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前男友在生日那天收到了前女友歸還的禮物,是他自己要別人還的,我是不是也很殘忍?

跟前男友六月份分手,是我惹得我承認,惹到他不喜歡我了,提了分手,其實我對他的感情還是很深的,分手後他把我之前送的禮物都還給我了,同時開口要他給我買的東西,我當時沒有還回去,就在前幾天我手機提醒他生日,我把他曾送我的東西還算體面的打包還了回去,就在他生日的那天,送到了他家,恰好也是那天,一年前的那天我們開始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很久不聯絡了,他在哪也不知道,有電話但是我也不想問,東西寄到他家的時候他並不在家,他父母收的,後來他發信息來質問我什麼意思,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把東西還回去,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想。我是不是也很過分


感覺你對這段感情還沒有真正的放下,不一定是還喜歡著,但是他仍然是你心裡特別的一個。先問問你自己到底想要什麼結果,然後再決定怎麼做吧。


沒有過分,只是你還沒有放下,不管是愛還是恨,你這麼做也許是先讓他記住你吧!


都沒有真正放下…想看看對方舍不捨得,傷害對方,對方會是什麼反應。


我也干過類似的事,前男友當時在國外,我在國內,分手後我把他東西打包寄到他家,他媽媽收的。我承認,當時是衝動做法。

其實做那一系列賭氣行為不過是不甘心他就這麼離開你的生活,賭氣不想跟他有瓜葛,但實際內心深處又想他會注意到。會想起你。

從你的角度來看,不殘忍,甚至說你這會兒做什麼都不殘忍(違法的事除外),但是從前任角度的話,他可能並不希望你打擾他,或者說,不想跟你有任何聯繫,當時說讓你還他,或許也是賭氣。但此時未必了。

最好的前任關係就是互不打擾。不管你好不好,別去想別去聯繫,想也默默想。時間的力量遠比你想的更強大。


把電話拉黑,讓他猜去吧


當時我是被分手,四年多的感情,我只要回了一件東西,當時給她買的戒指,那會還是學生,925銀的,也不貴,要回來後和我的一塊丟在了校園裡。算是對自己的告別,再也沒聯繫過。結果單身至今也沒遇到合適的 。


為什麼過分? 只是正好那天而已。你又沒有做錯什麼。


推薦閱讀:

TAG:分手 | 前男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