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親爹性侵女兒,親媽竟當幫凶,雙雙獲刑並被撤銷監護資格!

對於花季少女欣欣(化名)來說,初二的那個暑假無疑是黑色的。從小在貴州老家的欣欣和弟弟妹妹一起到上海,與在上海打工的父母相會。不料,親生父親王某卻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母親張某不僅不阻止,還充當起幫凶。

記者近日從上海市崇明區檢察院了解到,經該院提起公訴,崇明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承辦檢察官介紹,王某夫婦在上海的住所只有兩個房間,欣欣的弟弟妹妹睡一間,欣欣和父母住另一間。某天晚上,王某用雙手將欣欣按在身下意圖強姦,欣欣劇烈反抗,王某無動於衷。在一旁的張某非但沒有保護女兒,反而充當起幫凶,在一旁捂著欣欣的嘴,讓她不要哭鬧,最終父親強行與欣欣發生了性關係。在這次強姦後,張某甚至表示,將來欣欣的妹妹也要用身體來「報答」父親。

為了逃避王某的繼續侵害,欣欣第二天找機會逃到了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從老家偷跑出來,在上海沒有親人,警察便將其送至救助站。但同日王某二人發現欣欣逃跑也去了派出所報案。欣欣被王某夫妻領回,一頓毒打在所難免。此後,欣欣嘗試用割腕和再次逃跑的方式企圖讓父母覺醒,但都以失敗告終,王某在20多天時間裡多次強姦欣欣。

即使在過完暑假回到貴州後,王某對欣欣的威脅恐嚇也沒有停止。他不止一次打電話給欣欣,警告她如果將強姦的事情說出去,一定會殺了全家人。極度害怕的欣欣將這件事情告訴了爺爺、奶奶、姑姑。欣欣的親屬擔心在原籍報案會暴露其隱私,最終決定由姑姑陪同欣欣來上海報案。

除去發生在暑假期間的侵害,欣欣還指控王某曾在她10歲時實施過強姦,那也是她長大懂事後第一次見到常年在外打工的父親。因為年齡太小,不懂得和父親睡覺後下體痛意味著什麼,所以沒有報案。欣欣的姑姑聽說這件事情以後,告訴她這是發生性關係。據了解,欣欣原本不願意來上海過暑假,但王某命令她來,姑姑則覺得作為母親,張某應該會保護自己的女兒,誰知張某竟然成為幫凶。

「欣欣自幼和父母分離,在原籍由祖父母撫養長大,在成長的過程中,她不僅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反而遭受到摧殘和傷害,受到了無法評估的心理創傷。

得知此案後,檢察官也深感震驚,及時指派專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做好詢問被害人等取證工作;積極與區法院開展溝通,向被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公函,調取欣欣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及時補充證據,監督法院立案,避免案件在其戶籍地審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張某因以暴力手段多次強姦未成年被害人,情節惡劣,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17年11月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某和張某二人以強姦罪提起公訴,並幫助欣欣申請撤銷王某、張某監護人資格,向其發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2018年2月,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來源:上觀新聞

文字:宗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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