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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離婚(正在鬧離婚)我現在在娘家 現在婆家不讓我抱孩子 還說就算離婚孩子他家養 怎麼辦?


這個還是理智一點,搶孩子,不怕對孩子造成心理陰影嗎?

我覺得兩個人離婚很正常,但是離婚後兩人還是孩子得爸爸媽媽,不要把關係搞的太僵。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重點第一個 你打算要孩子的撫養權不 你有經濟能力 有精力照顧沒 到底孩子在哪家生活才是更好 你需要想清楚


他改變了,讓我體驗到什麼是真正的愛,如何去愛別人,然後拋棄了我,轉身找了別人,我知道也不能怪他,怪我自己頭一年被毒雞湯洗腦太多,後半年我真的為了他改了很多很多,有些東西真是回不去了,自從他跟我家長說我愛買衣服亂花錢不會做飯以後,我不敢買衣服,一件都沒有買過,我學習做飯


現在對你離婚有什麼好處?


起訴交給法官


不離婚,回來修鍊好自己,有了一定能力和經濟基礎,再從容的離婚,要孩子撫養權,不給,打官司,法院會優先考慮給媽媽。


那就走法律渠道啊

但是你要看看你的扶養情況條件是否允許

如果有勝算就走

沒勝算就私底下談

要不婆家憑什麼不讓你抱孩子呢

孩子是雙方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媽媽的

除非你們因為某方過錯而鬧離婚


搜集證據,求助法律。


趕緊找律師啊,不想到時候見不到娃,判決下來前,把娃藏結實了。


孩子給男方養,你不答應,你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話你要有經濟收入才可以,而且可能還要比男方收入高。


不要離婚。除非一定沒辦法走下去了,婚姻都是有很多坎坷艱難的,都要經歷很多風雨。


這時候先把錢弄到手,夠你們母子生活的錢。然後法院起訴離婚,三歲以內都會判給母親。如果大於3歲了,你必須要有固定的經濟收入才行。


這個沒啥好說的,撫養權的事找個律師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要是男方有經濟,可以考慮不離婚,除非是家暴。為什麼不好好利用這些經濟給小孩自己好好添置必需品,等小孩長大了,懂事了之後再離婚,或者是小孩有自主意識跟哪一方的時候再離婚。到時候就算上法院,法官也會考慮小孩的權利。第二,就算真的過不下去,請把小孩留在身邊。我在知乎看過一個帖子,具體內容是什麼不記得了。我只記得一句話。「自己的孩子,自己愛」沒有人會有義務愛你的孩子。後媽如此,親爸更不用說。要是親爸真的愛孩子就不會出現離婚這種情況。孩子雖然是無辜的,但是我們可以儘力給孩子減少傷害。


個人覺得如果自身經濟條件不錯肯定要孩子,我表姐當年離婚也是男方強硬留下我外甥女,結果後來再婚後對我外甥女不管不顧,竟然縱容後妻將門鎖換了不讓孩子回家,表姐也成立新家庭,後姐夫也容不下孩子,感覺真心疼外甥女,所以,如果離婚,一定帶走孩子,要不他的一生很可能毀了!


還是不要離婚吧,對孩子是最大的傷害。


你如果想要孩子撫養權那麼你最少要有穩定的收入,不然很難會判給你的,如果真不讓你見,判下來他們也可以把孩子藏起來,法院也是執行不了的

前面看孩子他們把孩子接走不放家裡,後天打聽到孩子下落,直接去培訓班堵小孩然後接一次吵一次,我估計這學期結束後他們肯定又要想著法子把孩子轉移走,都說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但這還沒離就已經用孩子來威脅你,應該也不是多好的人家,但比我前夫一家好,他們是一家人都不要孩子,後面小三逼的緊,財產也捨不得,在加上我這邊又不願離,最後只能財產和孩子一起要,離婚最傷的是孩子,卻總是有些人就是渣


法院上只要女方要孩子 基本就是判給女方 除非女方自願放棄


那就讓他家養!你可以再婚後再生一個。

他離婚後不一定有女人肯給他再生娃,

所以他家在爭取。

肚子里的孩子永遠都屬於女的,屬於哪個男人的就不一定了。你佔主動權。

不喜勿噴啊


撫養權多半是你的,只要你堅持,不過建議你有能力的時候再來帶孩子不然都受苦。

兩全的辦法是撫養權你的,但孩子不帶走,儘快賺錢可以養孩子了再回來帶。


我可以把孩子搶過來強行抱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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