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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集滅道(二十)

六入-觸-受-愛-取-有,這個過程描述了一個包含著渴愛的念頭如何生出新念頭以及相應的行為。這個過程非常典型,是世間一切的集起過程;這個過程無時無刻的進行著,過去,現在,未來,沒有例外;把這個過程披上形形色色的相,就是整個世間。這裡要特彆強調一下,在佛法中,「世間」是一個特殊而重要的概念。與一般意義上的宇宙萬物概念不同的是,佛教認為一切都是十二處,即感官領域;因此在佛教中,世間是六種感官領域疊加後的認知。因此,在佛教中有「世間集」、「世間滅」的說法,這個說法並不意味著一般意義上的宇宙萬物突然形成或者原地爆炸,而是感官領域完全滅盡;而一般意義上的那種不受觀察者影響的客觀存在的宇宙萬物,從佛教的角度看是一種錯誤認知下的產物。

那麼,不斷的「六入-觸-受-愛-取-有」這個過程是緣於什麼而形成的呢?或者說,念念的不斷相繼,前提是什麼?這個答案非常顯而易見,不精確卻易於理解的答案是:身心現象的存在是念念不斷的基石;精確的答案是:「名色」,即「名法」和「色法」的存在。

前文我說過,在佛法中十二處是一切,即眼耳鼻舌身意,對應色聲香味觸法。那麼五蘊算什麼呢?事實上,雖然十二處是一切,然而現實中十二處並不是靜態的,而是不斷變換的;為了描述動態的十二處,有了「名法」的概念。這就好比是,當汽車行駛的時候,我們可以定義一些名詞來描述汽車的特定狀態,比如起步,制動,漂移等等,而這些概念並非是在汽車之外獨立存在的實體,而是對汽車特定狀態的一種描述。所謂五蘊,本質上也是對十二處不同狀態的描述。比如,六入是內處和外處的接觸;觸是特指能夠被意處攝受的內處和外處的接觸;受是意處的一種特性;愛是一種可以形成其他意法的特殊的意法;取是新的十二處的形成;有是十二處,等等等。事實上,一切的名法都可以找到在十二處變化時對應的狀態。

那麼,色法是什麼呢?有人說色法是身體,但這個看法是基於有身見的基礎上的。準確的說,色法就是十二處,或者說拋去意法後的十處。通俗的說,就是能夠形成感官領域的感官和被感知的對象。其實色法的概念本身並不難理解(這裡不討論「究竟色法」這種與本系列文字無關的概念),但是之所以把色法的概念放到最後來寫,是因為這裡存在一個關於實有和虛無的陷阱。在佛教中,一切都是十二處,世間就是諸行不斷生滅。簡單粗暴的說,佛教認為一切都是感官和感知對象,世間就是感官領域當下形成有壞滅的現象,或者說念念相繼。所以很多人在這裡會自然的誕生一個問題:是先有感官還是先有感官領域。這個問題從另一個方面看就是:是存在決定了感知,還是感知決定了存在。

這是一個很燒腦的問題:如果你說感官決定了感官領域,那麼如果沒有感官領域,討論感官是否存在以及是什麼樣的存在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感官的概念就是基於感官領域定義出來的;不過如果你說感官領域決定了感官,這又可以被明顯的否定,畢竟就算是對應的感官領域暫時沒有形成,但是感官也可以獨立存在,作為再次形成感官領域的條件。所以,從這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只能得到一些鬱悶和偏頭疼。

在佛教中這個問題是這樣被看待的:感官概念的了知,是緣於感官領域的;而感官領域,是緣於感官的。所以,佛教並不認為有一個能夠脫離感官領域存在的、一般人思想中的客觀實有的感官,而是在感官領域的當下定義出了感官的概念,然後通過觀察可以確定,當這些感官滅去後,對應的感官領域也隨之滅去。所以,世尊採取了一個中道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即:既不認為有可以脫離感官領域存在的感官,也不認為感官領域是脫離感官的存在。而色法,本質上就是在這種視角下的一種定義,通俗的說,就是能夠被了知的有形的、無形的、會逐漸變壞的一切物質。

由於有了名色法的存在,六入-觸-受-愛-取-有的過程才能夠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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