一有機會就得找其他甲方另外簽一份合同才好。不管這個甲方是有悠久歷史的世界三百強公司,還是一個新興的創業板公司……總歸不能為別人的事兒,我買單。


現代社會也有牽連啊,類似於公務員考試中的政審環節,如果父母是犯罪分子或者更嚴重的有其他問題,都會被一票否決的。

你說,孩子是無辜的。

我也贊同孩子是無辜的,但是有些制度存在即合理,之所以現在還存在,是有更深刻的原因的。

還有,不合理的連帶責任也存在啊,類似於包庇罪,直到最近幾年才加入親親相隱的免責條款,適用情況還極為苛刻。

還有,不講道理的主體責任制,無視現實情況,只要出問題了就要有背黑鍋大俠。

等等吧……


最近接連看到成都開車撞人事件、叉車撞人事件和上海砍人事件,對於這種人,真的覺得有必要恢復古代棄市、腰斬、車裂等羞辱性死刑。

連動物都往往知道避免傷害無辜者和其他物種的幼體,這種人卻以無辜者甚至孩子為直接目標,其行為實質是在否定人類社會乃至動物世界的最基本秩序和道德。

那麼道德和人權尊嚴之類的人類社會基本秩序也無需為他提供任何保護。

這已經跟刑法的犯罪預防作用無關,是純粹是報復,對這類狗雜種的報復。


你的想法非常好。暴烈因子確實會遺傳。而且這樣慘烈的懲罰肯定會使大部分喪心病狂的人不敢亂殺人。但是也有不好處理的缺點。那就是誅九族會波及無辜的人,並且會造成更大的仇恨,如果哪怕一個人存活,他一輩子活著恐怕都是為了報復社會了,反而會加劇社會動蕩。

所以衡量一下,弊大於利 ,還是算了吧。


不會,現代的帝制幾乎寥寥無幾。現代更鼓吹自由和人道精神,使用株連的話,一定會更多人示威反對,暴動這些。你想想若果你的親戚犯了什麼罪,然後你想平時那樣上學,突然就被抓去誅九族,這不得挺冤的嗎?即便我是良民,為了活下去,也得被逼造反啊。

在古代,我認為株連之罪更是加固皇權的地位的懲罰。畢竟只有手握大權者才可以更方便地剝奪別人生命


朱元璋搞過,沒好使。


會起義


會更混亂


雖然我挺喜歡秦代的司法制度,但是連坐對現在來說已經是不適合得了。有可能社會犯罪會下降,但是人與人之間再無任何紐帶,只剩下冷眼觀瞧和背後捅刀。


不會,聯合國會把它滅了


如果法律本身會傷及無辜,便不再代表公正。

不公正的法律,難以創造出更和平安寧的社會,只會人人自危,民眾幸福指數急劇下降。

古代可以使用誅九族的法律,是因為那是封建專制社會,那種時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用這種法律而不會使社會快速走向崩潰,換成現代社會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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