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應不應該給我付房租?


我媽說:

沒結婚之前不許多花男生的錢

吃飯就他付一頓我付一頓

不能圖人家的錢,最後自己在感情里處於了劣勢還要因為吃人嘴軟離不開對方

更不能因為對方稍微願意為我花點錢,就被一個大蝦(代指稍微昂貴一點的東西)騙走了

我們家不缺這點錢

╮(╯_╰)╭

一千五,自己又不是負不起,你不跟他同居就是因為覺得沒結婚同居不太好,那你怎麼不覺得,沒結婚,總花人家的錢也不太好呢?


應該啊!太應該了!你都是他女朋友了,還住在他隔壁了,付一下房租怎麼了?哼!

而且你這樣做並不是因為貪財想佔便宜,而是想看看他到底在乎不在乎你,畢竟一個男人要是真的愛你怎麼可能連提都不提一下給你付房租呢!

說不定他提了你都不會答應呢!你就是考驗下他,他果然沒通過考驗,你都感覺他沒以前那麼好了呢!

怎麼樣?小姑娘,我的答案你還滿意嗎?我都想叫自己知心姐姐了呢!

刷的知乎越多,我愈加相信很多人來知乎不是為了尋求答案,因為他早就有了答案。

證據在此,這個問題下的某個答案:

再看看題主在這個答案下回復,我都能腦補出她得到滿意答案之後的雀躍。

多謝,么么噠都不足以表達題主的感情,她還給這個答案點了個贊,這個回答唯一的一個贊。

真是,何必呢?五百塊錢而已。是你就值五百塊還是你們的愛情就值五百塊?

這跟你賺四千,他賺你的二倍沒關係。四千塊付個五百塊的房租綽綽有餘,人家賺的再多也沒有給你付房租的義務,就如同你沒有跟他同居的義務一樣。

你覺得還沒結婚同居不好,那你怎麼就覺得還沒結婚就經濟不分彼此很好呢?

這樣雙標真對得起你受到的現代高等教育嗎?

自立自強,不是說說而已,女孩子,要自立先從為自己買單開始。一個女孩子,試圖變賣自己,變賣愛情的樣子真的太不美好了,哪怕她打著她媽,她親戚的旗號。

愛情如果真的存在,只會發生在兩個獨立自由的個體之間。


我家隔壁曾經有一對情侶租住。

女孩就在附近的寫字樓工作,男孩的公司距離蠻遠的,我問女孩為什麼不在兩個公司中間租房子,我們小區房租蠻貴的。女孩說她神經衰弱,入睡晚,男生想讓她早上多睡一會。

我說你男朋友對你真好,女孩也很驕傲的說本來打算只租一個房間,男孩不同意,說租整套才有家的感覺。

會不會覺得這是好男人,從此以後相信愛情了?付出是相對的。女孩競聘時要找我借襯衫西服,因為害怕她的衣服太寒酸。我見過她為自己做的午飯,買便宜的蔬菜,加醬油,用清水蒸,配米飯吃。

她說外賣太貴,能省則省,兩個人要攢錢買房。我見過她買肉、買蝦,都是用來做晚飯,和男孩一起吃。

我很喜歡這一對情侶,都在儘力給對方最好的。他們後來攢夠了首付,要搬走時請我吃飯,我像自己要結婚了一樣開心。

我羨慕他們,像我父母一樣,相濡以沫,用雙手給自己創造美好生活。

在網路上總見到各路男女廝殺,男生埋怨女生現實、眼裡只有房車奢侈品,女生指責男生小氣、猥瑣、沒擔當。

我想那是因為我們還沒遇到愛情吧。當我們遇到愛情時,就會扛起生活的責任,心甘情願地付出,互相心疼,盡全力照顧對方。

希望是這樣。


【三天不懟,以婊為美】。

小姑娘,我說話是出了名的難聽,我直接開始了。

你也不小了,你早就應該知道是非曲直了,早就應該懂得善惡美醜了。

首先你有男朋友還和別的男的合租是什麼戲碼?

你這婊里婊氣的小操作看得我是目瞪口呆。

不知道這裡頭你是圖個啥。如果是圖個方便的話我就更不明白了,因為你被騷擾了馬上又搬到男朋友那住了兩個星期……最後還租了你男票隔壁……所以你之前是干哈???

然後你突然發現你們還沒結婚同居不好?……所以你之前去住兩個星期是干哈??

然後你突然租下了他隔壁?……然後你就想讓他給你拿房租??因為搬到了隔壁??因為離他近了???……所以你這是怎麼拐過彎來的邏輯?

如果你們的關係到了基本確定結婚的程度,那你和他同居,我覺得比你和陌生男人合租的作風好像稍微正派一點。

如果你們的關係還沒到那個程度,那特么的就不要去這樣舔著個大【逼?】臉花人家錢。

我暫且不說你合租這段小劇情。

你已經工作了,你自己賺錢了。

我先不說交不交房租,先不說你倆什麼收入,先不說你和他到什麼程度,你覺得你花男朋友的錢很應該?

我覺得人只有通過勞動賺來的錢才是乾淨的。

賣淫,也是需要岔開腿的。

乞討,也是需要張開嘴的。

你以為交了個男朋友,從此就可以理所應當的吃他的、喝他的、花他的?

大學畢業生,應當具備獨立應對社會、獨立生活的能力。

很遺憾,我從你的問題描述中,感覺你連獨立自主判斷的能力都沒有。

你父母教唆你的這種言論。

往難聽了說,是在教你當婊子。

往好聽了說,是在努力培養你的婊性。

你少拿父母為大的倫理道德壓制我,我是懟事不懟人的,你父母哪怕再慈祥和善良,也不在我現在討論的範疇內。

按他們的流氓邏輯。

愛你,就得給你付房租?

那你是不是可以拿著他愛你這個理由,讓他給你買牙膏牙刷沐浴露,珍珠奶茶護髮素,茶米油鹽醬油醋,帽子耳環紅秋褲?

做人,不要貪得無厭。

五百塊房租你負擔得起么?

你一個月4000,你告訴我你有沒有能力交?

且不說他賺的那點工資還不過萬,且不說他還還信用卡,就是他月入十萬,你和他談戀愛,就應該給你錢?

你這種心理,不僅僅是把自己看扁了,也是把自己看賤了,更是把愛情給看髒了。

你已經畢業了,你有手有腳,你想乞討就換上破衣服拿著碗放著音樂編個悲慘的故事上街趴著!

而且,最最可氣的就是你父母,提起來真是牙根痒痒。

真是精明到可憎的程度。

他們為什麼沒說什麼首飾,為什麼沒說別的禮物,那可都不止500啊。

他們就說房租,因為他們特別特別清楚房租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500塊?

你錯了!

房租這種東西是會持續下去的,給你交了這個月,那就是他媽的一直交下去!

沒人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

一年就是6000,5年就是3萬。

而且這玩意還隨著經濟發展還增加。

而且交房租還不像他3萬給你買了個鑽戒,房租一交完了,除了你爽了,你父母爽了,他狗屁都看不到!

你父母和你甚至不會因為這些錢感覺對他有任何的虧欠。

我還告訴你,不要拿著你沒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幌子。

沒經歷過這些事的人多了去了,為什麼大家都知道什麼是對的?

你現在能這麼想,完全得益於你父母對你的辛勤培養。

我真是謝謝他二老給你灌輸的這種資本主義婊性思想,能讓你今天在這兒聽我罵你一場。

最後那段他現在對你不好了的話,我勸你想好再說。

別跟我提什麼前期後期的,你想說的是他現在給你花錢少了吧。

你最可氣的,是不尋思事兒。

你父母最可氣的,是故意不往事兒上邊尋思。

多大了?不結婚啊!不買房啊!不買車啊!碰上你這樣的父母不他媽的給彩禮啊!

你讓他把錢都扔哪兒去?給你都造了,然後呢?

你父母說他配不上你再拉倒?

你不要自己腦子轉不過彎來還來這裡讓大家都贊同你,想的很美。

你不要聽你父母的教唆公開立個牌坊再去當婊子,你還覺得很對。

懟事不懟人,知道錯不晚。

勸你從良。

我就愛懟小姑娘

懟哭小姑娘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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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你什麼女人能名正言順地花男人的錢。

買來的女人。

他有皇位要繼承,需要一個子宮生兒子,為他傳宗接代,那他就買一個不管生多少都不敢抱怨,直到能生齣兒子為止的女人。

參見李澤楷。

他好面子,需要美女為他撐場面,那他就買一個長得好看對他言聽計從的女人,當做金絲雀。

參見王思聰。

感情只是一段關係的附贈,有沒有都無所謂,所以梁洛施生完兒子就分手了;王思聰在網紅堆里輪著換,也沒見哪個前女友來罵他用情不專。

因為大家都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梁洛施家境不好,李澤楷能給她錢和名聲;那些對王思聰趨之若鶩的網紅,也只是圖王思聰女友的身份,掙一點流量。

李澤楷買來了兒子,王思聰買來了面子,大家皆大歡喜,這錢花得值。

人家把你當成女朋友平等地相處,你把自己當成商品估值,那請問你有什麼賣點嗎?

男女之間的花錢,禮尚往來才是互相關心,才能叫愛的證明。

讓他一個人花錢,你考慮一下你有沒有被買的價值。

經濟地位才能帶來話語權,話語權是要自己贏來的,不是人家賞賜給你。

一昧地要男人來為你花錢,看似你地位挺高,但當人家給你資源,你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回饋,是在一點點輸掉自己的話語權。

一旦你們發生矛盾,你不能跟他平等地爭執,因為他能拿錢來抓你的痛處,你總有個把柄在人家手上。

五百塊,你就把自己的地位賣出去了。

萬一到時候感情崩盤,會是誰離不開誰?

他為你花錢,你怕走了再也找不著這麼好的ATM,而他手裡有錢,完全可以再買一個你這樣的姑娘來。

我也在外面租房,我媽也問過跟你一樣的問題,我都是回她:拿人家手軟,我要是花他的錢,我就不敢跟他吵架了。

而且,真心愛的人,真捨不得讓他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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