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紀實:封疆大吏頂著壓力創作出沒有廢話廢字的律法—《烏拉章程》
民國260、清末紀實:封疆大吏頂著壓力創作出沒有廢話廢字的律法—《烏拉章程》

「幾個月來,我跑遍川邊…我磨破了數十雙鞋、數十件衣服…」這名下屬當著趙爾豐的面說,「是我宣傳不力嗎?不!是《烏拉章程》寫得太爛了!…」
「我念給百姓聽的時候,百姓根本聽不懂…」這名下屬接著說,「這是當然的吧!那上面全是官話,誰能聽得懂!」
…
下屬的話劇烈衝擊了趙爾豐的思想…
為寫出農奴喜聞樂見的律法,趙爾豐在花甲之年開始學習藏語…
…趙爾豐學習藏語的時間是1907年…1907年,趙爾豐62歲…
趙爾豐常和農奴混在一起…和農奴在一起時,他用眼睛看、用耳朵聽、用心記…趙爾豐記住了農奴常說的那種…比白話還要通俗的口語…
趙爾豐重寫了《烏拉章程》。
趙爾豐重寫的《烏拉章程》,在當時官場上,是一部「非主流律法」…
「一般來說,一部律法的開頭,都要回顧祖宗創業的辛勞…要闡明寫律法的目的和寫律法的依據…」一位官員說,「從努爾哈赤到康熙再到乾隆…都要有所提及…如果沒有這些,律法就會變得『輕飄飄』…律法會淪落為『沒有任何依據的滿紙胡言』…」
…
趙爾豐不是沒有考慮到官員們的想法…趙爾豐寫第一部《烏拉章程》時,用的就是「官場主流寫法」…
在第一部《烏拉章程》里,趙爾豐用長篇大論回顧了清朝自入關以來的光輝歷程…趙爾豐用好幾頁紙,闡明了寫律法的目的:為規範農奴主的行為,為提高農奴的自我保護意識,為使官府工作合理合法展開,為保護農奴和農奴主的合法權益…根據努爾哈赤祖訓、根據康熙十九年(1680年)頒布的正律、根據乾隆五年(1740年)編寫的《大清律例》…現制定本律法。
…川邊及皇恩沐浴地區的管理及執法,適用本律法…本律法所稱的「管理」,是指官吏在川邊及皇恩沐浴地區依照《烏拉章程》對違法農奴主進行處罰的行為。
…《烏拉章程》應當遵循以農奴為本,依法管理、源頭管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管理。
…川邊及皇恩沐浴地區的官吏負責全區域的律法推行工作,對農奴主僱傭農奴的指導監督工作,以及農奴、農奴主、官吏、寺院、貴族之間的協調溝通工作…
…執行律法的官吏應當推動所轄地區建立農奴官吏協調機制…協調相關衙門做好農奴主僱傭農奴的管理工作…
…執行律法的官吏應當加強《烏拉章程》的宣傳普及工作,增強全區域百姓懂法意識、守法意識…共同維護農奴官吏秩序。
…執行律法的官吏應當積極的為農奴行駛本律法提供條件…
…
總之,第一部《烏拉章程》…被上述這些內容填滿。
基層官員痛苦的推行這種律法…最後受不了了,才頂撞趙爾豐…
趙爾豐是個真心想辦事的官員:至少在「解放烏拉」這件事上,他真心想辦成…
趙爾豐十分罕見的、沒處罰頂撞自己的下屬…趙爾豐聽取了下屬意見…趙爾豐以前所未有的姿態,開始了新《烏拉章程》的寫作…
「烏拉章程是給農奴看的…所以,要從農奴的角度出發…」趙爾豐說,「農奴看不懂的…就刪掉…只留下農奴看得懂的…」
「農奴看得懂…那麼農奴主、官吏、朝廷…就都看懂了…」趙爾豐接著說,「律法這種東西,說到底,是給人用的,所以越簡單越好…」
「…簡單了,用起來就方便…用起來方便,法律自然就會普及…」趙爾豐最後說。
趙爾豐在花甲之年開始學習藏語…趙爾豐深入農奴住的奴隸窩…趙爾豐從農奴的視角看這個世界…趙爾豐最終寫出了農奴都看懂的法律…
…在隨後的日子裡,趙爾豐以每兩個月一部的速度寫律法…他寫的,全部是《烏拉章程》…為檢驗烏拉章程是否通俗易懂…在頂撞自己的那位下屬的建議下,趙爾豐開始嘗試一種前所未有的操作:在集市上樹立看板…讓口才好的官吏讀律法給大家聽…記錄觀眾的數量和反應…
…觀眾反應熱烈的律法條款…留存;觀眾聽了沒啥反應的條款…刪掉;圍觀人數多的條款…留存;圍觀人數少的條款…刪掉;…
最後,法律中多餘的話、多餘的字…廢話…全部被刪掉了…
…這種方式以不容置疑的力量、殘酷的刪除了趙爾豐耗費巨大心力寫作的「前言」「大清光輝歷程回顧」「制定本律法的依據」「官吏的職責」「法律實施的範圍及區域」…
趙爾豐被這種修改律法的方式所震撼…
在律法受觀眾考驗的過程中,趙爾豐「痛並快樂著」…
「自己原本以為觀眾喜歡的東西…被刪掉…是十分痛苦的…」趙爾豐說,「但是,律法越來越好了…最後的律法,即便我自己看了,也很喜歡…」
「我寫的東西比以前更簡單易懂了,」趙爾豐接著說,「我能感覺的到…」
「說起來很丟人…」趙爾豐最後說,「年紀這麼大了,我居然覺得我自己從來沒活過…」
趙爾豐是在一個山坡上說這番話的。
說完這些話的趙爾豐坐在一棵樹下一動不動…
…趙爾豐默不作聲的看著面前的草原和山巒…
看著草原和山巒的他…若有所思…
…
下屬把被刪的七零八落的律法交給趙爾豐…趙爾豐在此基礎上寫作下一部律法…趙爾豐新頒布的律法簡單易懂、沒有廢話…甚至連廢字都沒有…趙爾豐新寫的律法在西藏地區流傳開來…由於名聲越來越大,這些律法引起朝廷關注…
朝廷官員對趙爾豐寫的律法進行猛烈抨擊…
「法律沒有依據…內容過於簡單…趙爾豐身為朝廷大員,寫的東西卻如此鄙俗…」一位御史說。
「趙爾豐的律法不符合大清律例格式…」另一位御史說,「根據大清律例通行的格式,律法由『前言』『大清光輝歷程』『制定律法的依據』『官吏的職責』『法律實施的範圍及區域』…等部分組成…這些東西,趙爾豐的律法里一個也沒有…我從未見過如此不符合規範的法律…」
「律法制定以「符合格式」為榮…不符合格式的法律是「不合格法律」…在這種潮流下,趙爾豐逆流而動…趙爾豐創作出百姓口口相傳的簡單律法…
請看下集《民國261、清末紀實:刑部的大部頭律法,使官員和百姓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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