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殺人犯不重罰?

一直有疑問,如果按殺人手法的殘忍程度對殺人犯施以相應的懲罰,加大威懾力,殺人犯罪率及殘忍程度會不會降低?

補充問題:

沒有開歷史倒車的意思,我也看了相關話題和答主的回復,知道犯罪重罰會導致破罐破摔等更為嚴重的後果,也不符合社會歷史發展的趨勢,可是僅僅對殺人犯施以死刑,這樣對受害人公平嗎?最近關注白銀連環殺人案,犯罪者手法極其殘忍,感覺僅僅用死刑對他來說已是最輕的懲罰,這樣對受害者不公。並且他沒有半點悔恨之意,對於這種反社會人格的人,法律的威懾力遠遠不夠。殺一個人被處以死刑,殺十個人亦是死刑,既然都是死為何不多殺幾個人?如果按殺人手段的殘忍程度對犯罪者施行相應程度的刑罰, 他會不會因為想到自己將會遭受的懲罰停止殺人/減輕殺人殘忍的程度?只針對殺人犯個人,我並沒有牽扯他的家人,誅九族啥的,不要往這方面扯


題主應該讀一下簡單的刑法教材。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這都不夠重,難不成要碎屍萬段嗎?


因為國際影響不好哇~~~


你說的重罰是指刑罰的方式么?

古代有五馬分屍,砍頭。。。

現代刑法最重的刑罰就是生命刑了,直接剝奪生命,沒有了酷刑


題主的意思是增加凌遲,溺斃,毒殺,炮烙這種讓人感受到巨大的肉體上的痛苦的死法嗎?很顯然,人道主義下這些刑罰都不太可能出現。


法律是針對大多數人的,少部分人不在規範範圍內。

題主理解這句話,再結合其他答主的一些理由,就能理解為什麼死刑足夠重了


在中國刑罰里最嚴厲的刑種就是死刑,死刑是一種生命刑。

命都沒了,你還要他怎樣?


判處刑罰的依據是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綜合,即預防犯罪人再犯罪以及其他社會人犯罪的界限,綜合部分刑罰報復觀念的結果。過分的刑罰不僅會極大削減犯罪人回歸社會的可能性,而且會大大加劇監獄系統的壓力。


法律的本質是維持社會運轉穩定的工具,法律的穩定性取決於社會的穩定性。只有社會出現不穩定現象或可預見的不穩定的趨勢,才有修改法律的必要。僅僅針對個體修改法律,社會成本太高。


其實這是中國法律尊重殺人犯人權的吧

要非要說殺人犯都不尊重受害者的人權還怎麼讓別人尊重他,這樣就說起來沒完沒了了。我覺得執行死刑就是在剝奪他的所有權利,已經很合理了。這是中國的法律從各方面考慮出來的最重的處罰方式,何況好多國家還要廢除死刑,覺得很殘暴。

如果要是非要凌遲啥的酷刑感覺人們又會說沒人性啊 殘忍啊各種唏噓,其實這樣感覺也是封建社會退步的現象。

而且看到一個答主回答的,這個白銀案公審目的之一是為了懲罰這個兇手 另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展示中國的刑偵技術有所突破,不會再出現這種幾十年難破的連環殺人案了


肉體消滅了,你還想怎麼重?

誅九族?凌遲?

人類花了多少年才讓法律走出同態復仇,可還是有無數人期望看到文明倒退


哈? 死刑都還不夠重?

順著你的思路繼續,犯罪嫌疑人直接自殺了怎麼說,既然都已經不怕死了

事實上死刑的威懾力真的已經夠了,真的。


一般蓄謀犯故意殺人罪的都是死刑啊

題主你還想怎麼樣

復活大明刑律么


你的意思是不是殺人超過一個的罪犯家人直接滅被滅九族,實在搞不懂你


那些殺人犯並不是不怕死刑,只是因為認為自己可能不會被抓的僥倖心理, 就威懾而言大概沒什麼比死刑更大的了

死刑有兩個意義,安撫生者(受害者的親友)及清除對人群有嚴重危害的分子, ps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不認為精神病可以成為死刑的免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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