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閨蜜,跟男友談了兩年的戀愛。現在打算分手,覺得耽誤了男友兩年的青春,決定給十萬塊的補償,是不是傻?


謝邀哦,我閨蜜系列么,嘻嘻!

題主說談了兩年,難道不是相互付出的時間么,而且戀愛是自由的,但戀愛到結婚是另外一回事兒,既然不適合了,自然就分。

說啥耽誤人家兩年,給予賠償,你閨蜜男朋友會怎麼想?男方若是有大男子主義,豈不是要炸毛?

而且在婚姻市場上,男性的市場普遍要高於女性。35歲的男人,有事業那麼成家不難,但是30多歲的女性呢?所以你閨蜜完全沒有必要說什麼狗屁耽誤人家。

但是既然決定分手,就應該撇清關係。若是在戀愛時男方在物質當面投入的比較多,確實要適當考慮給予賠償。

希望對題主有幫助吧。


這個只有她自己知道是否值得,其他人可能都不了解具體情況,不了解情況就不能瞎評論。


傻不傻不知道,有錢倒是真有錢。。。這種前女友請給我來一打。

說笑了。你閨蜜的事,讓她自己決定,不要過分干預。前期提醒一下她就好了。


她有錢 無所謂


只想說你開心就好


這好事我怎麼遇不到?被草了兩年,還貼錢,她夠可以的,可能是因為錢多沒地方花了吧


描述的過於籠統。不知道其中具體細節圖所以不好下評論。但別人這麼做肯定有她的理由 即使最後花錢 也只為了自己心安 合情合理。


她有她的做法,也不能說別人傻,不過賊好奇那個男生會是怎樣的心情……


人傻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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