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找我要回1萬塊錢,要不要給?

16年分手,分手後給了我一萬塊錢,算是精神損失費吧,在那之前跟他吵架的時候提過,但當時沒給,然後就沒再聯繫過,前兩天加我支付寶好友,說他現在生活困難,向我要回這1萬塊錢,可據我所知,他現在是國家公務員,半年前結婚了,這錢我該不該給?


給人家呀,話說談戀愛是你情我願的事,都是成年人你要為你自己的行為負責,憑什麼讓對方負責,有什麼理由跟人家要分手精神損失費,離婚分錢還要看法律呢,你談個戀愛要分手費清理都不通呀,憑什麼給你錢


既不是借的又沒有借條在這社會跟誰拿得到錢。這本來也是自願的事,作為男人他實在沒骨氣,分了那麼久給出去的居然還能要回來

但作為女人,我不知道你在分手的時候怎麼這麼沒骨氣,你手頭那麼緊嗎?即便是他對不起你在先,這1萬塊錢難道就能彌補他對你造成的傷害嗎?


聯繫都別聯繫了吧

分手時候瀟瀟洒灑的給錢

現在開始心疼了?


給吧……

你別管他為什麼找你要回這一萬塊錢的……

因為給了就兩清了,就不會再來找你了……

給了以後,你就拉黑他的支付寶吧……


不知道前因後果 不好評價


給他個刀子


給吧,畢竟是人家的錢,省的鬧出不好的事。


你上哪裡找分手還能你1w塊分手費的男人啊,哎,錯過了就等於永遠的失去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估計是老婆知道了。

讓他問你要的。

還有利益關係就還吧。

沒有就一頓罵刪了。


讓他寫借條,當借款咯。自願給出去的東西,哪有要回來的道理,看上去更像是他老婆看到轉賬記錄就找他算賬的樣子。

要不你把他老婆微信加一下,說明一下情況,看對方是個什麼態度。如果他老婆知道這個事情,那說明這兩人擺明是想來找你算賬的,全拉黑也可以,隨你。如果他老婆不知道這個事情,那你就把情況講清楚,告訴她你也沒錢,如果要借款是可以考慮,但要寫借條,而且不能借那麼多。


你前男友就是個沙雕


我覺得這有可能是,他老婆叫他要回來的,一般男生好面子,怎麼好意思要這錢。當初是他自己想給的,而且都過去這麼多年了,真沒必要還


怎麼好意思要回,我在和前男友一起的時候借過他1000,後來分手了,也就沒再提過了。就算錢回來了,人沒了,有什麼意思呢,而且我的金額也不大,所以你的情況我不好說。不過如果我是你前男友我是做不出這樣的事的。


我覺得給吧,以後兩不相欠


不搭理,什麼經濟困難需要一萬塊支撐,當初既然願意給,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馬上19年,這都過幾年,舊事重提,不是什麼好鳥事。

你可以先保持沉默,看看後續還纏著你不。

如果事情有點出乎異常,無法你想像,還是給他吧,以免刺激人家做出什麼舉動。

從這點看,你前任做事不幹脆利索,男人的好面子都給丟了。幸虧分得早。


真的困難的話,就給他唄。


他好意思要就給吧,從此再不糾纏,省得噁心。


剛剛看錯了,他肯定是覺得花的不值唄,給他幹嘛,這弱男,你還不如拿一萬自己去買個包,他這樣跟分手把所有消費算清楚aa的男人沒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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