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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打誰之過

近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和輔警在處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時,被傷者的一名女親戚連扇9個耳光。據悉,打警察的女子是當地地稅分局副局長的夫人,還對警察叫囂「我花錢養著你們」。副局長也在場並煽風點火。交警隊事後通報,辦案人員「任打任罵,仍心繫百姓,忍辱負重,仍堅守崗位」。網友批評警察挨打還「點贊」太丟人。三天後,打警察的夫婦才被刑拘。

無論如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遭受一些人的毆打都是不正確的,與心繫百姓,忍辱負重的評價毫無關係。警察的職業道德是維護社會治安,而不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執法者可忍,但法不可忍!政府應該進行反思。

其實類似的現象並不罕見。之前網路上曝光了一段視頻,視頻中的警察是警務戰術教官,在他教科書級的執法中當事人依舊大聲叫囂:「警察打人了!」,還意圖拍攝視頻扭曲事實,但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那段時間不僅沒有讓「民憤」,反而讓網友紛紛為警察點贊。但不是每個警察都有這樣的待遇,很多時候警察都無奈的進行下跪執法甚至是隨意執法。而對如此明顯的襲警違法行為,當地警方不及時果斷採取措施,到頭來挫傷的不僅是執法人員的底氣,而且損害的是法律本身的尊嚴。一旦法律失去尊嚴,執法喪失嚴肅性,惡性循環下去,就會出現「互相傷害」的惡果。那時候,無論執法人員再如何「忍辱負重」,也難以順利進行正常的執法活動。或者說,「忍辱負重」這個詞,在這一起案件中,本身就是對執法者的侮辱。

而案件的發生各方都有自己的責任,一是執法機構自身。有些執法機構自身在維護法律尊嚴和執法權威性方面,立場和態度仍然不夠鮮明,特別是碰到「有點辦法的人」。二是廣大群眾尤其是公職人員。有些人在遵守法律方面仍然意識淡薄。三是整個社會。社會上對於警察的負面言論和過分苛求讓警察投鼠忌器。

所以解決問題我們也應該多方合力。一是對於廣大執法者而言,不光要努力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更要釐清文明執法與捍衛法律尊嚴的關係。二是加強社會普法力度,尤其針對公職人員,對於一些缺乏法律意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發揮公職人員的榜樣作用。三是整個社會對於警察應該多一絲寬容,媒體也應該學會客觀理性,多報道一些警察的正面新聞,給警察們喘息的空氣和執法的空間,也讓他們都能維護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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