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處理前女友或者前男友曾經送的禮物?

是送回去,還是扔了。是當作回憶,還是選擇忘記。


她的禮物 她的東西 她的一切

我都會存起來 找一個地方存放著

其實心裡也同樣有個地方

放置她的一切

有時會不經意 這些會跑出來

等到什麼時候 就會安靜了

到時想她了 再進去看看

美麗的開始

靜靜的收尾


我的建議是:貴重的能賣賣了,不能賣捐了,便宜的如果小玩意家裡有親戚小孩子喜歡隨意抱走,不喜歡自己哪天動動手工廢物利用。

理由如下:

第一,把禮物送回去,顯得自己余情未了且不果斷,似乎有讓對方也還你禮物的嫌疑?

第二,把禮物扔了,浪費資源嗎?

第三,既然你還糾結還與留,那麼這份感情有傷痛也有快樂。不如把這份情感轉換成下一個能量。

戒指手錶什麼的轉手賣了,你去消費個新東西,是不是帶動了GDP?要是衣服什麼的捐了,是不是溫暖了災區小朋友?如果娃娃什麼的,侄子侄女喜歡,送他們換一個孩童純真的笑臉豈不樂哉?如果什麼沙漏啊紙星星啊,哪天自己房間需要裝飾了,把這一堆直接換換瓶子,一個ins風小玩意就出現了。

一份感情肯定是無法全然忘記,也無法再重新佔據你生活的全部回憶的,豁達的方式就是不在乎分手的結局但又尊重雙方的過去。如果堅持歸還禮物,不如買個分手禮物來得直接,如果還想藕斷絲連,不如保持一份知己的清淡。如果扔了,那就扔了,也就記得如果玻璃製品不要摔碎,以免劃傷清潔阿姨的手。

如果前任是渣,呵呵那就更該賣了,把霉氣換成贈人玫瑰的香氣。

如果前任是不錯的,兩人年少不懂事分手,那就把這份愛傳遞下去,給青春畫上一個笑臉。


如果放下了,就不在乎禮物該不該丟的問題吧,反正我是不管,現任在意的話,那就丟掉好了(●°u°●)?


扔掉。

既然跟現任在一起了,就要對現有的感情負責。

與過去徹底訣別,對自己,對現任,對前任,都好。

所有的事情,都要換位思考,就知道該怎麼做決定了。


禮物我沒管,照片當著他的面燒的,畢竟禮物是東西可以接著用,照片我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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