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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是不是奸臣?如果是,與秦檜比呢?

毫無疑問,奸臣。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顯而易見的壞人,壞的流膿的那種。比如逮著美女就流涎的,碰到孩子就搶棒棒糖的,不扶老太太過馬路的。這種壞人其實不可怕,只不過看起來咋咋呼呼罷了。

可怕的是那種以正道示人的「君子」。

這種正人君子害人,害國,其禍害之烈,遠勝小人為霍。

翁同龢正是這樣的君子,也是為禍最烈的奸臣之一,足可與秦檜並肩。

其實你說秦檜私德就很糟糕?就和京劇、戲曲裡面龐太師之類的白鼻子奸臣一樣,壞得徹底?不。秦檜私德其實蠻過得去,而且非常有才。比如,你今天用的最多的字體,「宋體」,就是秦檜所創。他治國十九年,雖然黨同伐異,但總體而言,南宋政局穩定下來了,要不南宋能撐150餘年呢?南明只撐了二十多年。這其中,不能說秦檜無功。

但秦檜還是奸臣,而且是千古奸臣的代表。奸臣不奸臣,絕不僅僅是私德。而是看你所為符不符合國之大義,民之生計。

秦檜的罪是在南宋局面並不壞,甚至開始佔上風的時候,他生生將之扼殺。紹興十年,當時南宋的局面非常好:

《宋史》:(六月)時張俊克亳州,王勝克海州,岳飛克郾城,幾獲兀朮。張浚戰勝於長安,韓世忠勝於泇口鎮,諸將所向皆奏捷,而檜力主班師

紹興十一年十月,殺岳飛。

至此,南宋的反攻勢頭戛然而止,惟有偏安一隅,混吃等死了。但南宋好歹平安度過了一百多年。

而翁同龢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直接葬送了清朝。

儘管甲午戰爭的後果不能全歸咎於翁同龢,但他的責任絕不在小。

因為個人私怨(其兄翁同書

守土不力,參翁同書的奏摺是李鴻章所擬,就此與李鴻章結下深仇)而對李鴻章百般刁難。這個也許還可以理解,畢竟其兄雖然不是李鴻章所殺,但間接喪於李鴻章之手。

囿於狹隘的權力之爭,掐死了北洋水師的軍費供應,由此,從1888年,這一大吉大利的年份開始,7年之久,北洋海軍的軍費是能扣則扣,導致北洋水師7年未更新任何一艘艦隻,而本應該為北洋水師所有的高速先進艦艇,吉野號,到頭來葬送了北洋水師。

這一切,只為了替帝黨奪回後黨手中的軍權。

所以,才有了翁同龢齷齪的想法,敗則廢掉北洋水師,廢掉李鴻章的軍權,以此為契機重建大清海軍;勝則順勢搶班奪權,佔據要津,同樣可以廢掉後黨的軍權。

這些,我本來想多說一點,但事實上是沒有必要了。因為相關文獻已經說的夠多了。

我想說的是什麼呢?

所謂的正人君子,做起惡來,害人更甚。為什麼?因為他們佔據著道德制高點。秦檜是要保半壁江山的和平;而翁同龢是要救濟天下百姓,要讓慈禧太后,光緒皇帝維持皇家體面。這些都是他們完美的借口。

既然他們打著這麼崇高的旗號,你是不能指責他們的。指責他們,你就是與道德為敵,與公俗為敵。

恰恰在這方面,翁清李貪,翁同龢本人是清末有名的狀元、清流。所以他可以打著道德的旗幟去干那些齷齪的事情,即所謂的陽謀。

只不過現在滿清名聲不好,否則,翁同龢的罪過比秦檜大多了。秦檜至少真的幫助完顏構保住了半壁江山,而且延續了150餘年;而翁同龢同樣是葬送清的罪魁禍首之一。如果他能放下私怨,幫助李鴻章提升北洋水師實力,幹掉日本海軍,那也許就沒有馬光條約、辛丑條約,也許就沒有九一八,沒有日軍侵華。

縱使你不願幫助李鴻章,你能不能再建一支朝廷直屬海軍?這樣既能保障國家安全,同樣也能協助帝黨從後黨那裡奪權。

但翁同龢都沒做。他能做的,就是斗,為私慾斗,為權力斗。 最終就是葬送了一個國家。

大家看看,他是不是還不如秦檜?華夏之後五十年的痛苦,你說沒有翁同龢的責任?

你再清官,又有何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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