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亂的戰爭的背景下(如阿富汗),女性淪落到成為受到社會各個階層的虐待(精神和肉體)誰能拯救?她們自己?為什麼會導致這種悲劇?
這就是開始思考了,因為權利這東西,本來就不是天賦的,是一個強勢機構認可或者賦予的。
你對著豺狼說我的生命權不受侵犯,它餓了照樣會吃了你。如果你有能力乾死豺狼的時候,你可以一邊腳踏它的屍體一邊大聲咆哮著捍衛自己的生命權,其他豺狼不再去招惹你也不是因為你有某個權利它們不能侵犯,而是它們侵犯了會死。
這幾天有一篇關於澳洲性侵問題的公眾號文章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首先,先對受害者表示同情,對惡人表示譴責。但是我還是要說明白一個問題,惡性犯罪罪犯能成為罪犯,其道德觀是遠比豺狼低劣的,你自舔傷口也好,接受紀錄片採訪也罷,對罪犯沒有任何震懾作用,反而有可能鼓勵他們繼續犯罪。沒有殺傷力的措施是在要求良善群眾保護自己,但是罪犯就在那裡,不去侵犯你就會去侵犯沒有他人保護的人,這樣的做法不高尚。
想問大家一個問題:當你聽到或看到「女司機」這幾個字的時候,你心裡是怎麼想的?
車技不好?駕駛時反應慢,心理素質差?馬路殺手?想必這是很多人對女司機的第一反應和印象。女司機已然成為了上述負面印象的代名詞。
就像前不久發生的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當真相還不明朗的時候,網上有些人甚至包括有些大V紛紛撰文指責聲討女司機,認為是因為女司機的逆行才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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