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與順正理論之爭(2)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之後的內容主要參考自陳世賢的《「法體」與「時間」關係之研究》一文,推薦感興趣者親自看看那篇論文。

「三世實有法體恆有」是指什麼?

俱舍論與順正理論,最激烈的辯論衝突,就發生在「三世是否實有」「法體是否恆有」這一主題上,而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也是有部的核心法義。

所以要明白俱舍論與順正理論在討論什麼,首先得明白它是指什麼。

所以大毗婆沙論里,開宗明義的說到:

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第安立。體實恆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大毗婆沙論卷76)

有部的這個著名主張,可能稍對佛教有所了解的人都不陌生,但是,這裡不得不說,這是後人的總結,儘管這兩句話,多次出現在了俱舍論和順正理論等有部論典中,但是——它們基本沒有像這樣被一同並舉在一起過。

本文所引資料里的陳世賢,是把這兩句看作同義的,理由如下:

由俱舍論卷1可知,世親把世(世路,原文adhvan)也稱作是一種有為法,又稱,【世】與【法】不異

此有為法亦名世路,已行正行當行性故,或為無常所吞食故。(俱舍論卷1)

世與法,義不異故(俱舍釋論卷14)

綜上所述可知,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有,實則是個一而二、二而一的主張,

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是實有,即為過去未來三世的一切(有為)法實有,故而說它的法體是恆有的;

既然一切法的法體是恆有的,故而不單現在世,過去世與未來世它的法體也該是實有的。

所以在這裡,不要把有部的三世實有當成「時間實有」、「時間也有法體」之類的主張,有部並不承認時間本身另有法體,它的三世實有,就是三世之中有為法的法體實有,這基本是後世研究俱舍者的公論了。

世無別體,依法而立。(俱舍光記卷1)

所以,俱舍論對說一切有部其名緣由的解釋是,

若自謂是說一切有宗,決定應許實有去、來世,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俱舍論卷20)

而在俱舍論之後順正理論,則算是蓋棺定論吧,最後重新作了一個最精準的定義:認可三世的一切有為法,以及三種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的法體恆有,才能算是說一切有部的主張。

諸有處俗及出家人,信有如前所辯三世,及有真實三種無為,方可自稱說一切有。(順正理論卷51)

為什麼眾賢要專門這麼強調呢?因為還有個犢子部,他們除了三世實有,補特伽羅也是實有,有部人無法有,犢子部不單法有,人也有,眾賢就要迅速劃分界限。

為什麼「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那麼這裡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有部的論師會這麼覺得?

最主要是其下兩點:

1、識必有境

有部師認為,認知必然依於「可被認知的對象」,即「緣根境生識」,即是說,一個事物,能夠被認知,除了你自身具備認知能力,那個被你所認知的對象,它必然是以某種形式存在的,而這個存在形式,就是指它具備「法體」。而既然我們能夠認知過去或未來的有為法,那麼這些有為法必然存在著「法體」,那麼三世也是實有的。

而經部師則不然,認為,認知的對象,可以是「非存在」的。而過去法與未來法,都沒法在當下直接體驗認知,「過去法」之所以叫「過去法」,就是因為它成為了過去,所以我們對過去法與未來法的認知,屬於對「非存在」對象的認知。

2、若無過去,果則無因

有部師認為,既然異熟果是過去業因所導致的,如果過去世的業因是「非存在的」,那就沒法傳遞到現在以及未來產生受報的異熟果啊,所以過去世的業因必須是「存在」的。未來世亦然。

經部師則認為,異熟果是由過去業因剎那生滅輾轉相續而來到現在or未來,所以不需要一個恆有的法體來起作用。

更多的理由,有開頭提到的參考資料在其論文中總結古人各部論書所列依據如下

而有部的這種思路,自然是遭到世親破斥的,他說有部這個思路像是雨眾外道(數論派)。中國古代天台宗智顗也曾沿襲世親這種說法,說有部(即下文引大智度論的「入阿毗曇即墮有中」者)這是「學佛法成外道」。

又應顯成雨眾外道所黨邪論。彼作是說:有必常有,無必常無。無必不生,有必不滅。(俱舍論卷20)

三、學佛法成外道。執佛教門而生煩惱不得入理。大論雲。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中。入昆勒墮亦有亦無中。(摩訶止觀卷10)

所以,這其中,最容易想到的問題是,既然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了,那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還有什麼區別?下一篇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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