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能滿足我認為結婚最基本的條件,該不該結婚?

我和男朋友談了兩年多,今年二十六歲,也準備打算往結婚的方向走了,但是兩個人在結婚彩禮條件上有了很大的分歧。首先,我先說一下我們兩個人的情況,他沒怎麼上過學,他是那種不穩定的工作,可能在這個城市工作一個月,活幹完了就要到另一個城市工作,但是距離不會太遠,一個月大概六七千左右,是按照天數算工資,沒有五險一金;我是可以有穩定工作的那種,目前工作兩年多,工資稅前大概八千左右,有五險一金,所以我們這種情況父母剛開始是反對的,怕我們沒有共同語言,而且結婚後很難每天生活在一塊,怕將來分歧大了之後過的不幸福,但是由於我們也談了有兩年多,對我也很好,態度也很誠懇,我父母這邊就保持不支持不反對的狀態,只要我喜歡就好。然後今年談到結婚,我們家的要求是在老家買套房子首付三十萬,還有十萬塊錢彩禮,他老家有一套蓋好了的房子在他名下,也說要了,但是不用裝修,他聽了之後就反問我你們家給你的嫁妝是啥,不能啥也不給吧,我聽了之後就很生氣,不管給不給,但是他的態度讓我反感,我說結婚我還要還房貸,不給也很理所當然,他當時給我來一句,你們家是不是賣閨女?然後就談崩了,但是他後來說自己情緒激動,說是真的沒錢,逼急了才那樣說,我該不該繼續?而且我也感覺年齡越大,就越脆弱,當你結婚後老公不在身邊一個月才見面一兩次,那種生活我感覺會很累,但是我畢竟還是很喜歡他的,對我還是很好的,我們也有感情,所以我現在很迷茫,該不該繼續。請大家幫幫我發表一下自己的建議,謝謝!


你這男朋友不是很會說話。他工作不是那麼穩定,如果現在你的角度回答問題,我覺得還是不要和他結婚吧,其一是工作不穩定,收入會沒有啥保障。其二是如果以後還要在城裡買房,再還幾十年的貸款,生活壓力會很大。從現在到未來,錢的問題會有壓力,而且,生了孩子後,各種壓力就更大了。


如果你認為你男朋友,不具備你認為結婚的條件,那你只能等……


已閱 第一點:你男朋友說的沒毛病 30萬首付?10萬彩禮 自己建的一套房你也開口要 換我是開不了這個口的 而且一般首付款男的出了 基本禮金就從簡或者能體諒一下了 個人認為 畢竟這個看每個家庭實力

第二點:你找老公 找男朋友不能圖人家對你好 是吧 說白了哪天對你不好呢 你可以看中對方的能力 或者人品 或者外貌 家境 就是不能只圖你好

第三點:你們說有多大感情吧 其實沒有 不然你男朋友也不會來句賣女兒這種話 反應太激動了 對不 說白了 無非就是你們談的久 現在放棄浪費感情 浪費時間


仔細看了問題,其實能問出這個來,題主想分的意思就有70%了,捨不得,所以求個心安不後悔。

我個人覺得,男朋友雖然說話有點難聽,但是問的沒錯,讓他給首付和彩禮,你能給什麼?你也知道會對比你現在的工資和他的工資,覺得他不穩定賺的少,希望付出一樣多,那彩禮和你的嫁妝難道不應該也是一樣?這不是太雙標了嗎?

再說說這種彩禮風俗,什麼年代了,別說你們那裡是什麼什麼規矩,26歲,新時代的年輕人,接受過教育的年輕人,這個時候又跟著老家風俗走了……

兩個人結婚,最最重要是感情,願不願意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包容過一生,沒那麼多願意的話,要多少彩禮都走不下去,你現在嫌棄他,這種觀念一旦有了,以後還是會嫌棄,分了吧,不耽誤彼此。


我認為答主應該馬上分 然後找一個自己覺得條件合適的 看到你的情況 你的基本需求和你男朋友不符 (婚後一起生活 結婚必要花費等等)你說出來唯一和他在一起條件是他對你不錯 可是很多男人對女朋友都不錯 重點在於你的客觀需求男朋友給不了 在可見短期未來也不會給 所以果斷分 找能滿足你的客觀需求的人去結婚


我覺得吧。問題大多在你這。那我們客觀分析一下:你男朋友名下一套房子,說是給你,也就是你倆的共同財產了,不過說到底,還是他帶來的,再買一套房子,他出首付30w,婚後貸款你倆一起還,房產證加你的名字,你倆工資也差不多。還有,結婚辦酒席的錢也是他出,還有彩禮錢,結婚亂七八糟的花費都是他出吧?那請問你們家出什麼了?是出了裝修的錢?還是出錢買輛車?還是出一部分首付?都沒有,至少問題中你沒有提到。你為他考慮過么?他本來就條件不好,工資不高,你讓他出全部首付,10w彩禮,以及各種酒席花費,將近50w吧?而且他還自帶一套房子,不管他條件好不好,你女方難道什麼表示也沒有?婚後的房子你倆一起住,一起還貸款天經地義。你們這種行為不是賣女兒是什麼?你眼裡的最基本的條件可能掏光了他所有的家底,還有他父母半輩子的積蓄,你為他考慮過沒?什麼叫婚後一起還貸款,不給任何表示也是理所應當的?我建議你有能力去釣個金龜婿吧。放過他吧。


他為什麼說賣女兒?因為給不起就接不了婚,和買東西一樣。甚至像被要挾,畢竟以前不知道價格。

你為什麼不肯降低要求?因為你怕沒錢沒房,以後的日子要吃苦。你連想著兩個人一起努力這種可能性都沒有。

都沒錯,一個錢不夠多,一個很現實。

為什麼不分?你考慮為什麼不分手就可以了。如果不分手的理由抵不過對以後的擔憂,就可以分了。


我認為應該分手。才26歲,沒必要著急結婚。相處也不過兩年多,你確定彼此很了解嗎?就你所說的各種客觀因素,即使勉強結婚,婚後一地雞毛是必然的。你男朋友說的「賣女兒」是內心最真實的想法,雖然是一時激動但也暴露了心底的秘密。對於有些男人來說,給一萬塊錢女方家也是「賣女兒」,一分錢不要但是沒嫁妝也是「白吃貨」。就他的工作時間來說,婚後也是指望不上的。種種原因,還是分了吧,短暫的痛苦總比一輩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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