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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死囚:被槍決時才20歲

圖 | 陶靜

說起陶靜很多人都不認識,但經常上網的朋友肯定見過她的照片,在一些排行榜上,經常作為「最美」女刑犯出現。

她是一個漂亮的雲南女孩兒,因為幫助男友運輸毒品而被警方抓獲,本來只要爭取立功,說出男友的真實身份,就能免於一死,但是陶靜直到行刑的前一天都不肯鬆口,被槍決時年僅20歲。

因為陶靜的年輕和貌美,這個案子引起了很多人的興趣,尤其是陶靜為何寧死也不肯供出男友,究竟是用情至深,還是另有隱情?

【一】

1991年10月8號上午,昆明市兒童醫院附近,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兒左右張望,像是在尋找些什麼,眼神又總是躲躲閃閃,看上去似乎不是十分自信,倒有些焦急不安。姑娘唇紅齒白,一雙大眼睛,櫻桃小口,穿戴時髦,站在人群中十分顯眼,路過的行人總忍不住回頭多看幾眼。

不多久就有一個男子向他走來,女孩對他打量了一番,隨後沖他微微點了點頭,似乎這就是她在等的那個人。

男子走近之後問:「你就是陶靜?」

女孩:「對,我就是」

男子:「貨呢」

女孩四下看看,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就將一個小提包交給了男子。這個男子拿到手提包之後,打開一看,確認無誤,隨後就拿出一副手銬,給女孩帶上並將她押送到了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

沒錯,手提包里裝的是毒品海洛因,該男子則是穿著便衣執行任務的警察。

【二】

經過審問得知,女孩名叫陶靜,1971年生人,今年剛好20歲,是雲南德宏瑞麗人。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還有一個哥哥,本來一家人小日子還算過得去。

但父親長相英俊,結婚之後追求他的女孩依然絡繹不絕,時間一長就在外邊有了情人,三下五除二就和媽媽離婚了。哥哥判給了爸爸,陶靜則跟著媽媽生活。

媽媽本來有一份工作,雖然非常辛苦收入也不高,但是維持生計還是不成問題的。

但不幸的是,媽媽有一天上班時發生了事故,腰部受了重傷,大多數時間只能卧床休息。

跟著媽媽長大的陶靜從小就吃了不少苦,但是也非常獨立,個性要強,甚至有點叛逆。

陶靜初中的時候成績非常好,但是到了高中之後就不想認真讀書了,認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有時候甚至逃課出去玩,成績一落千丈,到高考時也沒有考上大學,就準備出去打工。

沒有學歷沒有背景的陶靜也找不到什麼好的工作,只有一家髮廊接收了她。於是陶靜來到這家髮廊上班,從最基本的洗頭妹開始做起。

案發後,據陶靜髮廊的同事講,陶靜來髮廊工作沒多久就認識了一個叫楊博的男生,這個男生是個緬甸華僑,來雲南做生意,長相帥氣,出手闊綽。經常光顧髮廊,每次來的時候都會給陶靜帶一些禮物,慢慢地兩人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後,楊博覺得陶靜在髮廊的工作辛苦不體面掙的錢也少,就勸陶靜辭去髮廊的工作,在外面租了房子住。楊博揮金如土,陶靜和他在一起之後就幾乎沒有感受過生活的壓力了。

兩個人剛開始同居的時候,陶靜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男朋友富有、帥氣、為人沉穩從不張揚,對自己也好,甚至都開始憧憬婚後的生活了。

【三】

可是同居一段時間之後,陶靜發現楊博這個人有點奇怪,雖說是個商人,可是從來沒有看到貨,也不知道上下游是怎麼交易的。

甚至經常神出鬼沒,不在家的時候陶靜從來不知道他去哪了,在做些什麼。回家的時間也不確定,經常半夜三更敲門回來睡覺,還十分神秘。

陶靜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直接問楊博究竟在做什麼生意,楊博倒也坦誠,就告訴她自己是在做毒品交易。

雲南瑞麗緊靠緬甸撣邦,而撣邦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洛因生產基地。此外雲南成為一個毒品運輸的大省也實在不是偶然的,雲南邊境線漫長,有十萬大山,而且基本都是丘陵式的,上面覆蓋著熱帶雨林,小路無數,犯罪分子從緬甸找一輛摩托車就能輕鬆穿過雲南邊境。摩托車進去了大多都看不到,有時候即便警察看到了也很難抓住。所以附近的犯罪分子什麼猖狂。

他們將海洛因從緬甸運到中國內地,價格經常可以翻好幾倍,甚至幾十倍。

馬克思說:「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時,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毫不畏懼。」

毒品的利潤遠不止300%,所以很多人明知道製作、運輸或交易毒品達到50克(大概一個雞蛋的重量)就會被槍決,還是願意為之赴湯蹈火以身試法。

陶靜知道了楊博的真實身份後,就要和他分手。

從小在瑞麗長大的陶靜不可能不知道吸食毒品使得多少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甚至年紀輕輕就離開了人世。

至於那些因販毒被槍決的人更是見慣不慣,還有那些行動在一線時刻面臨生命危險的緝毒警察都使得毒品交易罪不可赦。

此時陶靜雖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但還是義無反顧堅決要和楊博劃清界限,到醫院做了人流,之後就回家了。

但是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幾天之後楊博來找她的時候,竟然又跟著楊博一起走了。這次為了避免意外懷孕,還到醫院放了金屬避孕環。

不知道是家裡卧床的母親使得陶靜感到愧疚,想賺錢讓母親過上好日子;還是離開楊博之後,陶靜發現自己已經離不開他了;或者是楊博給了陶靜一個其他的讓她無法拒絕他的理由。

總之明知販毒行為如此罪不可赦的陶靜內心還是慢慢發生了一些變化,由剛開始的堅決變得動搖,之後在楊博的極力說服下,甚至開始了第一次行動。

【四】

一般來說運輸毒品,基本分2大類:貨物藏毒或人體藏毒。

人體藏毒:男性主要是用避孕套將毒品裝成花生大小的顆粒,然後吃

到肚子里,快到目的地的時候再吃一些瀉藥將其排出體外。(這種方法非常危險,因為胃酸具有一定的腐蝕性,不知道什麼時候避孕套就破了,要是再趕上火車晚點等情況,分分鐘就有生命危險。)

女性主要是用避孕套將毒品包裹起來塞入私處。除此之外,不論男性女性,肛門也可以塞毒品。

貨物藏毒:首先是各種型號的車輛,底盤上、備胎、頂棚等等都可以,甚至螺絲釘里。然後也可以將毒品摻入木炭、茶葉等貨物中。

此外還有一些非常隱蔽的藏毒方法,例如將毒品溶解到水裡,接著拿衣服(內衣內褲什麼的)在水裡浸泡,這樣通過檢查的時候很少引起警官的注意。(這種方法唯一的缺點是味道大,因為海洛因中含有大量工業醋酸酐,非常酸。)

總之藏毒方法種類繁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陶靜採取的就是私處藏毒。楊博帶著陶靜來到撣邦,拿到貨之後,用避孕套裝成一顆顆,然後讓陶靜塞入自己的私處,一共200克。隨後告訴陶靜和下家見面的時間地點,接頭暗號等等 ,陶靜就坐車回昆明了。

因為藏的非常隱蔽,陶靜在過安檢的時候並沒有引起檢查人員的注意,順利地來到了昆明市內,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和下家碰頭。不料警方已經提前得知消息,並在交易時將其抓獲。

【五】

中國絕大多數直接面向吸毒人員的毒販都是採取「零包販毒」的方式,就是每次只和吸毒人員交易非常少量的毒品,一次大概只有0.2克左右。這樣即便被警察發現,每次搜查出的毒品數量也非常少,量刑通常也不會太重。

所以警察想要抓獲批量販毒的,只能等他們進行大宗運輸或交易的時候。

陶靜顯然不是直接面向吸毒人員的「零包販毒」人員,她是做毒品運輸的,攜帶毒品的數量要比「零包販毒」人員大得多,自然量刑也要大很多。陶靜攜帶的是200克的海洛因,而且都是高純度的,按當時的法律就是死刑。

但即便如此,「零包販毒」人員和運輸人員也都是一些小馬仔,行動在最前線,非常危險拿到的錢也不多。

警方真正的目標是那些隱藏在幕後的大毒梟,他們一般都身處海外遙控操作,自己也很少直接行動,要是下邊的小馬仔被抓了,他們也有很多時間隱藏自己,所以警方想抓住他們非常困難。除了直接的偵查、一些線人提供的情報,就是從被抓的小馬仔口中獲得消息了。

陶靜的案子也不例外,她的上家才是警方要重點打擊的,不如此這次是陶靜販毒,下次還會有一個張靜王靜的。

於是,警方就勸陶靜和警方合作,說出上家楊博的真實姓名和身份,「你攜帶海洛因200克,都是高純度的,這個數量足夠判死刑了。但你這麼年輕,才20歲,如果和警方合作,交代出上家的聯繫方式和隱藏地點就算立功,大概率可以寬大處理,免於一死。」

只是好說歹說,陶靜就是不說話,隻字不提上家。於是警方只能在審問結束之後,將陶靜戴上腳鐐關入了看守所。

【六】

在看守所的那段時間裡,警方也聯繫了陶靜的家人,希望能說動她早日交代,可是陶靜自始至終都沒有鬆口,甚至同監獄的人都勸她:「你有這麼好的寬大處理的條件為什麼就不肯說呢,我們現在這麼想立功連機會都沒有,只能等著被槍決!」陶靜依然無動於衷。

終於,法院一審宣判,陶靜攜帶毒品數量巨大,被捕後無立功表現,依法不能寬大處理,判處死刑。

當時是90年代初期,一審之後,二審一般不開庭,只是書面審理,如果案情沒有重大變化就會維持原判。一審被判死刑的情況下,若二審維持原判,死刑就會立即執行。

所以在一審宣判死刑之後,陶靜還是有一次機會的,但陶靜就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不發一言。待二審宣判,仍維持原判,陶靜的生命就進入了倒計時。

轉眼到了10月25日,槍決的前一天,審理此案的一個好心的女警官又找到她,說現在立功還來得及,這次陶靜終於開口了,但是不是透露楊博的信息,而是提出了兩個其他的請求,一個是將身體里的金屬避孕環取出來(根據瑞麗習俗,人死之後身上還有金屬物的話,會變為孤魂野鬼),二是見媽媽一面。

警方盡量滿足了陶靜的請求,從婦科醫院找了一個醫生將避孕環取下來;同時答應她在槍決之前的公判大會上會通知她媽媽,希望兩人能藉此機會見上一面。

26號是執行槍決的日子,武警一大早就到監獄提人,陶靜不但沒有哭哭啼啼,反而表現得非常冷靜,被警官套上繩索帶到了公判大會的現場。

宣判很快結束,在陶靜就要被押上車去執行槍決時,父母和哥哥已經在車前等了很久,一家人哭成一團。

哥哥忍不住勸陶靜說出上家爭取立功,結果陶靜很兇地對哥哥說:「我是不會說的,你哭什麼哭,你要是真的對我好,我死了之後,一定照顧好媽媽。」

陶靜的媽媽面色沉重,似乎有千言萬語湧上心頭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麼,就那樣絕望而凄涼地看著陶靜。

不多久警官就要將陶靜帶走了,這時媽媽伸手抱住了陶靜,一直沒有流淚的陶靜此時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聲嘶力竭地喊了一聲「媽媽!」母女兩人抱頭痛哭。

【七】

行刑時間到了,警官將陶靜帶到刑場。

隨著一聲槍響,陶靜年輕的生命永遠停留在了這一刻。據說陶靜在行刑之前還託人給媽媽帶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對媽媽的愛。

陶靜被槍決之後,沒過幾年,悲傷不已的母親就去世了。在此期間,楊博並沒有按照當初的許諾給母親寄生活費,畢竟沒有人會傻到自投羅網吧。警方也因為不知道楊博的真實姓名和身份,一直未能將他緝拿歸案。

事後很多人在提到這個案子的時候,都對陶靜對男友的包庇感到不理解,畢竟一個女孩在談戀愛的時候傻一點很正常,但是在面臨生命的抉擇時,恐怕沒幾個人會置自己的生命於不顧吧。

但也許陶靜偏偏就是一個為愛情奮不顧身的情種,為愛情燃燒著自己年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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