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怎樣接受男朋友有前女友存在?

我想不通男朋友有前女友這個事情,一想到他有前女友我就很接受不了,恨不得和一個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人在一起


看到過一段話說 我有個朋友,總是跨不過男朋友的前任這道坎兒。

尤其是在知道男朋友曾經為了一個姑娘痛不欲生,甚至消沉兩三年無法開始新生活的時候,她整個人都懵了。

她說:「從聽到那些故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經輸了。我永遠比不過一個深深愛過卻沒得到的人,硃砂痣和蚊子血的關係。」

但她並沒有辦法停止對男友的愛。

於是她一邊用力的愛他,一邊拚命的找茬。

倆人開始經常為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兒爭吵,然後朋友會引申出一個巨大的結論——「你不愛我」。

男友百口莫辯,只能不斷地重複:「我愛你啊。」

但還不夠。

「那你最愛我嗎?」

「最愛。」

「只愛我嗎?」

「只愛。」

「那你前女友算什麼……」

「你有完沒完?」

這場難堪的較勁,往往在男友無可奈何的妥協中收場。

倆人都很不得勁兒,但朋友會在睡前好受了一些些。

但第二天,她又陷入了那種情緒。

是野蠻,是嫉妒,是仇恨,是自卑和自負,是對自己不斷的否認和確認。

於是她又開始視奸前女友的微博,從上面扒拉出他們相愛過的蛛絲馬跡,不時還看看男朋友那時的動態和心情。

「他們曾經多相愛啊。」,她想,然後又開始醞釀一場爭吵。

她沒辦法走出去了,好像他們也一定要經歷一次那樣的傷心欲絕,才能夠刻骨銘心。

但那種傷心欲絕的代價她很明白,一定是兩個人都遍體鱗傷,再沒辦法愛下去。

最後他們分手了,她如願以償成為了那顆硃砂痣。

但她痛哭流涕,恍然大悟:「其實我早應該知道他很愛我。」

許多人在戀愛中常走入的一個誤區是:用痛苦的程度來衡量愛的深淺。

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愛情的初衷難道不是快樂嗎,我們為什麼要用傷痕來為它加冕?

難道越痛苦就越愛嗎?

才不是。

我特別想要朋友明白的一個道理是,縱然過去的那些痛苦再刻骨銘心,但那也是他們毅然決然分開的原因,他們早就沒辦法回去了。

那愛是什麼呢?

愛是吃過的每一頓飯,是床頭的那隻漸漸冰涼的水杯,是掛滿陽台的每一件襯衫。

那些才是最深刻的,因為它們早已不動聲色地成為了你們的習慣。

現在你知道了吧,打敗那些鮮血淋漓過去最好的方式,是把愛變成兩個人的習慣,能治癒強大悲愴的往往是最細小的溫暖。

所以,不如花點功夫做頓飯,倆人窩在沙發上共看一部綜藝,然後相視一笑,溫柔的吻一下吧。

我知道的,有時候你也就是那個姑娘,對嗎?


如果能接受我會半夜搜這個問題嗎


剛在一起時聽他說前任,覺得心疼他,想著自己以後絕對不那樣傷他。在一起半年後,開始吃醋嫉妒,任何跟前任有關的東西,都會讓我生氣。在一起一年後,吃醋的狀態達到巔峰,看到別的男生對前任念念不忘都能讓我氣哭。現在在一起三年多了,已經確信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是最高的了,對前任也完全不在乎了,還偶爾拿前任的事調侃他。所以女生對男朋友的前任耿耿於懷,大多數都是因為擔心自己在他心裡沒有前任重要吧。時間久了,逐漸穩固了自己的地位,這種介意的感覺自然就消散了。


我所能夠擁有的只是他的愛情,並不會是他的一生。


找一個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也許他也會想:一輩子才談一次戀愛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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