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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父母之命和自己不愛的人結婚,有兩小孩了,但我發現他依舊走不進我心裡,我們之間更基本沒交流,怎麼辦?


情況描述太少,無法深入建議。

通用兩條:要麼趁早分,要麼好好過。

妹子你珍重。

人生不是不能重來,看你有沒有勇氣,看你是不是真的追求什麼,看你權衡利弊,看你在乎什麼。


雖然兩個孩子在母親看來是個大問題,但是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父母不開心地生活在一起才是對孩子影響最惡劣的事情,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都要小得多。為自己做主,你開心了,孩子們才能開心


其實你老公也在想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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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取決你想怎麼樣。

如果你想離婚就儘快離。

如果你不想離婚,也要儘快。儘快讓自己了他多一些。


謝邀,

你的選擇大概有

1.強行去了解他,讓他走進你的心

2.現在分,一起撫養子女

3.繼續拖磨拖磨,(包含第1點)

- 期間說不定你莫名其妙就喜歡他了

- 等子女成年再考慮分

4.綠

不建議第4點,於情於理於法,都唔吼。



綠他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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