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遊戲流水和營收是不是一回事兒?不是的話有什麼區別?
觸控2013年移動遊戲的流水是7.57億(non-gaap),移動遊戲收入5.47億(gaap),只是gaap和non-gaap的區別?http://tech.sina.cn/?sa=t84d21691184v44vt=4wm=5312_0010PHPSESSID=50cce13c82cc4d9e8c9f08b75638ba44clicktime=1397956026843userid=user13979560268435830379817634821
流水是指遊戲內所有玩家的付費總額,營收一般是指遊戲給某個相關公司帶來的總收入。同一時期內的營收不可能大於流水。
補充下 @趙志雄 的答案:
實際上觸控目前遊戲這塊主要還是發行,也就是說流水和渠道分完後,發行公司和開發公司還是要有個分成的。並且流水一定不會經過你的手,接入渠道的SDK之後只會拿到分成後的錢。
話說觸控這種情況除了流水,更應該看的是凈利潤,觸控很多遊戲獨代費用都是不菲的,特別是國外談的一些市場驗證過的遊戲,類似《勇者前線》《hello,hero》,推廣的成本也相當龐大,偶爾還會和類似中手游在拿量的時候打下價格戰,去年還大手筆競標購買了《中國好聲音》的廣告。
(觸控為了上市玩得還挺高大上的,特別最近剛租瞭望京SOHO 2.4w平的辦公樓)流水就是經過你的手,但是錢不都是你的,不能算收入。遊戲一般是推廣渠道(各種應用商店),支付渠道(支付寶,簡訊),開發公司,三方分成。
收入 = 流水 * 你該分到的比例。
另外,不止遊戲(例如團購),也不止互聯網(個人認為電影里說的「票房」,相當於「流水」),很多商業的業態,涉及分成模式的,都這樣。待孕在家偶爾看到這個問題,資料和時間有限,僅就樓主給出的鏈接資料,手機快速回答一下。
首先,流水是現金的概念,大部分情況下指所有用戶在遊戲中的總充值金額。也可能指所有分發渠道和代收費渠道收到的金額(中間差著用戶壞賬)
而營收是會計概念,會涉及到確認標準、確認時點等一系列複雜的問題。樓上幾位提出的分成比例問題,涉及到US GAAP下毛記收入和凈記收入的概念(gross or net)。一個企業如果以自己在整個產業鏈中的分成確認收入,確實會造成收入小於流水。但需要注意的是,US GAAP允許企業在業務滿足一些條件的情況下,以gross方法確認收入,即將用戶充值流水(可能扣除壞賬)全部記為收入,並將給渠道、通道和CP分成成本記為成本。
依據題主給出的鏈接中,主營業務成本的相關描述:「根據招股書,觸控的主營業務成本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給分發渠道的分成、給支付渠道的分成、遊戲代理授權費用和分成和主營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室租金和人力成本。」 觸控應該採用了gross方法確認收入,這也是目前很多遊戲公司的選擇。那為什麼流水和營收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個人認為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兩點:1. 有一部分業務不符合gross確認收入的判定條件2. 美國準則下,遊戲收入確認時點往往不和充值同步,還需要結合遊戲中虛擬物品的消耗情況,以及遊戲用戶的生命周期。這也會導致收入小於充值流水。今天又認真看了看觸控的招股書。發現已經有了這個問題答案
We also use mobile game gross billing as an important non-GAAP top-line metric to evaluate our operating performance, which represents the total amount paid by our mobile game players for downloads and in-game purchase, excluding doubtful accoun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our mobile game gross billing and revenues from mobile games is primarily due to our recognition of certain licensed game revenues on a net basis, and to a lesser extent, due to deferred revenues.
分給渠道的錢是按流水算還是按收入算
流水指的是遊戲所有玩家的充值金額,營收指的是流水減去渠道費,通道費,廣告費生下來的純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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