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的房父母付的首付,女朋友要改成她的名才結婚,不給就分手。?

題主今年30,海濱二線城市獨生子女,家裡條件較好房子差不多6-7處。2016年家裡拿首付給我買了套三居。女朋友比我小7歲在我的城市工作,4線農村,有個弟弟。性格強勢相處3年分分合合還是在一起。吵架吵的特別凶但是也都一路忍過來了。半年前就提過要在我的房子上加她名字,我說按揭的不能加名。第二天又說能不能改成她的名字,我也說的按揭的不能。不高興第三天又要說跟我媽借幾十萬付個首付買房子。只寫她自己得名字。也被我否決了,我家也是貸款很多也有很多親戚朋友的借款。根本幫不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年前懷孕了那時候我倆都不知道,然後又吵架很兇,她自己知道懷孕後沒告訴我直接因為吵架生氣把孩子做掉了!吃完藥害怕了才給我打電話!那時候我在裝修我的房子,當時我媽也覺得我年紀大了快點裝修完好結婚組建家庭)(過年的時候跟我說她家不同意,她媽說在一起可以讓我家出60萬彩禮,我呵呵了這不是賣閨女么,我長的也不差,也不是找不到媳婦)就這樣各種矛盾升級分手後現在又在一起。晚上提到倆個人的事問我能給她什麼,我說家裡情況你都知道,每個月還貸款都好多,但是正常青島這邊的習俗彩禮都會給。她特別不滿意。後來直接跟我挑明要我把我房子改成她的名,是的你沒看錯是改不是加。我不同意,又說了家裡的難處,跟兩個人之間的事。現在又鬧僵了。真的自己都恨自己怎麼眼這麼瞎!快來罵醒我吧!真不想讓家人因為我的事那麼累。之前想讓我媽賣了房子借她錢,現在知道沒戲就想要我的。


她99%就是個撈女,實際上抓住了你急於結婚的短處,想去獲得超額利益。都這樣了,分手就分手吧,之前付出的都化為了沉沒成本也必接下來面臨煎熬的婚姻更好一些。畢竟要及時止損。

任何以女方需要安全感為理由的回答,都忽略了男方也需要安全感。這種預設立場的回答,或許還是會出現。咱們總不能讓每個人都滿意,被罵直男癌,被罵渣男,也攔不住別人嘴。

怎麼辦,管好自己吧,目前的社會環境確實只能這樣,反女權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一兩個人根本沒有影響。


從不聲不響打胎就能看出女孩比較狠,不說房子的事都不是良配。將來結婚了大事小事吵架打架的時候少不了,這以後咋整?

我作為已婚婦女,我很怕這種女人,勸分。


真的不是題主摳,只是因為流產的事對她不放心,真把房子給她了,平時再有個什麼矛盾估計直接讓我收拾下滾蛋了。真的結婚了有了孩子以後什麼都是我們的,老媽還說有孩子會再給我一套補貼家用。我家就我一個。青島現在均價26000了,我那套房子最少得320萬以上。流產那天她又來找我,我哭的跟淚人是的完全崩潰,她都沒有過來安慰安慰我,之後跟我解釋說她也很難過呵呵。這種算大事了吧,還有很多小事。一起看我喜歡的電影,她就各種玩手機。之前我跟她說現在家裡確實沒有很多錢,但是別人結婚有的我們家肯定也會出。以後你弟弟結婚買房子那時候我家裡寬裕了也會幫忙。她直接給我來一句,她弟弟有她父母,不用我家裡幫。


謝 @程然 邀。

我覺得底線是,父母出了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權屬兩人共有。

不能再低了。再低直接分手就行,理由:女權。


想講一點我自己的事情,與題目中的案例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我家住宅按照目前的法律,算是我這個妻子的婚前財產。婚後月供,我與先生按單雙月輪流交。近期,我們攢了一點錢,加上雙方父母也攢了一點錢,與其坐等通脹,我們打算再湊一湊,投資個二套房。

在我的想法,是希望房子只寫老公的名字,就算是婚內財產,至少也能帶給他更好的婚姻安全感。

但他卻突然主張仍然只寫我的名字。

我禁不住問他,將自己陷入資產被動的境地,就一點也不擔心人心難測么?

他很認真地回答了我的問題。

首先,他的職業,國家政策多多少少會給他一些傾斜(軍婚)。也因為他的職業和異地之苦,他希望妻子能夠從資產的布局中得到一點點安慰和安全感。

第二,他自認看人還是比較準的,相信我的品格。(這一點不客氣地說我非常贊同,我人品真不差,就算窮,十八線城市住宅這種小利還誘惑不了我)

第三,他對自己的信心,讓他根本不懼怕變故。假定有一天,我不但不跟他過了,還採取一些玩弄法律的手段搞得他凈身出戶從頭再來,他也有信心不需要太多年的奮鬥,就能恢復有房有車、有更年輕漂亮的老婆的美好生活。而我從中國社會現狀來看,恐怕沒那麼容易獲得美好的再婚,留給我一些獨立生存的資源也是一種情分。

同時,我的女兒也是他基因的延續,只要我能好好地照顧,把資源盡量留給女兒也是應該的。假如我狠心到連撫養權都不要(不要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不要的),他不相信法律會在他沒有過錯、又有撫養權的前提下,作出對他和女兒不利的裁定。

真是頭頭是道。

這樣的「老狐狸」,真讓人不能不愛他。

回到問題講述的這個事情。

我想說的是,作為男人,走向成熟是必經之路。

第一,要有一點點識人之明。即便對女人,也不能只用下半身去選擇。想清楚在擇偶上,自己看重的是什麼。只知道愛來愛去就算在00後中都不流行了。題主,你對將來共度一生的人,都看重哪些因素?

第二,要有一點點權衡之智。遇事拿捏得清利弊幾何,在魚與熊掌的選擇中清醒而果決;在各方關係的處理中不偏不倚,能夠多角度思考,換位揣摩他人的心理和動機。題主犯的錯誤,一是在明知進展困難的關係中反覆吃回頭草,愛情的兵家大忌。二是搞不清女孩的要求是出於怎樣的心態和目的,作不出令各方都勉強能接受的安排。

第三,要有一點點惠人自惠的情懷。錙銖之較難成大器,這是大部分女性的共識。題主面臨的情況是有「小舅子」,所提要求又太過份,很難講丈人家是不是打算賣閨女給兒子娶媳婦。但對於並沒有「小舅子」的家庭來說,討幾個錢一般不是給自己養老,而是給閨女未來的家庭鋪家底,也是給女婿設難題,增加女婿背叛婚姻的沉沒成本。搞清了這一點,只要亮出家底,表達足夠的誠意,一般沒有過不了的關。

第四,要有一點點提升能力的自覺和獲得成績的信心。我見過在知乎說自己收入沒有對象高能力沒有對象強但她就是貪圖我爸媽在北京的老房子巴拉巴拉……這種人一旦失去了爸媽的房子,他的世界就會崩塌,更遑論給愛人一個依靠。題主沒有說自己的工作收入情況,相信題主有自己的人生規劃和職業發展規劃。


這種不分留著過年啊,從打孩子一點就看出來,和你在一起不過是圖你家的條件罷了,一但發現有可能不在一起,分分鐘把孩子打了,太恐怖了。孩子都打的這麼果斷,回頭你要是生什麼病,或者破個產,絕對分分鐘甩了你不回頭,還會給自己找各種理由。從出身角度你倆價值觀各方面也相差很大,婚後問題會更多。長痛不如短痛,早分對雙方都好,真結了婚,有你後悔的。


杭州這邊我看過一個判例,女人生了孩子,婆婆送了一套房子,房產證就寫了女人一個,但是後來女人和兒子離婚了,婆婆就打官司把房子又要回來了,法院認為贈與的基礎是女人和兒子是夫妻關係,這是前置條件,當這個條件不存在時,是可以撤銷贈與的。

案例具體細節我記不太清了,但結果是哪邊出錢最後算哪邊,不出錢的啥都沒有,所以說,如果題主你真心想結婚,你父母以女方作為他們的兒媳為前置條件贈與一套也是可以的,大不了離婚的時候再打官司要回來,為保證安全,操作之前請先諮詢律師。


女方先提出要加自己的名字,不成之後又打算成自己的名字???

憑什麼???

還愛情?還體諒女方?還女方要保障?

男的就不要了是么?合著男的奮鬥這麼些年就是為了讓女方什麼都不出就白得一套房?

那女方怎麼不這麼操作一通給男方個保障?

愛情不是這樣的好么!

不應該是我可以給但你不能搶么?至少也得是我不給你不能威脅我吧?

能和你不打招呼就把孩子打掉的女人你竟然還捨不得?

這還不分你是打算等著她把房子轉給她弟弟或者轉頭賣了之後再一腳把你蹬了是嗎???


「男生不願意在房產加女生的名字,就不值得託付終身。」

很多人反對這句話,而我卻覺得這句話是真理。

對女生來說,邏輯雖然是田園女權,但並非難以理解。

對男生來說,這句話其實同樣生效。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談戀愛,

我以為談戀愛就是看對方適不適合託付終身

你們交往了三年,這三年裡面有共同的起居,共同的飲食,共同的愛好,共同的床笫之歡;這是一場共同人生的演習。

如果這是一場成功演習,

女生會無論你貧窮疾病不管彩禮嫁妝不顧所有人的反對,拉著男生的手說:「只要是你,只要有你,不管這輩子是苦是甜,我認了」。

男生會帶著房產汽車存摺和父母全部身家性命,將生命中一切珍視的東西放在女生面前,對她說「只要我還有一口,絕不讓你餓著」。

你現在來知乎提出這個問題,其實你已經有答案了。

你在意的問題根本不是房子,你提到的顧慮種種,最終指向的核心都是:你認為這個女人不值得託付終生。

女方讓你給半套房產,其實是做押金,她覺得你託付終身夠嗆,需要有點保障。

你心存疑慮,在這裡擺出種種問題,其實是在風險評估,覺得風險大不值得。

你不覺得這是在談生意么?

你們倆現在有點感情,但肯定不是愛情。

我給你三個選擇:

1,及時止損

日久見人心,交往3年都看不到的人心,大概率你們真的不合適。不僅你看她不合適,她看你也大概率不合適。換個人試試,你有6~7套房,何患無妻。

2,在商言商

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一定是奮不顧身的愛情,大部分人的婚姻不過是搭夥過日子。

所以把戀愛談成了生意,雖然有點偏,但並沒有什麼不好。

在商言商,既然是生意,就提前說好交換條件。比如她想要半套房子作為交換條件,而有你覺得她現在不值半套房子。那你就得盤算好,什麼條件下可以加。

如果只是結婚就要房子,自然是你風險大,結婚證不值錢。

但如果附加條件足夠多,比如先懷上你的孩子,比如和家庭劃清界限,比如婚後收入的管理權。那這半套房也不是什麼大事兒。

3,從長計議

日久見人心,3年時間想看清一個人,時間還有點短。

如果現在還不認確認她是那個託付終身,而你又覺得3年感情不易,那就再等等,別急著離婚。

再相處一段時間,再多發現一些她的優點,多反省一下自己的不足。

很多人的婚姻是在磨合中,把彼此磨成了對方想要的樣子。

30歲不結婚,不是大事兒。你和她都還年輕。


謝邀,從她自己打胎可以看出她心比較狠。

從她的做的事(要改房子名字)可以看出她腦子也不太清醒。

從她的家庭狀況可以看出,以後她父母她弟弟都要靠你家養了。

從她父母要60萬彩禮可以看出,她們家沒文化事又多又沒素質,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不要沒事找事。

從她沒事里的吵架這個事可以看出,她心理也不太正常,很可能有焦慮症。

你又不醜,又不是找不到對象,不分手留著過年嗎,城裡人最好不要找農村人,文化還是有一些差異,等你結婚的時候她家七大姑八大姨一來也能看出經濟狀況差的也特別多,前幾天我弟弟結婚女方是農村人,他丈母娘第一次去新房:哇,這大樓房真好。女兒結婚,丈母娘穿的還沒有賓客好,還動不動就要錢。

所以,其實我只想說一句話,分手,下一題。


分了吧,你倆不合適。結婚以後會有無窮無盡的考驗等著你。如果不小心再有個孩子,那才是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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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女的,設身處地的想想,她家貧下面有弟弟結婚肯定要幫扶的,還有個要彩禮的媽。你有那麼多套房(物質資源)但卻不願意和她分享,卻又說因為愛要結婚要一輩子走下去,但是結婚以後肯定要操持家務生孩子帶孩子的,萬一離婚,她一個離婚已育婦女捲鋪蓋拿行李箱就走了。什麼也不是她的,但她付出的青春卻是實實在在的,她的所謂沒安全感可能是指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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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角度想想,她這就是拿愛情套現,萬一不成還能扣個押金。還明碼標價的要,吃相非常難看。你也不是長的丑有殘疾非要拿錢買媳婦,你希望平等的戀愛結婚關係才能以後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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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你倆不合適,你要的她那個階級很難給,她要的你覺得她不值。所以早點分開吧。不要耽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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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大多數人看一些感人的愛情電影會哭會感慨會感動,然後回頭看生活中為什麼沒有一個人這麼無條件的愛我呢?按電視上對真愛的闡述,男的應該名下房子都寫女生,千金散盡只為紅顏一笑。女主輕笑道:我當是什麼稀罕玩意,房契我有好多了,用不著,拿回去吧。答案就是:你(我)實在太俗了,不配啊。你(我)只配找個搭夥過日子的。你出米我出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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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輕易說愛情,那只是暫時的好感而已。


這樣都不分?題主,想想你要讓這樣的女人做你孩子的媽媽嗎?你就是習慣了,當斷不斷 反受其亂!狠下心就好了!如果實在狠不下心,想想你那個無聲無息被她流掉的孩子!而且,你能保證下次懷孕她提出別的條件你不滿足她會不會又去流掉?這就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啊……想想婚後各種談條件各種要挾,不累嗎?


你憂慮風險,她考慮保障。互相不算信任,就應該坐下來談生意,講利益,第一條就先談一下各自給你們的感情出多少錢,畢竟其他的都好算。達成協議繼續過,談不攏一拍兩散。


人家母親大概率指望嫁女兒給未來弟弟存首付呢 懷孕都不商量的 談了三年女方小7歲才23 不知女方讀了大學了沒 性格強勢如果能力強我覺得也可以 但是能力強我覺得還聽父母的就太蠢了 如果你自己學識修養一般的話雙方倒是匹配 建議再看看 如果你脫離她完全可以找到性格好的 且學識修養閱歷遠超於她 建議分 不適合太明顯了 門當戶對的說法 你家庭財富應該遠超於她家 如果女方只是顏值高建議分 反正你自己綜合著看 30歲還好 自己獨立自強有主見最重要 別受自己父母影響


我的一貫立場是不出首付絕不加名,誰出首付就寫誰的。

因為法律本來就保護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相加名無非是惦記著首付那部分而已。


建議看看奇葩說有一期這個論點,我比較認同薛教授從經濟學角度的分析


四線農村再加上個弟弟?!不用往下看了,分


來答一波。我覺得答主還是好好考慮考慮要不要和她分開了

畢竟作為一個神棍專業戶,這種事我是見了不少的

當然也給不少人開導過,人不能只考慮自己而不考慮別人

不管是家人的所作所為以及你的大所作所為在我看來基本都是把你當一個工具

說白了就是利用你,畢竟你家境好於她家不少

所以這個彩禮嘛,自然在她的父母看來那不能少啊

畢竟人家父母也要考慮人家結婚的彩禮錢拿來以後讓人家弟弟過得好一些

要是真心結婚的,即便你家境好,也不可能這樣的咬著牙去要彩禮

再說這個姑娘吧,要是把你放在眼裡,要是愛你,要是真的對尊重你

有孩子了也不可能不找你商量就打了孩子,即便是吵架也罷

畢竟感情在哪裡,怎麼可能忽略你的意見自己擅作主張?

假如往上的這幾點也就罷了,我們理解理解

但是繼續說房子寫她的名字而不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這很明顯人家對這段感情根本就不信任

如果人家足夠愛你足夠的信任你

一套房子嘛,夫妻二人的名字,又不會說是輕易離婚啥的

怎麼會在乎寫兩個人的名字

而人家要求寫人家一個人的名字就是對感情沒有信心

可能隨時準備著離婚的情況

這幾件事綜合起來看,不僅僅是人家的父母把你當工具,可能人家都把你當工具

人是不能慣著的,你越慣著脾氣越大

所以說該出手時就出手,你在念你們之間的感情

但是你也要考慮她念不念你們的感情?

你的年齡是玩不起了,所以有些事長痛不如短痛

婚姻不是戀愛,是一份責任

你考慮的不僅僅是她的意見也要考慮你的爸媽,以及孩子的未來

所以還是醒悟吧

有些人有些事,不必太執著,或許放手才是最好的選擇


七套房,其中一套都不願加她名字。言語中處處覺得自己委屈、隱忍。分了唄。


這女人,是窮怕了。樓主還是分了吧,她三觀不正。她提出加名可以理解,但你說貸款中加不了,也是實情,那麼她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自己出首付再買一套,但怎麼能讓你媽出首付錢呢?太得寸進尺了。

她打胎,可以理解,你都堅決拒絕加她的名字了,她覺得你提防她,那她就沒必要冒險生孩子了,萬一生了你們又分手了,孩子是塞不回去,成拖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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