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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內不打算入住的房子該不該裝修?

3年前頭腦發熱買的房子,現在因為那邊周邊設施不完善,戶型太小(78平米),孩子上下學需要老人接仍然跟家公家婆同住,老公想把房子出租以減輕房貸負擔,我覺得沒必要,因為房貸還剩6年,每月還款1300。這個城市簡單裝修至少5-6萬才能租出1000左右價格。用裝修的錢還款更划算。以後需要過去住再裝修,還是新房。現在兩人分歧嚴重。到底怎麼才划算??


正好在老家縣城拆遷了一套房,兩年前因為拆遷,當時說沒有回遷房只有貨幣補償,給我爸媽買了一套電梯房養老。我和老公又在上海當滬漂。現在又能分到回遷房了,又要了一套縣城中心位置的回遷房,周邊配套齊全。我媽想簡裝一下收房租,但是我們兩三年後可能在上海買房,到時候可能要賣一套老家的房。目前是這樣打算:如果我爸媽要去住回遷房,那麼就花錢好好裝修一下,如果打算出租,則不划算,老家兩三年的房租錢正好跟簡裝的錢一樣還勞心勞力。還不如毛坯出手,更好出手。


簡單裝一下,最簡單那種,把牆面、頂和地板刷上漆,裝到能上廁所、能支持做飯的程度就好,有個住房的樣子。


如果是這樣,沒有必要裝修,你們裝修好給別人住,到了自己需要入住的時候,很多地方仍然是要重新裝修 花的錢用來還房貸差不多了


建議不裝修。裝修淘汰速度很快,更何況出租的話代價較高。沒有必要


裝完租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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