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禁止吃牛肉,《水滸傳》里的人卻還吃得這麼香?

眾所周知,在古代,牛很重要,私自殺牛可是犯法的。

宋朝能不能殺牛吃肉?不能,私自殺牛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宋刑統》中明確規定,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

牛是古代農耕社會裡重要的戰略物資,是重要的生產資料,甚至比人還重要。

梁山好漢吃沒吃牛肉?吃了,而且吃得可香了

據不完全統計,各位好漢一共吃了12次牛肉,其中有幾次還是聚眾吃牛肉,平均每人能吃幾斤,證據確鑿,無可抵賴、

雖然宋朝老是說羊肉才是王道,但只是宮廷里的人這樣說而已,老百姓可不一定同意,在他們心中「以牛肉為上味」,羊肉都得靠邊站。

所以有人說吃牛肉,是為了表達水滸傳英雄的反叛精神,可能也不是這樣的。

在宋朝,吃牛肉的人多了去了,有的地方甚至「一鄉皆食牛」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吃牛肉的老百姓!

宋朝規定私自宰牛是犯法的,但好像沒規定吃牛肉是犯法的,所以不僅老百姓吃,詩人和官員也吃,還吃出各種花樣,什麼水煮牛肉、烤牛肉、牛肉乾,應有盡有

雖然說理論上,提前向官府報備,拿到許可證,可以殺病牛和老牛,但是這麼大規模吃牛肉,很明顯不能單靠病牛和老牛(很可能也不好吃)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店家!

實際上只要稍微總結就知道了,《水滸傳》里賣牛肉的店有:

這些店都有一個共同點——都在鳥不拉屎的地方,充分表達了一個中心思想

而在《水滸傳》里,就有不與世俗同流合污,賣羊不賣牛的清流店家,比如在第三十八回里,宋江、戴宗和李逵,在江州著名的琵琶亭大酒店里想吃牛肉,就被服務員拒絕了。

酒保道:「小人這裡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可見正經的大酒店,是不會賣牛肉的。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賣牛肉的無良店家!

既然殺牛要犯法坐牢,怎麼還有這麼多人還殺牛?其實,這只是一道簡單的計算題

《宋會要》: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二三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利入厚故,人多貪利,不顧重刑。

因為殺牛能有4-5倍的暴利,所以宋朝的宰牛業賊發達,特別在兩浙一帶,甚至有屠戶殺牛致富,走上人生巔峰。

《夷堅志》:恩州民張氏以屠牛致富。

更厲害的是一個叫劉棠的屠戶,這位老兄不僅宰牛,而且還瘋狂宰,宰了成百上千隻牛,不僅瘋狂宰牛,還搞了酒店、肉店之類的連鎖經營,提供一條龍服務,非常囂張。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殺牛的屠戶!

雖然前文已經說過,宋朝明令禁止殺牛,甚至讓牛受傷導致不能工作,也跟殺牛同罪,南宋最嚴格時,殺耕牛要判死刑,懲罰可以說是很重了,但是實際上,百姓根本不鳥這一套,該宰就宰,該吃就吃,因為地方官府根本就不管。

曾經有中央官員視察,發現不僅鄉下地方有賣牛肉,從洛陽到開封這樣的大城市,一路上也全是賣牛肉的,然而絕大多數地方官員,默契地切換到了睜眼瞎模式,還設立了牛肉稅,搞得牛肉市場紅紅火火。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地方官員!

宋朝理論上要保護耕牛,但宋朝的畜牧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牛的數量比以前多了很多,有時多餘的牛和法律就產生了衝突,於是地方官府一看,嚯,所有人都在吃,還管個屁啊,乾脆採取了資本主義的先進方法——收牛肉稅,不僅讓人民群眾的口味得到滿足,還能增加點地方收入。

皇上知道有牛肉稅這件事時,有些地方都已經收了70多年稅了,因為中國地方實在是太大了,中央政府的管理能力,比較捉急,很大程度上要靠地方自我管理,所以吃牛肉這件事上監督不力,說到底還是朝廷不行。

所以真正要抓的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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