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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很多個男朋友分手,跟只談了一個結婚又離婚,還是離婚更不能讓人接受是嗎?


其實我覺得都可以接受,就看多喜歡那個女生了。主要是家裡應該接受不了吧。


談戀愛,結婚是很愉悅很認真很嚴肅的事情吧。你覺得是在玩遊戲?


謝邀 。

規定幸福溫暖 不關乎初戀還是熟練,也有很多丟了西瓜撿回芝麻的悲例。重要的還是那個人適合與否。

戀愛是和對方的有點在談 婚姻是與對方缺點相處


在我這,我是覺得只要結個婚,意義就不同了。結婚,代表著我願意去承擔實質上的法律風險,願意去為了他承擔這份必然責任。可是談戀愛呢,怎麼說,都不會涉及到法律,因為不受法律保護,就是一個道德層面的東西。舉個栗子,你談戀愛了,沒有告訴任何你的朋友或他的朋友,然後你倆分手,你不說,他不說,沒人知道你曾經跟他談戀愛了。問題是結婚就不一樣了,無論你說不說,事實是擺在那的。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可是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別人不能接受那是別人的問題,你不需要過多操心,不接受那就隨他去吧。關鍵自己接受更重要。

如果你把別人愚昧短視的指手畫腳凌駕在自己的感受之上那將永遠套著枷鎖。生活中的枷鎖夠多的了,減少一個真挺好的。


並沒有覺得是玩遊戲,我只是想知道大家的看法而已。


謝邀。我覺得不是的,說再多不如自己經歷,兩個人合不合適都要自己去交往去相處的,無論以哪種方法來結束一段關係,都不需要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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