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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突然被人捅死,你的家人可能會經歷什麼

說是被人捅死,當然不是互毆,而是那種無仇無怨,突如其來的被捅死。

按理說,在事實清楚,證據翔實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程序,但是很多時候,至少在我國,一些很簡單的程序也會變得很複雜。

現在文盲不多了,但法盲還是有很多,有鑒於此,我們就簡單來聊聊:如果遭遇到這種不幸,看似簡單的程序背後有著怎樣的坑。

沒興趣看文字的可以看圖↓:

首先呢,要看取證和抓捕,如果是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且視頻近距離360度無死角拍攝的話,基本上還能保證確認兇手,但如果是大晚上,眾目睽睽,監控也有,卻也未必能確認兇手。

理由有很多,比如監控壞了,監控調取不到,現有監控視頻太暗,總之最後可能是兇手抓不到,或者好幾個人動手,最後找人頂包,真兇變成幫凶。

但事實勝於收買,視頻勝於口供,有些團伙動手時各自穿的衣服顏色都不同,怎麼能頂包呢?

於是案件遞交到檢察院之後,檢察院一看案卷和材料,就不會背這個鍋,立刻打回重新偵查,就像淶源的案子,警方說要抓,檢察院立刻甩鍋:我們不這麼覺得啊。

然後要看定性——都是殺人案,但定性有不同,比如有的兇手會在一開始就被定性為故意傷害,故意傷害(致死的)在量刑上跟故意殺人的基礎規定一致,但差異很大,屬於看名稱就知道完全不是一個意思的。

比如前些天著名的趙先生見義勇為反被拘,一開始警方定的就是故意傷人致人重傷。

這中間什麼違規屍檢,瞞報家屬啊什麼的,只是些小伎倆,相比之下都不值一提。

也就是說,取證,抓捕,審問,定性,提交檢方,準備開庭,這一系列過程里,家屬都得跟進,都得關注,不然不知道在哪就掉坑裡了。

有的案子幾個月就能開庭了,但有的案子可能拖上個一年都不能開庭,這就要求家屬要能時刻做好準備,支付各類費用,比如家在山西,人要是死在福州,每次來回的交通住宿的費用都夠普通家庭愁的——能不能把這個費用算在賠償里呢?

別急著考慮賠償的事,離那一步還遠呢——除非選擇諒解,就是不知道死者會不會諒解自己的家屬諒解了惡意殺人還從不致歉的兇手。

等好不容易開了庭,證據收集嚴密的,對方可能當庭認罪,證據收集不嚴密的,對方可能還是百般抵賴,各種託詞試圖輕判。

這裡最常見的就是把鍋往死者身上甩,比如他先動的手,他先挑釁我們的云云,一般敢這麼說的,都是先從律師等人那了解到了證據的情況。

一旦走到這一步,這個官司本身就更遙遙無期了。

這中間得鬥智斗勇,還得鬥富斗德。鬥智是要找證據,找漏洞,斗勇是可能會遇到各類威脅恐嚇,鬥富上文已經說了,沒錢的打個官司拖不起,斗德則是看家屬的素質了——人家拋個幾百萬出來,很多家屬就簽字諒解了。

為什麼一審就這麼激烈?因為大部分情況下,是檢察院有權在一審後提起刑事方面的申訴,而不是家屬,換句話說——如果檢察院覺得一審沒問題,可能就沒有二審了——但家屬覺得一審結果不滿意,卻很難再上訴。

當然,被告有權不服上訴。

等到對方在鐵的事實面前低頭後,案件還是沒結束。

因為還沒宣判。

比如12月開的庭,一二月份趕上元旦,過年,就拖到年後,不小心趕上開會,又要再拖——萬一這個節骨眼上宣判,家屬不服搞事情怎麼辦呢?

所以看這意思,要死還得選日子。

可選日子也沒用,畢竟啥時候開庭又不是死者和家屬能確定的。

而且這裡還是會有各種情況,比如有人來找家屬,說多賠償點錢,能不能接受從輕發落?

幾十萬可能沒什麼用,但如果對方砸得起錢,砸個千八百萬的,你說有多少家屬會毫不動搖地為死者討個公道?

除非,公道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可以用錢衡量的。

而且,就算最後家屬堅持下來了,也不代表就能讓兇手得到應有的判刑和罪名。

退一萬步講,也有可能在判刑後,拿不到或很難拿到其他的賠償,這種老賴的故事我們知道很多,不再贅述。

幸而我現今要說的這家人,在上述種種情況發生後,都能毫不動搖地堅持為死者討一個公道,要一個說法,不向任何困難低頭,不因任何誘惑妥協。

我寫這類文章最討厭煽情,更討厭煽動輿情,我只想把證據和真相寫出來,我相信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可有時候我發現,人心都是明白的,但結論卻是可笑的,很多時候,做出的決策不是因為規則,而是因為壓力——比如」輿情發生後「。

我至今都不太明白,難道沒有輿情發生的時候,就不能積極地應對處置嗎?

尾聲

本文是在接觸到魏先生家屬後,了解到魏先生被惡意殺害後一年多的時間裡遭遇的各類問題而有感所寫。

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裡,從案件發生後的屍檢,串供,取證,移交檢方,二次偵察,正式開庭,不斷調解,到遙遙無期的未知之宣判(目前已延期),魏先生的家人在山西與北京之間往返數次,拒絕了無數次調解建議。

魏先生的家屬一再堅決地表態:我們絕不做任何形式的讓步與妥協。

他們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過,憑什麼得到諒解?

魏先生的案子,我前後也寫了很多文章,但總覺力不從心,所助有限,本文之後,只會在宣判結果出來後再發文,至於是在不幸發生後的一年多里感嘆最後的」萬幸「,還是悲慨最後的」噁心「,則不是我能決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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