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納入國家法律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西方國家也明白是利大於弊的,

不過抗不住白左嘴硬啊。


利大於弊,西方宣揚廢除死刑是因為他們的宗教信仰有關。

現階段如果廢除死刑,最高興的應該是有錢有勢的人,而不是普通百姓。廢除死刑,對於弱勢群體簡直是噩夢。

現在有一股勢力在宣傳廢除死刑,一旦讓他們達成目的,便會更加肆無忌憚。他們會走上這樣一個循環嚴重違法-通過犯罪賺大錢-判刑-花錢找替罪羊或者減刑-再次嚴重犯罪。

犯罪收益高於懲罰損失,這是在變相鼓勵犯罪。

正是由於這些不合理法律的存在,有錢有權者有更大的活動空間,弱勢群體只能尊紀守法,才會有錢者越有錢,貧窮者越貧窮。

想想死刑廢除最高興的,獲益最大的是哪些群體?不明說,大家自然明白。咱們普通百姓站那邊應該想清楚。


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不是蠢就是壞。挪威槍擊案兇手屠殺了三十幾個人,放在中國早就槍斃了一萬次,結果在挪威豪華監獄裡修了個學位,還能減刑,還能寫書宣傳自己的極端思想賺版費,未來出來之後又是一條好漢。你覺得這樣子合適嗎?天理何在?


為什麼國外會廢除死刑?表面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但實質上受國外本土思想的洗禮,他們認為自由高於一切,高於生命,因此在監獄裡呆一輩子所帶來的痛苦遠高於被剝奪生命,因此他們廢除了死刑(可能有些偏頗)

而我國,傳統文化「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認為生命是最有價值的,至於自由也只是近年來西方思潮的鼓吹。因此對於我國來說剝奪生命要遠重於限制自由。同樣的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設置了死緩給一個改過的機會。

綜上,在現有觀念中,生命最重要的情況下,筆者認為規定死刑不存在什麼利弊的討論。「同態復仇」就指一種因果,行為人犯下罪大惡極的行為,基於報應他也應當付出最珍貴的生命。死刑是作為一種刑罰,是對行為人的一種懲罰而不是為了保護行為人。


利大於弊。而且現在國內的處罰太輕了,有時候還能被權力金錢左右,犯罪成本低導致很多人不遵守法律,長此以往社會會越來越不安定,老百姓越來越苦,有錢有勢的是越來越大膽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死刑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為了教育,而是慰籍受害者,從肉體上徹底消滅魔鬼。


死刑利大於弊,簡單一點,學法都知道死刑複核,現在終生責任制,不會讓你白白受委屈的死掉的,能執行死刑的,都是該被審判的


如果從題目的本義出發,不考慮提問者是否有其他的想法,這個題其實很有意思,與其他關於是否有必要廢除死刑的題目不同,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的關鍵不是說殺死一位犯罪分子是否能對應他的罪行,而是實行死刑是否有助於減少犯罪,對社會產生效益。因此筆者認為討論這個題目的關鍵點在於:以功利性為視角,分析死刑對一個國家預防犯罪的價值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而以目前的實務研究與發現,還沒有能夠有力的證明以上問題的依據。許多認為死刑有利於社會穩定、犯罪減少的實驗與分析報告均不同程度的出現問題,同一時期不同法學家所做的實驗結論甚至是完全相悖的,當前學術界暫時還無法證明死刑的存在有利於減少犯罪這一觀點,而純粹從理論出發,死刑的存在會讓潛在犯罪分子權衡利弊、不敢犯罪的觀點同樣有著諸多問題。這種把所有人都當作是理性人,彷彿所有人的犯罪都是經過利弊權衡的觀點早已被主流學界所淘汰,從理論的角度上來看,死刑有助於減少犯罪的觀點依然是站不住腳的。

因此,目前尚無法判斷死刑的存在對國家社會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目前,利大於弊!很遙遠的未來,利也是大於弊!


對於我國來說,利大於弊


利大於弊吧!在很多國家其實是不存在死刑的 比如韓國 他們的最高刑法是判決二十幾年就沒了 對於很多窮凶極惡的兇手來說 二十幾年不會影響什麼 出來之後照樣為禍人間 就像 素媛裡面的那個強姦犯 今年就要出來了 而素媛的受害人今年也才二十幾歲 對於受害人來說 這絕對是個壞消息 而中國對於這種兇手絕對是會判決死刑的,那麼受害人 就會安心很多 所以 我認為利大於弊


現階段是解決社會問題,利大於弊,到了傳遞普世價值的階段,那就不好說了。


個人觀點,人的生死不應有法律來決定!以維護大眾利益來執行死刑,更是無稽之談!死刑是否存在對於法律的效力沒有絕對關係!法律存在的意義是告誡,是提示!法律一旦執行了,就對被執行人失去了意義!過大的力度也不會對有想法破壞法律的人以警戒,如果有作用,那就是籌碼的交換,既違法成本與違法效益的對比!同樣法律也失去了其本質意義,這會發展為價值的交換!因此死刑本不應出現在法律中,人的生死由自身而定!


要看怎麼死,如果是一顆子彈或者一支針劑,難么個人認為弊大於利。

假設,我是一個病人,已發病,命不久矣,然後,我去搶劫殺人,然後提前周密計劃好,在很短時間裡毒殺了所有曾經的罪過我的人,他們中有一家的頂樑柱,有一家的心頭肉,有彼此的全世界。然後,被我殺了。

國家法律判我死刑,我完全接受啊,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對吧?

如果國家法律規定死刑的執行方式特別痛苦,比如把我關在一個軟籠子里,餓死,全程面向社會直播。或者把我送到實驗室進行人體實驗,全程向社會直播。或者把我送到靶場進行武器試驗,全程向社會直播。最後,我不可避免的死掉了,還把我的名字記錄在案,我的子孫後代直系親屬降低社保醫保比例,高考減分,直到多少代後為國家做夠了貢獻才能取消。

你說,這樣好一點還是直接殺了我好一點。

反之,還是剛才那個案子,還是病入膏肓的我。國家沒有死刑,我肯定能活著,但是,案件達到一定程度,國家介入,直接取消我所有親屬的一切社會福利,把我最在乎的東西進行銷毀,拆我的房子,扒我的祖墳。然後把我關在一個直不起身的狗籠子里,太陽暴晒,夏季高溫,冬天大雪,我生病了把我治好繼續給我吃豬食,沒人和我說話,沒有任何娛樂,唯一的外界信息就是我的誰誰誰又因為我過上了悲慘的生活,我最愛的什麼東西又怎樣了……

然後回歸正題,關於死刑納入國家法律。震懾作用有多大,那麼利就有多大,如果震懾作用小了,那麼弊端就無窮無盡了。反之,如果震懾作用很強大,大到沒人敢去觸碰,沒有死刑又如何呢?


廢話,肯定利大於弊,這問題也能出來?


只說結論,利大於弊。

另外我必須要說,抱有題主這樣的疑問的人,如果不是利益相關,那真的是在蜜罐里長大的幸福孩子,對這個世界的惡意毫無認知。

我挺羨慕的。


以下僅為我個人看法

關於死刑,許多人對於這種刑法的看法都不同,有人認為這過於決斷,絲毫不給人留餘地,有的人認為這很正確,畢竟邪惡總會受到制裁。

我的看法是利大於弊

死刑是懲處那些真正的十惡不赦的罪犯的,社會上那麼多強x犯,拐賣事件,tan污,死刑最大的作用,應該是警醒世人吧


現階段,利大於弊,死刑作為最嚴厲的懲罰措施,能夠震懾很大一部分犯罪分子。


看對誰來說。

對死刑犯來說肯定是壞事。

對外面的人來說還算可以。


絕對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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